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4年客户之声调查平台(VOC)系统三期改善(二次)采购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4/09/0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一汽丰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孙小迪022-66231220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一汽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葛鹏飞0431-81868674
标书截止时间2024/09/11
投标截止时间2024/09/13
公告正文
2024年客户之声调查平台(VOC)系统三期改善(二次)
2024年客户之声调查平台(VOC)系统三期改善(二次)采购项目2024年客户之声调查平台(VOC)系统三期改善(二次)包件询比采购公告
1. 采购条件
本询比采购项目采购人为一汽丰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采购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询比采购。
2.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采购服务名称:2024年客户之声调查平台(VOC)系统三期改善(二次)
2.2实施地点:北京(具体地点由甲方指定)
2.3服务期限:乙方项目实施的期限为2024年 10月1日至 2024年12月 31日。其中:云迁移及营销标签功能改善两项内容,需要在2024年10月15日前完成。如发生项目延期,乙方需要承担违约金赔偿。
2.4最高响应限价:有,单价限价详见分项报价表
2.5项目描述:
一、项目概述
甲方委托乙方提供一汽丰田2024年客户之声平台(VOC)系统改善三期项目 技术开发服务,具体开发内容详见以下具体要求。
二、开发内容及要求
1、系统软硬件国产化改造
完成系统上云迁移→华为云
【制定迁移计划】制定详细的迁移计划,包括迁移的日程、迁移的数据、迁移的工具和技术、迁移后的测试和验证等。
【应用/服务迁移】按照规划设计阶段的上云方案及迁移方案,对应用及中间件进行迁移部署。
【数据迁移】根据规划阶段选择的迁移工具,对结构化、非结构化、半结构化数据进行迁移同步。在迁移过程中,需要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和一致性。
【安全与合规】在整个迁移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安全规范和合规要求,确保数据和应用的安全。
中间件采购
【品牌要求相当于或优于】宝兰德应用服务器软件V9.5;东方通应用服务器软件TONGWEBV7.0
2、他系统连携
【单点登录】VOC系统在DMS Portal系统的单点登录功能开发。
【数据获取】与数据平台对接功能开发,用于获取经销店及车辆主数据。
3、CDP系统营销标签生成功能开发
VOC系统与MA系统、数据平台及CDP系统功能对接,实现客户圈选、一客一链接问卷推送及结果数据的分析处理、并在CDP系统生成客户营销标签的业务流程打通。
4、对接Omni_ID 中心,实现数据互通,包括方案的提出及实施。
5、优化自店调查功能,包括方案的提出及实施。
6、其他要求
【运维】系统完整上线后,配合进行运维交接,接受6个月QA。
【源代码】所有项目源代码知识产权归属甲方,甲方可以进行二次自主修改;配合进行2次代码交接。
【安全评估】接受第三方安全评估,上线后随时对应各项安全检查及整改。
【报价标准】技术开发部分,将按照功能点法评估的工作量及因子取值进行评估,实施单价控制。甲方将对中标供应商提供的功能点进行评估,并据此对中标价格进行调整。项目验收阶段,甲方根据实际工作量再次评估功能点,对于未实施的部分,削减相应结算金额。
功能点模板详见采购文件。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有与本采购项目相应的能力,并具备如下所列的条件:
3.1.1资质要求:供应商应是依法从事经营,有能力完成采购项目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登记状态应为正常或存续(在营、开业、在册)状态, 2021年7月1日前成立,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公告发出后增资无效)。
3.1.2人员要求:公司人员大于45人,评审标准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其中固定员工人数20人及以上,必须为本公司社保(即缴费单位为供应商或供应商分公司)且必须在职6个月以上,需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三个月内出具的上述人员的(至少包含2023年10月至开启当日至少6个月的)的社保缴费证明(供应商应登陆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http://si.12333.gov.cn/)查询并打印社保参保证明,申请人所在地社保平台未能与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对接的,供应商应登陆所在地人社部门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并打印社保参保证明,参保证明同样应当包含验真渠道和验真方法),外籍、港澳台人员(需提供外籍、港澳台人员身份证明) 可以用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代替社保证明。
需提供有关财务、人员规模、业绩经验等证明材料,具体要求及评分规则详见采购文件。
3.1.3其他要求:商务综合评分得分须在70分以上(含70分)合格,具体评分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
需提供有关财务、人员规模、业绩经验等证明材料,具体要求及评分规则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3.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3本次采购不接受分公司参与。
3.4本次采购不接受小规模纳税人参与。
3.5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
