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国移动北京公司平台生态部2018-2020年重要战略业务品质管理运营支撑项目_比选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18/08/1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tc180a6j3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硕010-62108230
标书截止时间2018/08/22
投标截止时间2018/08/29
公告正文
中国移动北京公司平台生态部2018-2020年重要战略业务品质管理运营支撑项目_比选公告

本项目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北京有限公司重要战略业务品质管理运营支撑项目采购(招标编号:TC180A6J3),采购人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北京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并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具有供货能力的生产商或供应商均可前来报名。
一、采购货物的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参数
1.1 项目名称: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北京有限公司重要战略业务品质管理运营支撑项目。 1.2 项目内容:

重要战略合作业务是面向党、政、军的中央和国家所属机构、公司层面有股权关系或全面战略合作关系的合作伙伴开展的产业信息化服务。业务形式是短信、彩信。采取一点接入、一点结算、全网服务、分省管理的原则。中国移动提供网络通道、业务管理平台、代计代收信息费服务,配合合作伙伴有偿提供客户服务。重要、战略合作伙伴提供业务内容,进行自主营销宣传,并负责提供全程客户服务。

2018年,依据工信部电信服务和收费问题抽测及督办工作及中国移动有限公司加强重要战略合作服务管控、提升产品品质的管理要求,需要对重要战略业务优化管理政策,加强集中化管理,提升系统自动管控能力,建立定期全量业务拨测机制、系统和手段,从管理政策、管控系统、管控手段上全面加强管控力度。

为有效提升重要战略业务产品品质,保障重要战略业务的正常运营及健康发展,为国家信息化发展提供满意的服务支撑和手段,我公司计划引入在数据业务品质管理及拨测管理方面具有成功经验的团队,全面支撑重要战略业务品质管理及拨测工作的落地执行,有效提升国家政府部门及移动客户的服务满意度。

1.3 项目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4个月。 1.4 比选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比选包。 1.5 详细要求见第四章项目技术规范书。
包段 产品名称 产品单位 需求数量
包1 数据业务运营支撑服务 1.00
二、资格要求
1.1 资质要求: 1.1.1 应答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1.1.2 应答人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并取得相关经营范围许可,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截图资料; 1.1.3 应答人须具有企业信用评级AAA认证证书、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 1.1.4 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1人)、运营经理(2人)、数据分析师(2、开发工程师(3人)需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提供证书复印件)

1.2 财务要求: 1.2.1 应答人须提供近2年(2016年、2017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证明近两年无连续亏损,净资产为正值;资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或处于破产状态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证明资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或处于破产状态;(视情况选择财务报表或资信证明); 1.2.2 应答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承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盖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章)(如三证或五证合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其他形式的资格认定文件; 1.2.3 应答人须提供核发税务机构开具的近三个月的涉税证明,或近三个月缴纳的税票(银行扣税回单)复印件、《纳税申报表》(按照比选项目应税性质,提供相应税种)、银行流水单,3者必须同时提供,所提供单据均需加盖应答人公司公章或财务章;如果为零申报的情况,仍需提供《纳税申报表》,无需提供银行回单及流水单。其中企业所得税按季度预缴的企业,提供上一季度的预缴申报表。 1.3 其他要求 1.3.1 应答人信誉良好,无不良行为记录,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近3年内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北京有限公司发生过因应答人原因引起的合同纠纷、仲裁、诉讼和弄虚作假的;以往合作过程中出现过因应答人原因导致的严重错误(重大质量事故、不按规定签署合同或合同终止、一年内出现2次(含)以上质量问题);存在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存在违法、违规记录,造假记录等。提供《信誉及资格声明与保证》(见本文件第六章应答人格式),并盖公司章; 1.3.2 应答厂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比选包应答或未划分比选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1.3.3 应答人对比选文件中第三章合同条款及第四章项目技术规范书应答必须满足,否则将被否决应答; 1.3.4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比选文件
3.1 本项目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采购文件,不再出售纸质采购文件。采购文件售卖时间为2018年08月15日17时30分至2018年08月22日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凡有意参与的潜在供应商,请登录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http://b2b.10086.cn,下同)进行购买采购文件(已在该系统注册过的投标人请登录系统购买采购文件,未在该系统注册的投标人请先进行系统注册而后购买采购文件)。
3.2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200元(¥200元)整,售后不退。支付要求:供应商汇款后,将汇款凭证截图发送至wangshuo1@cntcitc,com,cn(邮箱)中,若未发送截图招标代理机构将不予文件购买确认。
注意: 无论采购文件是否收费,供应商请务必在 采购文件售卖截止时间前 登录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进入“招投标操作”界面,选择比选项目进行采购文件购买操作;否则将无法正常应答。
3.3 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首页提供操作手册,供应商可以下载并根据操作手册提示进行信息注册、CA证书办理、下载采购文件及应答。 供应商针对系统操作的咨询,可拨打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技术支持联系电话,详见系统首页“技术服务”专区。
3.4 供应商必须在应答截止时间之前办理CA证书,并使用CA证书进行加密后才能应答;否则将无法正常应答。CA证书具体办理流程参见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首页下方下载专区“CA证书办理及安装”说明。
四、应答文件的递交
4.1 本项目不接受纸质应答文件的递交(应答保函、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除外 <如有> )。
4.2 电子应答文件通过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递交,应答截止时间为2018年08月29日09时30分。
4.3 本项目将于上述应答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在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进行唱价,应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在北京嘉苑饭店三层第五会议室(大柳树路6号)准时参加。
4.4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其应答文件: 4.4.1 逾期递交或者未递交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的应答人; 4.4.2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采购文件的应答人。
4.5 电子应答文件递交异常的处理规则:应答人的电子应答文件出现递交异常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需与系统支撑团队确认,若为系统故障原因造成的,则应推迟该项目的应答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直至该应答人完成电子应答文件递交;若非系统故障原因造成的,由该应答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五、电子采购应答规则
5.1 供应商须在应答截止时间前完成在系统上递交电子应答文件。
5.2 当所有应答人的应答文件唱价解密异常时,则推迟唱价,直至应答文件可正常解密。当个别供应商电子应答文件唱价解密异常时,由系统确认非系统原因造成的,由应答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3 供应商的电子应答文件是经过CA证书加密后上传提交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法在应答截止时间(即唱价时间,下同)之前查看或篡改,不存在泄密风险。
5.4 供应商在应答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多次提交或撤回电子应答文件,提交新应答文件前需撤回前一次提交的电子应答文件,并且前一次提交的电子应答文件系统将彻底删除。
5.5 供应商可以登录系统查看电子应答文件上传提交结果,了解和确认电子应答文件提交状态。
5.6 系统提供两种递交电子应答文件的渠道: (1)通过浏览器访问系统进行递交; (2)通过辅助投标工具进行递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仅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 (http://b2b.10086.cn) 上发布,比选公告将明确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发售采购文件的日期和地点、应答、开启应答等事宜。
七、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14号院9号楼

邮 编:100081

联 系 人:王硕

电 话:010-62108230

传 真:010-62112825

邮 箱:wangshuo1@cntcitc.com.cn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海淀支行营业部

账 号:0200 0496 1920 0362 296

八、免责声明
我公司发布本次项目采购信息的官方媒介包括: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http://b2b.10086.cn) 。除上述外,我公司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九、附加项
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北京有限公司/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18年0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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