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经准检验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计量分公司关于2021年度计量器具检定/校准能力提升项目第二批拟购设备采购(1包) |
标的名称: | 四川经准检验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计量分公司关于2021年度计量器具检定/校准能力提升项目第二批拟购设备采购(1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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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码: | DSCQ2021EB931061750-2 | 首次挂牌公告期: | 5个工作日 | |||
首次挂牌起始日期: | 2021-10-20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1-10-26 |
采购项目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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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内容 |
根据工作需要,四川经准检验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购人)委托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广安分所(代理机构)公开征集计量分公司关于2021年度计量器具检定/校准能力提升项目第二批拟购设备项目意向供应商。采购人承诺所提供的文件和材料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标的简介 (一)采购人名称:四川经准检验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采购项目名称:四川经准检验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计量分公司关于2021年度计量器具检定/校准能力提升项目第二批拟购设备采购。 二、最高限价: 1包:人民币:41.7万元(不含税), 2包:人民币:45.3万元(不含税)。 采购清单详见附件。 注: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后三个工作日内,将成交价对应的单价报送至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广安分所(清单单价资料需加盖公章和骑缝章),由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广安分所转发至采购人确认后发出成交通知书。如成交供应商逾时未完善、准确的报价,将视为主动放弃该项目成交资格,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应向我所支付的经纪代理服务费后,剩余部分由我所划转至采购人指定账户,由采购人负责处置。 四、实施时间及工期要求 1、供货安装时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 2、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支付方式 1、货物交付安装调试培训完成,并完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设备款总价的95%,余下的5%作为质保金。从完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满一年且再次送检合格后,无息支付质保金。成交供应商须向采购人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进行支付结算。 2、供应商总报价应包括货物设计、材料、制造、包装、运输、安装、调试、检测、安全管理、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及保修期内保修服务与备用物件等所有价格及相关税费,采购人无需支付相关其他费用。 3、知识产权: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六、中选规则 (一)首期公告时间为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公告期内若未征集到意向供应商,不变更挂牌条件,按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3个周期。 1.公告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供应商或只征集到一家或二家意向供应商,则不变更挂牌条件,按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信息发布,直至征集到三家或三家以上意向供应商,最多延长3个周期。 (二)根据本公告和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规则,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广安分所在公告期内,对意向供应商提交的报名资料进行登记,并对意向供应商的资格进行确认。 (三)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竞价。 (四)采购人确定报价清单后,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广安分所在3个工作日内向其发出成交通知书。 七、报名条件(1包、2包均适用) (一)一般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企业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鲜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三年内在参加各项采购活动和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扫描件,格式自拟并加盖鲜章,承诺事项须包含以上内容) 3、收费标准确认函(加盖鲜章) (二)意向供应商需在公告到期日17:00前向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广安分所交纳交易保证金:1包:人民币 1 万元(大写:壹万元整);2包:人民币 1 万元(大写:壹万元整)保证金汇入以下账户(保证金以我所到账时间为准): 开 户 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账 号:8111001013800653458 注:须以转帐支票、电汇、网银等方式(转款需按系统提示备注8位数识别码)。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八、交易保证金处置办法 (一)采取网络竞价(逆向竞价)方式,意向供应商资格一经确认,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竞价保证金; (二)若意向供应商确定为最终成交供应商,该保证金在扣除应当支付给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广安分所的经纪代理服务费后,剩余部分在合同签订后由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广安分所原渠道退还至供应商账户;若意向供应商未成功竞得该交易标的,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广安分所将按原渠道无息退还保证金。 (三)保证金处置方法: 供应商应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凭成交通知书在5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若供应商未在5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则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采购人有权重新挂牌公开征集供应商。 1.竞价完成后,在确定成交供应商之前放弃成交资格的; 2.成交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成交通知书的; 3.未能按照本公告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过程中提供虚假资料的; 5.所有具备竞价资格的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报价的; 6.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过程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 九、报名方式、发布渠道及联系方式: (一)报名方式:请各意向供应商于2021年10月20日至2021年10月26日17:00(节假日除外),自行登录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官网(http://www.swuee.com)进行报名,并按要求上传报名资料(报名资料均需加盖鲜章)。 (二)发布渠道:本次采购公告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官网(http://www.swuee.com)、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安市)(ggzy.guang-an.gov.cn)、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广安分所官网(http://ga.swuee.cn)以公告形式发布。 (三)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826-2556003 十、其他 (一)成交供应商应该履行合同约定,严格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内容,遵守施工现场及采购人质量安全管理规定 (二)供应商确定后,需要向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广安分所支付经纪代理服务费1包:0.3万元:2包:0.3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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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详细 | ||||||