2)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5)为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与采购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与采购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6)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7)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8)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9)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0)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省级“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1)处于被采购人及其指定的母子公司列入禁入名单期限内;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用电子化采购,凡有意参加响应者,请于2024年09月06日22:00至2024年09月11日23: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一汽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一汽电子交易平台”https://etp.faw.cn/)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4.2本采购项目平台服务费为200元人民币。
4.3 企业数字认证证书及法定代表人个人数字认证证书(以下分别简称“企业CA”和“法定代表人CA”)一次性办理费用500元,一年内有效。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9月13日09:00,温馨提醒,响应文件上传受文件大小和网络速度影响,成功上传可能会需要一定时间,为避免近截止时间可能发生的网络拥堵、故障等情形,建议提前一日上传响应文件,否则由此造成无法上传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已递交的文件处于加密状态,不会泄露响应文件信息。
5.2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一汽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确认
本项目采用的采购方式为:公开采购
6.1 发布公告的媒介(适用于公开采购)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以下媒介上发布:
l 一汽电子交易平台(https://etp.faw.cn/)
l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6.1 确认(适用于邀请采购)
你单位收到本邀请书后,在规定的时间内领购采购文件视为确认参与采购活动;未在本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内领购采购文件或明确表示不参加的,不得再参加采购活动。
7. 联系方式
7.1 供应商操作指南
https://etp.faw.cn/xxgl/toXinXiList?xinXiGuanLiType=37
供应商在使用一汽电子交易平台时遇到的各类问题,应当首先通过上述链接进入“帮助中心-用户指南”界面,查看相应操作文件或视频。
7.2电子交易平台客服
电话:400-691-7888,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00至20:00
负责答复您在使用一汽电子交易平台时遇到的各类操作问题,如平台注册、采购文件购买、响应文件递交、响应保证金递交等。
7.3 CA办理(由第三方受理业务)
0431-80745296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至11:30,13:00至17:00,负责受理您办理CA及密码重置解锁业务
4008809888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至11:30,13:00至17:00,负责受理您CA发票开具及其进度查询业务
7.4 财务专员
电话:0431-81868663,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至11:30,13:00至17:00
负责答复您关于采购文件费、平台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的发票开具问题。
7.5 采购人
采购人名称:一汽丰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1号环球金融中心西塔3F/4F
联系人:孙小迪
7.6 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长春一汽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汽开区东风大街3462号
采购项目负责人:葛鹏飞、汪楠
座机:0431-81868674、0431-81868611
手机:17790040722、18626613139
邮箱:gepengfei@faw.com.cn、wangnan43@faw.com.cn
7.7 项目投诉电话:400-691-7888,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00至20:00。投诉要求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0.9款
7.8 纪委举报受理渠道
一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
电子邮箱:tftm_jw@tftm.com.cn
一汽丰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电子邮箱:FTMS_jc@ftmc.cn
7.9 为进一步为广大供应合作伙伴打造良好合作环境,铲除腐败问题,一汽集团公司各单位特设置举报通道,欢迎您向我们如实反映采购过程中的违规违纪问题,与我们携手打造“阳光、合规、透明”的采购生态。
招标人:一汽丰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纪委举报电话:022-66231220
纪委举报邮箱:FTMC_tftm_jw@ftmc.cn
8. 供应商网上注册
凡首次在一汽电子交易平台参加电子投标活动的供应商必须登录平台进行网上免费注册,注册时需提交相关资料,平台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完成注册。完成注册后方可办理企业CA和法定代表人CA(办理并邮寄大约需要3-5日),若供应商未及时注册并办理CA,由此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9.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的发布
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一汽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询比采购公告/采购邀请书、采购文件及其澄清、修改、成交通知书等采购过程信息,一经发布,视为已送达各供应商, 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相关内容。
10. 供应商异地开启须知
10.1供应商电脑须安装“一汽招投标编制工具系列驱动”、EDGE浏览器最新版,正版office办公软件和Microsoft.NET Framework 4.6组件;
10.2开启时,供应商必须使用CA登录一汽电子交易平台并且要保持网络畅通,使用加密响应文件的CA进行开启环节的解密操作;
10.3若在规定的开启时间内,由于供应商的原因没有解密成功,导致开启失败,供应商须自行承担后果。
