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2.4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我单位拟对“四文”实体化运行中心建设采购项目进行比价采购,特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报价。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四文”实体化运行中心建设
采购方式:比价
预算金额:¥124000.00元(大写人民币:拾贰万肆仟元整)
最高限价:¥124000.00元(大写人民币:拾贰万肆仟元整)
采购需求:
“四文”实体化运行中心建设采购项目清单
序号
项目名称
材质
尺寸
数量
单位
详细情况
备注
办 公 室
1
吊顶整体木工板造型
木工板造型+内藏灯带
7800*8600mm
67
平方米
15mm厚木工板挂板贴9.5mm石膏板,顶面8mm国标吊杆加0.8mm厚50系主龙骨间距1000mm 加o.5厚50付骨间距300mm 封单层9.5mm石膏板 ,表面环保涂料处理,板材达到达到E0级环保标准

2
三层木工板造型五角形灯
木工板造型+五角星面板
直径2.5m
4
平方米


3

旅标LOGO 背发光
背发光 金属围边徽标
1270*950mm
1.2
平方米


4
格栅造型
木饰面
8600*3000mm
25.8
平方米
15mm厚木工板基础,面贴3mm厚木纹饰面板,板材达到E0级环保标准

5
整体门套制作
木饰面定制铁门,配指纹锁
2500*950mm
1

板材达到E0级环保标准

6
全屋护墙板
护墙板
7800*3000*2+8600*3000*1mm
72.6
平方米
9mm厚竹木纤维板,板材达到E0级环保标准

7
投影幕布
一体安装于顶面,隐藏式投影幕布
3000*2000MM
1

4K抗光钛晶,音响+联动

排 练 室
1
吊顶
吊顶开槽及油漆,安装灯带
9600*8000mm
76.8
平方米
吊顶开槽及油漆 灯具安装,修补吊顶事项,表面环保涂料处理

2
效果灯及调试系统线路预留
后续安装
摇头光束灯100W效果旋转6套,控制台, 玻璃颜色,带板色效果

1



3
造型背景墙
造型木工板+方通
9600*3500mm
33
平方米
灯带造型15厚木工板基础封9.5mm石膏板加环保涂料处理,方通o.8mm厚规格5*10cm,板材达到E0级环保标准

4
吸音板装饰
封窗+整体柜+吸音板装饰
8000*3500mm
28
平方米
15mm厚木工板基础,面贴9mm厚竹木钎维板,板材达到E0级环保标准

5
造型墙面
造型木工板+造型木饰面
9600*3500mm
33
平方米
15mm厚木工板基础,灯槽10公分厚度,面贴3mm厚木纹饰面板,Logo发光走线,板材达到E0级环保标准

6
造型LOGO
亚克力发光LOGO
1200*800
3

亚克力发光LOGO 不锈钢围边,板材达到E0级环保标准

7
排练地台
双台阶轻钢龙骨木地台
5800*3100mm
18
平方米
5*5铁方管支架,封1.8多层板基础1.2厚强化地板,板材达到E0级环保标准

8
吸音板装饰
吸音板
8000*3500mm
28
平方米
15mm厚木工板基础,面贴12mm厚吸音板,板材达到E0级环保标准

9
台式空调移机费用


1



10
垃圾清运
/
/
1



11
电线改造
/
/
1



12
装修辅料
/
/
1



13
墙面拆除

8600*3000mm
1



14
地砖修补


1



有意向者可联系索要设计图。


合同履行期限:按采购方要求执行
二、供应商资格性和符合性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
2.2非外资独资、控股企业;
2.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采购活动。
3.其他要求
3.1 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必须均为正规厂家生产,质量及规格、产品标准达到询价通知书、国家或相关行业有关规定的标准与要求,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相关技术标准规定的性能,不得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3.2 供应商应提供设备运输、安装、调试、检测等相关服务,验收标准为本项目采购货物的数量、货品外包装、质量标准及要求。采购人在验收时对合同货物的参数等有异议,或对货物的性能进行测试后,发现质量、技术、性能、参数等方面有问题的,可要求成交供应商换货。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采购人要求的时间及时更换货物,直至满足采购人需求。验收后,采购人在任何时间发现合同货物存在假冒伪劣、以次充好或者质量不符合本项目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的,均有权要求成交供应商更换货物或者退货,并有权要求成交供应商赔偿所有的经济损失。
3.3 服务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机场路268号
3.4 交货日期:按合同约定执行
3.5 付款方式:以合同约定为准
3.6 此次报价为用户最终验收合格后的总价(即包干总价),如货物的包装、运输(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安装调试费、装卸、人工费、验收、货款、税费等一切费用。
3.7 其他未尽事宜由成交人与采购人在签订合同时具体明确约定。
三、报价时间、方式、地点
1.报价时间:2023年11月14日12时前。
2.报价方式及地址:密封邮寄至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机场路268号东场服务中心。
3.项目联系人及方式:联系人:王熔基,联系电话:15257110812。
4.纪检监督电话:联系人:张笑涵,联系电话:17805830266、0571-87347065。
四、报价要求
1.供应商报价资料。①营业执照复印件;②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证明资料复印件;③报价表(**元)(盖章);④满足上述服务要求承诺函。
2.密封及签字、盖章要求。报价表须由单位法人或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报价材料需加盖骑缝章。
3.服务要求。供应商必须完全响应技术及服务要求,并作出承诺函。
报价要求作为符合性审查条件,1项不满足视为无效报价。
附件信息:
“四文”实体化运行中心建设.docx
24.3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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