保证金条款 | 交纳金额(万元) | 1 | ||||
交纳截止时间 | 2021-10-26 17:00:00 | |||||
交纳注意事项 | 交纳资金以到达指定账户为准,交纳方式:转帐支票、电汇、网银等。 | |||||
账户信息 | ||||||
账户名称 | 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广安分所 | |||||
开户行 | 中信银行成都分行 | |||||
账号 | 8111001013800653458 | |||||
保证金处置方式 | 交易保证金处置办法 (一)采取网络竞价(逆向竞价)方式,意向供应商资格一经确认,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竞价保证金; (二)若意向供应商确定为最终成交供应商,该保证金在扣除应当支付给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广安分所的经纪代理服务费后,剩余部分在合同签订后由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广安分所原渠道退还至供应商账户;若意向供应商未成功竞得该交易标的,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广安分所将按原渠道无息退还保证金。 (三)保证金处置方法: 供应商应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凭成交通知书在5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若供应商未在5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则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采购人有权重新挂牌公开征集供应商。 1.竞价完成后,在确定成交供应商之前放弃成交资格的; 2.成交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成交通知书的; 3.未能按照本公告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过程中提供虚假资料的; 5.所有具备竞价资格的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报价的; 6.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过程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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披露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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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信息 | ||||||
挂牌信息 |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 |||||
联系方式 | ||||||
交易机构 | 项目咨询联系人: | 刘女士 | 项目咨询联系电话: | 0826-2556003 | ||
项目报名联系人: | 晏老师 | 项目报名联系电话: | 028-86123311 | |||
风险提示 | ||||||
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风险提示书 特别提示:本风险提示书不能取代投资者本人的投资判断,也不会降低投资者参与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各项交易活动的固有风险,相应的投资风险、履约责任以及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尊敬的投资者: 您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西南联交所”)参与交易时,可能会存在因交易、投资带来的收益不确定性风险。本风险提示书旨在让您更好地了解其中的风险,审慎做出交易决策。您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仔细阅读并确保自己理解本风险提示书的全部内容,了解交易规则、项目公告、交易须知、申请人承诺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并结合自身的投资经验、目标、财务状况、风险承受能力等自行决定是否参与交易。对本风险提示书有不理解的地方请及时咨询西南联交所相关人员。 投资者可能面对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一、经济和市场风险 因经济、市场环境变化或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变化,可能导致交易标的价值波动,甚至导致西南联交所无法继续为投资者提供交易服务,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二、信息披露风险 西南联交所披露的交易标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信息披露公告以及交易标的图片、名称、文字描述及其他相关信息等)系西南联交所根据转让方(融资方或项目方)提供的信息内容进行发布,西南联交所仅对披露信息内容进行齐全性和合规性审核,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名称、图片、描述与交易标的实际相符,西南联交所也不对交易标的做任何担保。投资者在决定参与交易活动前,应对交易标的进行充分全面了解。对明示按交易标的现状进行交易的,投资者应当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自行勘察交易标的实物。投资者提交交易申请、参与竞买的,即表明认可交易标的现状。投资者应自行承担可能由此产生的损失。 三、交易风险 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可能面对以下风险,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1.保证金不予退还风险。投资者未按照交易规则及项目公告等规定参与交易或履行相关义务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可能不予退还或产生其他不利后果。投资者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认真阅读《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资金结算管理办法》及项目公告等关于保证金处置的内容。 2.中止、终结交易风险。交易过程中发生交易标的权属纠纷、法院判决、行政行为、西南联交所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网络竞价系统软硬件故障或网络故障等影响交易正常进行的情形,西南联交所可以做出中止、终结交易的决定,投资者自行承担可能产生的损失。详见《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业务通用规则》第八章。 3.互联网操作风险。通过互联网参与交易,投资者可能存在交易账户信息泄露、身份被仿冒、操作不当、投资者终端软硬件与西南联交所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交易系统不兼容、终端设备时间与交易系统时间不符、终端软硬件或网络故障造成交易失败、失误等互联网操作风险。 4.优先购买权行权风险。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投资者应详细阅读项目公告关于行使优先购买权的约定,并遵守《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优先购买权行权规则》,否则可能会承担行权方式不当引致的责任或风险。投资者存在因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投资者行权而不能成为最终投资人的风险。 四、其他风险 1.因战争、自然灾害、通讯故障、电力故障、运营服务商网络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导致交易标的损毁灭失或西南联交所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交易系统异常甚至瘫痪,导致交易终结的,西南联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损失。 2.交易标的成交后,对交易标的交割过程中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包装、运输、交付、税费等一切费用、纷争等,均由交易双方依据交易合同、项目公告及西南联交所交易规则,自行承担和处理,西南联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3.投资者因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而造成注册账户无法激活或保证金无法退还的,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西南联交所敬告各投资者,应当根据自身的经济条件、心理及风险承受能力谨慎、理性参与交易,树立正确投资理念,确保资金安全。本风险提示书并不能揭示参与西南联交所各项交易活动的全部风险及情形,投资者务必对此有清醒认识,审慎做出各项交易决策。 投资有风险,交易须谨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