2024年客户之声调查平台(VOC)系统三期改善(二次)采购项目2024年客户之声调查平台(VOC)系统三期改善(二次)包件询比采购公告
1. 采购条件
本询比采购项目采购人为一汽丰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采购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询比采购。
2.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采购服务名称:2024年客户之声调查平台(VOC)系统三期改善(二次)
2.2实施地点:北京(具体地点由甲方指定)
2.3服务期限:乙方项目实施的期限为2024年 10月1日至 2024年12月 31日。其中:云迁移及营销标签功能改善两项内容,需要在2024年10月15日前完成。如发生项目延期,乙方需要承担违约金赔偿。
2.4最高响应限价:有,单价限价详见分项报价表
2.5项目描述:
一、项目概述
甲方委托乙方提供一汽丰田2024年客户之声平台(VOC)系统改善三期项目 技术开发服务,具体开发内容详见以下具体要求。
二、开发内容及要求
1、系统软硬件国产化改造
完成系统上云迁移→华为云
【制定迁移计划】制定详细的迁移计划,包括迁移的日程、迁移的数据、迁移的工具和技术、迁移后的测试和验证等。
【应用/服务迁移】按照规划设计阶段的上云方案及迁移方案,对应用及中间件进行迁移部署。
【数据迁移】根据规划阶段选择的迁移工具,对结构化、非结构化、半结构化数据进行迁移同步。在迁移过程中,需要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和一致性。
【安全与合规】在整个迁移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安全规范和合规要求,确保数据和应用的安全。
中间件采购
【品牌要求相当于或优于】宝兰德应用服务器软件V9.5;东方通应用服务器软件TONGWEBV7.0
2、他系统连携
【单点登录】VOC系统在DMS Portal系统的单点登录功能开发。
【数据获取】与数据平台对接功能开发,用于获取经销店及车辆主数据。
3、CDP系统营销标签生成功能开发
VOC系统与MA系统、数据平台及CDP系统功能对接,实现客户圈选、一客一链接问卷推送及结果数据的分析处理、并在CDP系统生成客户营销标签的业务流程打通。
4、对接Omni_ID 中心,实现数据互通,包括方案的提出及实施。
5、优化自店调查功能,包括方案的提出及实施。
6、其他要求
【运维】系统完整上线后,配合进行运维交接,接受6个月QA。
【源代码】所有项目源代码知识产权归属甲方,甲方可以进行二次自主修改;配合进行2次代码交接。
【安全评估】接受第三方安全评估,上线后随时对应各项安全检查及整改。
【报价标准】技术开发部分,将按照功能点法评估的工作量及因子取值进行评估,实施单价控制。甲方将对中标供应商提供的功能点进行评估,并据此对中标价格进行调整。项目验收阶段,甲方根据实际工作量再次评估功能点,对于未实施的部分,削减相应结算金额。
功能点模板详见采购文件。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有与本采购项目相应的能力,并具备如下所列的条件:
3.1.1资质要求:供应商应是依法从事经营,有能力完成采购项目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登记状态应为正常或存续(在营、开业、在册)状态, 2021年7月1日前成立,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公告发出后增资无效)。
3.1.2人员要求:公司人员大于45人,评审标准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其中固定员工人数20人及以上,必须为本公司社保(即缴费单位为供应商或供应商分公司)且必须在职6个月以上,需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三个月内出具的上述人员的(至少包含2023年10月至开启当日至少6个月的)的社保缴费证明(供应商应登陆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http://si.12333.gov.cn/)查询并打印社保参保证明,申请人所在地社保平台未能与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对接的,供应商应登陆所在地人社部门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并打印社保参保证明,参保证明同样应当包含验真渠道和验真方法),外籍、港澳台人员(需提供外籍、港澳台人员身份证明) 可以用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代替社保证明。
需提供有关财务、人员规模、业绩经验等证明材料,具体要求及评分规则详见采购文件。
3.1.3其他要求:商务综合评分得分须在70分以上(含70分)合格,具体评分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
需提供有关财务、人员规模、业绩经验等证明材料,具体要求及评分规则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3.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3本次采购不接受分公司参与。
3.4本次采购不接受小规模纳税人参与。
3.5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
2)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5)为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与采购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与采购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6)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7)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8)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9)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0)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省级“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1)处于被采购人及其指定的母子公司列入禁入名单期限内;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用电子化采购,凡有意参加响应者,请于2024年09月06日22:00至2024年09月11日23: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一汽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一汽电子交易平台”https://etp.faw.cn/)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4.2本采购项目平台服务费为200元人民币。
