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圆山新城东部组团配套道路一期工程[纵十五路(横六路-南环城路)]圆山新城东部组团配套道路一期工程[纵十五路(横六路—南环城路)]施工监理
金额
13509.76万元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3/11/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3509.76万元
招标公司漳州龙新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刘工0596-6612912
招标代理机构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小袁0596-6963678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圆山新城东部组团配套道路一期工程[纵十五路(横六路—南环城路)]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圆山新城东部组团配套道路一期工程[纵十五路(横六路—南环城路)]施工监理(项目名称)已由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以漳高经审〔2015〕1号、漳高审立【2023】8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漳州龙新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单位自行筹措,招标人为漳州龙新投资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拟建项目位于漳州市九龙江南岸圆山新城。根据圆山新城规划区建设地块红线图,项目区北起横六路,南至南环城路。
2.2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为城市次干路,全长 1000.0m,规划道路红线宽度 40m; 主要建设内容有道路工程(含路基、路面)、桥涵工程、雨水工 程、污水工程、给水工程、电气工程、管廊工程、景观绿化工程、交 通及安全设施等。本项目建筑安装工程费预算价为13509.7673万元(含暂列金额670.0182万元)。(工程建设规模应当根据现行《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的“专业工程类别和等级表”,体现“同类、同等”的特征指标。)
2.3招标范围和内容:圆山新城东部组团配套道路一期工程[纵十五路(横六路—南环城路)]道路工程,内容包括路基路面工程、市政给排水管道工程(含给水、雨、污管道、雨、污水支管预留)、道路绿化(含道路两侧退让绿化带)、道路照明、交通设施、电力、弱电管线综合、过路管线预埋等工程设计施工图所含所有内容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施工内业资料及监理内业资料归档阶段、功能设施移交阶段和缺陷责任期阶段的质量、进度、费用控制、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安全生产控制、节能管理和合同、信息管理、配套专业等内容的全过程监理
2.4建筑安装工程费:约人民币13509.7673万元(含暂列金额670.0182万元)。
2.5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和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
2.5.1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可将《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件规定标准下浮45%作为参考依据,本项目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费率为1.15%,以经有权部门审核后的建安工程结算价为本项目的监理服务费的计费额计取监理服务费,即最终监理服务费=经有权部门最终审定的本工程施工结算总造价*固定费率1.15%。本项目的监理服务费暂定为147.5313万元(监理服务费含所有内容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施工内业资料及监理内业资料归档阶段、功能设施移交阶段和缺陷责任期阶段的质量、进度、费用控制、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安全生产控制、节能管理和合同、信息管理、配套专业及移交给相应部门接收管养等内容的全过程监理。)元。
2.5.2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包括:可将/作为参考依据,勘察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设计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保修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
2.6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本项目的监理服务期限从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结算审核后,且施工内业资料及监理内业资料归档、功能设施移交和缺陷责任期满为止。工期缩短或延长、分期施工,监理费费率不予调整,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附加工作酬金;缺陷责任阶段、移交阶段(含项目建成后各功能设施分别对应移交给相关接收管养部门)和工程档案归档阶段的监理服务收费已包含在监理服务价款中。)其中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暂按700日历天,且不应超过施工合同工期。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不包括保修阶段服务期。
2.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资格审查办法
3.1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乙级市政公用工程监理资质。
3.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市政公用工程,并具备监理类或市政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在漳州市以外同时担任总监理工程师;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漳州市有在建项目时必须提供在建工程项目业主单位同意同时担任多个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书面证明文件,且不得超过2个项目。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3.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则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单位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监理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下称“评价系统”)查询,网址:http://www.fjjs.gov.cn:98/zjxypjweb2/gcjl。
3.6投标人“工程业绩”要求:1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市政公用工程中的城市道路工程,等级为二级。
3.7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工程业绩”要求:1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市政公用工程中的城市道路工程,等级为二级,工程业绩中的项目总监必须与拟派总监一致。
3.8其他资格要求:①福建省外入闽工程监理企业应当按规定通过福建省住房城乡建设网的“省外入闽工程监理企业信息登记系统”自行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并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须提供系统截图);②投标人参与投标时,需提供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总监理工程师近三年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为准);③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前,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建市〔2017〕241号),以及闽建筑〔2021〕11号、闽建筑函〔2021〕70号、闽建筑函〔2022〕1号及闽人社文〔2018〕211号等相关文件的精神,以及相关文件规定,投标人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为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④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文件规定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0日前期满的,统一延期至2023年12月31日。(本条款与招标文件中其他条款不一致的,以本条款为准);⑤本招标项目采用在线开标(即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按电子平台提示解密开始后进行在线解密(即远程解密),全部投标人解密完成后即进入开标程序,投标人最迟于解密开始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⑥根据闽建筑〔2022〕3号规定,投标人需提供诚信承诺函、拟派出总监理工程师承诺函。
3.9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10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1月20日 08:30:00至投标截止时间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zzgcjyzx.com/Front/)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最新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3年12月 18日09:30:00。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贰万捌仟元元整(¥ 28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银行保函形式;②或担保保函形式;或③保证保险之一,具体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3.4.1条款。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j.gov.cn/)、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https://gcjyzx.zhangzhou.gov.cn)、九龙江集团官网http://www.zzjljjt.com/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漳州龙新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龙海区九湖镇工业区蔡坑工业园2号7号楼103室,邮编:363000
电子邮箱:/
电话:0596-6612912,传真:/
联系人:刘工
招标代理机构: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大桥路50号铭信大厦2楼,邮编:363000
电子邮箱:fzjtzzfgs@126.com
电话:0596-6963678,传真:/
联系人: 小袁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
网址:https://gcjyzx.zhangzhou.gov.cn
联系电话:0596-2032597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与经济发展局、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局
