招标
咸丰县普通公路“建养一体化”02项目包(ESZZ-202211GL-002001001)招标公告
金额
57584.31万元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2/11/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eszz-202211gl-002001001
预算金额57584.31万元
招标联系人尹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尹先生18827513422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2/12/21
公告正文
咸丰县普通公路“建养一体化”02项目包(ESZZ-202211GL-002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SZZ-202211GL-002001001
1.招标条件
    咸丰县普通公路“建养一体化”02 项目包 (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咸丰县普通公路“建养一体化”02招标项目包的批复》(恩施州建养〔2022〕1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部省补助资金和地方政府配套资金(资金来源),招标人为咸丰县人民政府和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交通运输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建养一体化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恩施州咸丰县境内
    建设规模:本项目包括242国道忠堡绕镇公路工程、242国道土地关隧道及接线工程,项目总里程约14.95公里。以上各项目段分别为:(1)242国道忠堡绕镇公路工程:起于咸丰县忠堡镇三岔河附近(K0+000),顺接242国道土地关隧道及接线工程,经马倌屯、廖家湾、朱家湾,止于咸丰县忠堡镇构皮岭(K8+475.353),路线全长8.475公里。共设桥梁291米/5座,涵洞20道,与等级路平面交叉3处,与天然气管道交叉1处。建筑安装工程费为253888646元。本项目按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的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路基宽度24.5米,汽车荷载等级:公路-I级;设计洪水频率:1/100。(2)242国道土地关隧道及接线工程:起于高乐山镇新田沟村,经云家湾、篓家坪、杨家湾,止于忠堡镇黄草坝村三岔河,顺接G242咸丰县忠堡绕镇公路,与张南高速忠堡互通连接线平交,路线全长6.471公里,共设隧道2060米/1座,桥梁595.5米/4座,涵洞18道,与等级路平面交叉3处,公路应急管理服务中心1处。建筑安装工程费为321954485元。本项目采用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12米的二级公路标准建设。汽车荷载等级:公路-I 级;设计洪水频率:大中桥1/100,路基、小桥、涵洞1/50,地震动峰值加速度0.05g。
    其他:无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本项目包括242国道忠堡绕镇公路工程、242国道土地关隧道及接线工程,项目总里程约14.95公里。以上各项目段分别为:(1)242国道忠堡绕镇公路工程:起于咸丰县忠堡镇三岔河附近(K0+000),顺接242国道土地关隧道及接线工程,经马倌屯、廖家湾、朱家湾,止于咸丰县忠堡镇构皮岭(K8+475.353),路线全长8.475公里。共设桥梁291米/5座,涵洞20道,与等级路平面交叉3处,与天然气管道交叉1处。建筑安装工程费为253888646元。本项目按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的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路基宽度24.5米,汽车荷载等级:公路-I级;设计洪水频率:1/100。(2)242国道土地关隧道及接线工程:起于高乐山镇新田沟村,经云家湾、篓家坪、杨家湾,止于忠堡镇黄草坝村三岔河,顺接G242咸丰县忠堡绕镇公路,与张南高速忠堡互通连接线平交,路线全长6.471公里,共设隧道2060米/1座,桥梁595.5米/4座,涵洞18道,与等级路平面交叉3处,公路应急管理服务中心1处。建筑安装工程费为321954485元。本项目采用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12米的二级公路标准建设。汽车荷载等级:公路-I 级;设计洪水频率:大中桥1/100,路基、小桥、涵洞1/50,地震动峰值加速度0.05g。招标范围:咸丰县普通公路“建养一体化”02项目包的建设及交工验收合格后5年的养护工程施工。
    标段划分:划分为一个标段,标段名称为02项目包
    计划工期:281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2-12-30
    合同估算价:575843131.00元
    2.3其他:计划工期(即本项目合同期限):包括建设期和养护期。建设期预计为33个月(以施工图批复文件确定的期限为准),自项目正式签发开工令之日起算;养护期 5 年,养护期自交工验收证书签发之日起算。
建设模式为“建设期+5年养护期”的模式,不计建筑安装工程费利息,选择专业企业承担项目包中总承包施工及养护工作,招标人依据项目建设进度及养护的绩效评估情况,向中标企业支付费用。合同期满后,项目的养护工作交由地方政府承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资格条件见本公告附录1-附录5,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保障能力。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例如:母子公司)、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只允许其中一个单位对本项目进行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2)根据《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方法>相关规定的意见》(恩施州人社发〔2016〕23 号)及此意见的补充通知(恩施州人社函〔2017〕35 号)的规定,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不得出现因拖欠劳动者工资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作出承诺,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恩施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州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http://www.eszggzy.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2年12月01日至2022年12月05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2年12月21日09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州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州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招标人按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在“电子交易平台上”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招标人通过互联网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组织开标,并在投标截止时间30分钟前,使用CA数字认证登陆“电子交易平台”(http://122.189.254.33:8081/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进入“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CA数字认证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进行签到,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人的操作情况。 主持人按照程序在“电子交易平台”的“开标大厅”进行在线开标。 注:具体操作步骤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专区-《恩施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操作手册)》,请各潜在投标人仔细阅读,以保证线上开标流程顺利进行。。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恩施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eszggzy.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异议联系人:尹先生
    异议联系方式:18827513422
    备注:
    招标人: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交通运输局
    招标人地址:恩施市施州大道8号
    招标人邮编:
    招标人联系人:李先生
    招标人联系人电话:0718-8223305-1002
    招标人电子邮箱:
    招标人网址:
    招标人开户银行:
    招标人银行账号:
    代理机构: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地址:武汉市硚口区硚口路160号武汉城市广场A座19层
    代理邮编:
    代理联系人:尹先生
    代理联系电话:18827513422
    代理电子邮箱:
    代理网址:
    代理开户银行:
    代理银行账号:

