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二七新村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建设工程(一期)东地块电梯工程,已由金婺发改[2015]18号文件批复建设。项目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100%。招标单位为金华市婺州城乡发展有限公司,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的电梯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概况:本次电梯工程招标造价约400万元(已落实50%,计人民币200万元),并承诺不拖欠工程款。
2.2 招标范围:
序号 |
电梯名称 |
规格、梯型 |
层站门 |
一期数量 |
1 |
乘客电梯 |
顶置小机房、永磁无齿曳引式,载重:≥800 kg,提升速度: ≥1.75 m/s,须具有无障碍兼消防电梯功能。 |
19层/19站/19门(含地下一层) |
2 |
2 |
乘客电梯 |
18层/18站/18门(含地下一层)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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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乘客电梯 |
顶置小机房、永磁无齿曳引式,载重:≥1000 kg,提升速度:≥ 1.75 m/s,须具有担架电梯功能。 |
19层/19站/19门(含地下一层) |
2 |
4 |
乘客电梯 |
18层/18站/18门(含地下一层)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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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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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台 |
2.3 工程建设地点:金华市婺城区婺江西路以北环城西路以东原婺江西路1236号巨龙管业地块。
2.4 供货期限:满足整体工程施工进度要求,且服从总包单位和安装单位时间的安排
2.5电梯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有关电梯质量合格标准。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凡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知名品牌的电梯设备生产制造商或销售代理商,并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安装调试保养能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售后服务能力;
3.2电梯制造商具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A级、特种设备安装维修许可证A级资质(或电梯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或联合体,允许电梯制造商(或其唯一授权代理商)和具有电梯安装维修资质的法人企业组成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须为电梯制造商或其唯一授权代理商,并出具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安装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机电安装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体安装人员必须具有特殊设备操作证。报名结束后不得更换安装项目负责人(本项目负责人需为本单位在册人员证明(社保处出具的开标前近3个月(2016年11月、12月、2017年1月连续三个月)养老保险缴纳清单或个人缴纳对账单)。
3.3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不在被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浙江省建设厅或企业注册所在地的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金华市建设局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限内。
3.4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其安装项目负责人无因犯罪被判刑在刑期内(包括行贿犯罪判刑);不在被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浙江省建设厅或企业注册所在地的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金华市建设局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限内。
3.5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时,项目负责人不在被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婺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限内
3.6电梯制造商的注册资金≥人民币2.7亿元(或≥3900万美元)。
3.7电梯制造商在2015年主营业务年收入≥人民币45亿元(以第三方出具的201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为准)。
3.8本项目允许代理商参加投标,但代理商必须经符合上述条件的制造商唯一授权,且代理商注册资金≥500万元人民币。
3.9 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时,需提供符合上述3.3、3.4、3.5这三条要求的承诺书;
3.10.1法定代表人来开标的,需持身份证原件,不是法定代表人的前来开标的,按3.10.2操作。
3.10.2投标企业开标人员需为本单位在册人员证明(社保处出具的开标前近3个月(2016年11月、12月、2017年1月连续三个月)养老保险缴纳清单或个人缴纳对账单。
4、资格预审方法: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制。
5、招标文件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3月1日至3月24 日 9时 30 分在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婺城区分中心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 元,(开标前向招标代理支付)。
5.3、席位费应在开标前缴纳,因区财政局非税资金开户银行和账号有变,建议各投标单位开标前一天完成缴纳席位费,以确保投标顺利进行,具体要求详见注意事项。
5.4、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截止前17天向招标人提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3月24日9时 30分,地点为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婺城区分中心(婺城区紫金南街369号瑞唐国际附楼3楼开标室310开标室) ;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在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婺城区分中心网站(http://wcqggzy.gov.cn/wczyjyzx/ )上发布。
8、行业监管部门:金华市婺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579-82324893
招标人:金华市婺州城乡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郑志富 电话:0579-82612007
项目代建人:金华中天天翔房产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江华 电话:15958028837
代理机构名称: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点:金华市金都路58号2楼
联系人:龚江伟
联系电话:15657911989 传真:0579-89162675
联合体协议书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 (项目名称)的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 (联合体名称)牵头人,负责:______________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 (联合体名称)成员,负责:________________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项目相关文件编制和合同签订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并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须明确负责电梯安装法人企业单位名称): 。
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牵头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成员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