地址:漳州高新区九湖镇324国道漳州国家高新区众创园
联系电话:0596-6620580、0596-6628937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地址:漳州市龙文区水仙大街100号漳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联系电话:0596-203259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圆山新城东部组团配套道路一期工程[纵十五路(横六路—南环城路)]施工监理(项目名称)已由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以漳高经审〔2015〕1号、漳高审立【2023】8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漳州龙新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单位自行筹措,招标人为漳州龙新投资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拟建项目位于漳州市九龙江南岸圆山新城。根据圆山新城规划区建设地块红线图,项目区北起横六路,南至南环城路。
2.2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为城市次干路,全长 1000.0m,规划道路红线宽度 40m; 主要建设内容有道路工程(含路基、路面)、桥涵工程、雨水工 程、污水工程、给水工程、电气工程、管廊工程、景观绿化工程、交 通及安全设施等。本项目建筑安装工程费预算价为13509.7673万元(含暂列金额670.0182万元)。(工程建设规模应当根据现行《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的“专业工程类别和等级表”,体现“同类、同等”的特征指标。)
2.3招标范围和内容:圆山新城东部组团配套道路一期工程[纵十五路(横六路—南环城路)]道路工程,内容包括路基路面工程、市政给排水管道工程(含给水、雨、污管道、雨、污水支管预留)、道路绿化(含道路两侧退让绿化带)、道路照明、交通设施、电力、弱电管线综合、过路管线预埋等工程设计施工图所含所有内容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施工内业资料及监理内业资料归档阶段、功能设施移交阶段和缺陷责任期阶段的质量、进度、费用控制、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安全生产控制、节能管理和合同、信息管理、配套专业等内容的全过程监理
2.4建筑安装工程费:约人民币13509.7673万元(含暂列金额670.0182万元)。
2.5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和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
2.5.1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可将《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件规定标准下浮45%作为参考依据,本项目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费率为1.15%,以经有权部门审核后的建安工程结算价为本项目的监理服务费的计费额计取监理服务费,即最终监理服务费=经有权部门最终审定的本工程施工结算总造价*固定费率1.15%。本项目的监理服务费暂定为147.5313万元(监理服务费含所有内容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施工内业资料及监理内业资料归档阶段、功能设施移交阶段和缺陷责任期阶段的质量、进度、费用控制、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安全生产控制、节能管理和合同、信息管理、配套专业及移交给相应部门接收管养等内容的全过程监理。)元。
2.5.2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包括:可将/作为参考依据,勘察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设计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保修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
2.6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本项目的监理服务期限从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结算审核后,且施工内业资料及监理内业资料归档、功能设施移交和缺陷责任期满为止。工期缩短或延长、分期施工,监理费费率不予调整,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附加工作酬金;缺陷责任阶段、移交阶段(含项目建成后各功能设施分别对应移交给相关接收管养部门)和工程档案归档阶段的监理服务收费已包含在监理服务价款中。)其中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暂按700日历天,且不应超过施工合同工期。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不包括保修阶段服务期。
2.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资格审查办法
3.1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乙级市政公用工程监理资质。
3.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市政公用工程,并具备监理类或市政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在漳州市以外同时担任总监理工程师;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漳州市有在建项目时必须提供在建工程项目业主单位同意同时担任多个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书面证明文件,且不得超过2个项目。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3.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则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单位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监理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下称“评价系统”)查询,网址:http://www.fjjs.gov.cn:98/zjxypjweb2/gcjl。
3.6投标人“工程业绩”要求:1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市政公用工程中的城市道路工程,等级为二级。
3.7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工程业绩”要求:1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市政公用工程中的城市道路工程,等级为二级,工程业绩中的项目总监必须与拟派总监一致。
3.8其他资格要求:①福建省外入闽工程监理企业应当按规定通过福建省住房城乡建设网的“省外入闽工程监理企业信息登记系统”自行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并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须提供系统截图);②投标人参与投标时,需提供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总监理工程师近三年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为准);③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前,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建市〔2017〕241号),以及闽建筑〔2021〕11号、闽建筑函〔2021〕70号、闽建筑函〔2022〕1号及闽人社文〔2018〕211号等相关文件的精神,以及相关文件规定,投标人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为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④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文件规定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0日前期满的,统一延期至2023年12月31日。(本条款与招标文件中其他条款不一致的,以本条款为准);⑤本招标项目采用在线开标(即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按电子平台提示解密开始后进行在线解密(即远程解密),全部投标人解密完成后即进入开标程序,投标人最迟于解密开始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⑥根据闽建筑〔2022〕3号规定,投标人需提供诚信承诺函、拟派出总监理工程师承诺函。
3.9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10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1月20日 08:30:00至投标截止时间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zzgcjyzx.com/Front/)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最新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3年12月 18日09:30:00。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贰万捌仟元元整(¥ 28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银行保函形式;②或担保保函形式;或③保证保险之一,具体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3.4.1条款。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j.gov.cn/)、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https://gcjyzx.zhangzhou.gov.cn)、九龙江集团官网http://www.zzjljjt.com/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漳州龙新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龙海区九湖镇工业区蔡坑工业园2号7号楼103室,邮编:363000
电子邮箱:/
电话:0596-6612912,传真:/
联系人:刘工
招标代理机构: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大桥路50号铭信大厦2楼,邮编:363000
电子邮箱:fzjtzzfgs@126.com
电话:0596-6963678,传真:/
联系人: 小袁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
网址:https://gcjyzx.zhangzhou.gov.cn
联系电话:0596-2032597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与经济发展局、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局
地址:漳州高新区九湖镇324国道漳州国家高新区众创园
联系电话:0596-6620580、0596-6628937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地址:漳州市龙文区水仙大街100号漳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联系电话:0596-20325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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