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岭南新“院”景之最美庭院成长计划项目询价公告
金额
10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11/1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区委关于推进绿美荔湾生态建设的部署要求,助力“百千万工程”,深入推进“绿美岭南”建设,共同打造绿色、生态、美丽、宜居的幸福岭南,现以公开询价方式,诚邀具有相关资质单位承接岭南新“院”景之最美庭院成长计划项目。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简介
(一)项目名称:岭南新“院”景之最美庭院成长计划项目
(二)项目单位:岭南街道党工委、办事处
(三)项目内容:为辖内30处街巷公共空间,沿街巷房前屋后的庭院、边角地等,出具设计改造方案,并打造具有个性和特色的绿色空间。
(四)场地查勘:需提前电话预约,联系人:杨先生,020-81019807。
1.集合地点:广州市荔湾区杉木栏路99号岭南街道办事处一楼,
2.查勘时间:11月13日下午14:00-17:00
(五)最高限价:人民币10万元(包括且不限于设计费、安装费、税费、运输费、维护费等)
二、报名单位资格要求
(一)报名单位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报价,且中标后不得转包、分包。
三、报名方式及资料提交
(一)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2日—11月18日(工作日)的9:00-12:00,14:00-18:00,截至2024年11月18日18点前,逾期提交的报价文件不予接受。
(二)递交资料内容及方式:
1.递交资料内容:
(1)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相关资质证明文件。
(2)结合项目要求,制定项目实施计划表。
(3)项目意向报价书。
(4)过往相关或类似项目经验案例。
2.只接受完整提交上述资料的意向单位的报名。
3.报名单位须保证所提交资料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否则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任何损失。
4.提交方式:密封方式。报价文件须经服务单位盖章齐全后用牛皮信封密封,信封上注明项目名称及被询价单位全称,信封封口处应当加盖单位公章。
(三)递交地点:广州市荔湾区杉木栏路99号岭南街道办事处二楼211室。联系人:杨先生,020-81019807。
四、候选单位确认
(一)本次询价须有3家或以上单位报价,方可进入集体讨论程序。比选工作由街道询价小组进行实施。
(二)比选原则。根据各报价单位的有效报价(低于本次询价的最高限价),结合各单位综合实力、报价情况、设计效果及项目匹配度、维保服务(质保期)、设计亮点等进行评分。得分最高的单位为第一候选单位,以此类推第二、第三候选单位。
(三)当第一候选单位在收到确认通知后放弃本次服务工作,或因其他原因无法履行承诺时,第二候选单位以其所报价作为本次询价的递补候选单位,以此类推。
五、参加询价单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报价将被拒绝或作无效报价处理。
(一)未在规定时间内将报价书送达规定地点的;
(二)报价书未按规定密封或未按要求加盖公章或文件签
署不符合要求的;
(三)报价文件无法人代表签字或签字无法人代表有效委
托的;
(四)报价单位不符合项目报价的资格要求的;
(五)报价文件中提供伪造、虚假材料的。
特此公告。
荔湾区人民政府岭南街道办事处
2024年11月11日
一、项目简介
(一)项目名称:岭南新“院”景之最美庭院成长计划项目
(二)项目单位:岭南街道党工委、办事处
(三)项目内容:为辖内30处街巷公共空间,沿街巷房前屋后的庭院、边角地等,出具设计改造方案,并打造具有个性和特色的绿色空间。
(四)场地查勘:需提前电话预约,联系人:杨先生,020-81019807。
1.集合地点:广州市荔湾区杉木栏路99号岭南街道办事处一楼,
2.查勘时间:11月13日下午14:00-17:00
(五)最高限价:人民币10万元(包括且不限于设计费、安装费、税费、运输费、维护费等)
二、报名单位资格要求
(一)报名单位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报价,且中标后不得转包、分包。
三、报名方式及资料提交
(一)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2日—11月18日(工作日)的9:00-12:00,14:00-18:00,截至2024年11月18日18点前,逾期提交的报价文件不予接受。
(二)递交资料内容及方式:
1.递交资料内容:
(1)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相关资质证明文件。
(2)结合项目要求,制定项目实施计划表。
(3)项目意向报价书。
(4)过往相关或类似项目经验案例。
2.只接受完整提交上述资料的意向单位的报名。
3.报名单位须保证所提交资料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否则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任何损失。
4.提交方式:密封方式。报价文件须经服务单位盖章齐全后用牛皮信封密封,信封上注明项目名称及被询价单位全称,信封封口处应当加盖单位公章。
(三)递交地点:广州市荔湾区杉木栏路99号岭南街道办事处二楼211室。联系人:杨先生,020-81019807。
四、候选单位确认
(一)本次询价须有3家或以上单位报价,方可进入集体讨论程序。比选工作由街道询价小组进行实施。
(二)比选原则。根据各报价单位的有效报价(低于本次询价的最高限价),结合各单位综合实力、报价情况、设计效果及项目匹配度、维保服务(质保期)、设计亮点等进行评分。得分最高的单位为第一候选单位,以此类推第二、第三候选单位。
(三)当第一候选单位在收到确认通知后放弃本次服务工作,或因其他原因无法履行承诺时,第二候选单位以其所报价作为本次询价的递补候选单位,以此类推。
五、参加询价单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报价将被拒绝或作无效报价处理。
(一)未在规定时间内将报价书送达规定地点的;
(二)报价书未按规定密封或未按要求加盖公章或文件签
署不符合要求的;
(三)报价文件无法人代表签字或签字无法人代表有效委
托的;
(四)报价单位不符合项目报价的资格要求的;
(五)报价文件中提供伪造、虚假材料的。
特此公告。
荔湾区人民政府岭南街道办事处
2024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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