4.3 企业数字认证证书及法定代表人个人数字认证证书(以下分别简称“企业CA”和“法定代表人CA”)一次性办理费用500元,一年内有效。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9月13日09:00,温馨提醒,响应文件上传受文件大小和网络速度影响,成功上传可能会需要一定时间,为避免近截止时间可能发生的网络拥堵、故障等情形,建议提前一日上传响应文件,否则由此造成无法上传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已递交的文件处于加密状态,不会泄露响应文件信息。
5.2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一汽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确认
本项目采用的采购方式为:公开采购
6.1 发布公告的媒介(适用于公开采购)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以下媒介上发布:
l 一汽电子交易平台(https://etp.faw.cn/)
l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6.1 确认(适用于邀请采购)
你单位收到本邀请书后,在规定的时间内领购采购文件视为确认参与采购活动;未在本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内领购采购文件或明确表示不参加的,不得再参加采购活动。
7. 联系方式
7.1 供应商操作指南
https://etp.faw.cn/xxgl/toXinXiList?xinXiGuanLiType=37
供应商在使用一汽电子交易平台时遇到的各类问题,应当首先通过上述链接进入“帮助中心-用户指南”界面,查看相应操作文件或视频。
7.2电子交易平台客服
电话:400-691-7888,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00至20:00
负责答复您在使用一汽电子交易平台时遇到的各类操作问题,如平台注册、采购文件购买、响应文件递交、响应保证金递交等。
7.3 CA办理(由第三方受理业务)
0431-80745296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至11:30,13:00至17:00,负责受理您办理CA及密码重置解锁业务
4008809888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至11:30,13:00至17:00,负责受理您CA发票开具及其进度查询业务
7.4 财务专员
电话:0431-81868663,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至11:30,13:00至17:00
负责答复您关于采购文件费、平台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的发票开具问题。
7.5 采购人
采购人名称:一汽丰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1号环球金融中心西塔3F/4F
联系人:孙小迪
7.6 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长春一汽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汽开区东风大街3462号
采购项目负责人:葛鹏飞、汪楠
座机:0431-81868674、0431-81868611
手机:17790040722、18626613139
邮箱:gepengfei@faw.com.cn、wangnan43@faw.com.cn
7.7 项目投诉电话:400-691-7888,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00至20:00。投诉要求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0.9款
7.8 纪委举报受理渠道
一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
电子邮箱:tftm_jw@tftm.com.cn
一汽丰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电子邮箱:FTMS_jc@ftmc.cn
7.9 为进一步为广大供应合作伙伴打造良好合作环境,铲除腐败问题,一汽集团公司各单位特设置举报通道,欢迎您向我们如实反映采购过程中的违规违纪问题,与我们携手打造“阳光、合规、透明”的采购生态。
招标人:一汽丰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纪委举报电话:022-66231220
纪委举报邮箱:FTMC_tftm_jw@ftmc.cn
8. 供应商网上注册
凡首次在一汽电子交易平台参加电子投标活动的供应商必须登录平台进行网上免费注册,注册时需提交相关资料,平台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完成注册。完成注册后方可办理企业CA和法定代表人CA(办理并邮寄大约需要3-5日),若供应商未及时注册并办理CA,由此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9.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的发布
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一汽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询比采购公告/采购邀请书、采购文件及其澄清、修改、成交通知书等采购过程信息,一经发布,视为已送达各供应商, 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相关内容。
10. 供应商异地开启须知
10.1供应商电脑须安装“一汽招投标编制工具系列驱动”、EDGE浏览器最新版,正版office办公软件和Microsoft.NET Framework 4.6组件;
10.2开启时,供应商必须使用CA登录一汽电子交易平台并且要保持网络畅通,使用加密响应文件的CA进行开启环节的解密操作;
10.3若在规定的开启时间内,由于供应商的原因没有解密成功,导致开启失败,供应商须自行承担后果。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项目类型 | 招标文件获取开始时间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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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6-XB20240998/01 | 2024年客户之声调查平台(VOC)系统三期改善(二次) | 服务 | 2024-09-06 22:00 | 2024-09-11 23:00 | 2024-09-13 09:00 | 【我要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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