2022年11月30日
    附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资质等级要求
投标人需同时满足:
1. 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且合法存续,且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
2. 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财 务 要 求
投标人需同时满足:
1. 连续三年(2019年~2021年)均为盈利;
2. 连续三年(2019年~2021年)年平均营业收入不小于10亿元;
3. 2021年末净资产10亿元以上(或等值货币)。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 绩 要 求
投标人需同时满足:
1. 近5年内(指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至少独立完成过1个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5亿元的一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工程施工业绩。
2. 近5年内(指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至少独立完成过1座公路工程长隧道或特长隧道施工业绩。
3. 近5年内(指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至少独立完成过1个单项合同里程不小于5公里的一级及以上等级公路路基工程施工业绩。
4. 近5年内(指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至少独立完成过1个单项合同里程不小于5公里的一级及以上等级公路路面工程施工业绩。

注:1.“完成过”是指项目已通过交工或竣工验收,质量评定为合格及以上。
2. 投标人应附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glxy.mot.gov.cn/BM/)中查询到的企业“业绩信息”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复印件。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无法查询,但可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的,应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网页截图复印件并注明查询路径。
如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和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均无法查询的,或者上述截图未能反映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的,应附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交(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等复印件。
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关项目证明材料或相关项目证明材料中的信息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则该项目业绩不予认定。
    3、一个合同中包含上述多项业绩内容可分别计算,投标人可以在证明材料中通过显著标记注明满足资格审查条件的项目规模、公路(道路)等级等指标;但母子公司的施工业绩不能相互使用。
    4、任何形式的工程分包业绩均不予认可。
    5、业绩认定时间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交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交工日期为准。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 誉 要 求
投标人需同时满足:
1.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2.投标人未被交通运输部、湖北省交通运输厅或湖北省公路局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公路建设市场的行政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3.在湖北省交通运输厅《2021年度湖北省普通公路施工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结果》信用等级评定或湖北省交通运输厅《2021年度湖北省高速公路建设施工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结果》或在交通运输部《2021年度公路施工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中均未被列为D级;
4.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未出现因拖欠劳动者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
5.投标人未存在《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在全省公路水运工程招投标活动中落实失信联合惩戒的通知》(鄂交建〔2018〕416号)规定的被禁止投标的情形: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
(4)投标企业及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行为(以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人员
数量
资 格 要 求
项目经理
1
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持有公路工程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考核合格证书,至少担任过1条合同里程不小于5公里的一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工程的施工项目经理。
项目总工
1
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 类考核合格证书,至少担任过1条合同里程不小于5公里的一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工程以及1座公路工程长隧道或特长隧道工程的施工项目总工或技术负责人。
隧道工程师
2
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其以上职称,具有5年及以上隧道工程施工经验。
安全负责人
1
公路工程相关专业或安全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考核合格证书,具有5年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经验。
合同管理负责人
1
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其以上职称,具有5年及以上合同管理经验。
试验检测工程师
1
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其以上职称,持有试验检测工程师或试验检测师证书,具有5年及以上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经验。

注:1、须提供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有效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证明材料中的缴费单位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2、须提供项目经理、项目总工、隧道工程师、安全负责人、合同管理负责人、试验检测工程师的身份证(二代身份证应附正、反面)、职称资格证书以及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其他相关证书(如建造师电子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等)全本(证书封面、封底、空白页除外)的复印件。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且应在个人签名处本人手写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视为无效。
3、须提供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载明的、能够证明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具有相关业绩的网页截图复印件。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无法查询,但可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的,应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网页截图复印件并注明查询路径。
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和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均无法查询的或者上述截图未能反映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的,应附能证明项目经理、项目总工承担相应业绩的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交(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等复印件。
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或相关业绩证明材料中的信息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项目总工最低要求),则该业绩不予认定。
4、投标人应提供项目经理、项目总工、隧道工程师、安全负责人、合同管理负责人、试验检测工程师的到岗承诺函。
5、项目实施过程中,应根据《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和公路工程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要求足额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6、以上人员数量为最低要求,投标人应满足但不限于以上要求。若在项目管理过程中出现人员不能满足管理工作需要的情况时,投标人应无条件增加相应的人员直至满足管理工作需要。
7、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等专业职称。
8、一个合同中包含上述多项业绩内容可分别计算。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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