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国工商银行宁夏分行收银机设备集中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1078万元
项目地址
宁夏回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7/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078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瑞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中国工商银行宁夏分行收银机设备集中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GC2024ZB0116

瑞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分行的委托,对中国工商银行宁夏分行收银机设备集中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具体内容如下:

一、采购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分行

二、代理机构:瑞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三、项目名称:中国工商银行宁夏分行收银机设备集中采购项目

四、招标范围:本项目共划分为个标段,其中:

标段

招标内容

预算金额   (元/台)

入围家数

入围期限

一标段

高端收银机,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15000.00

1家

3年

二标段

中端收银机,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10000.00

当有效投标人数量为3家时,入围1家;当有效投标人数量>3家时,入围2家;

三标段

低端收银机,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7000.00

当有效投标人数量为3家时,入围1家;当有效投标人数量>3家时,入围2家;

项目总预算为:人民币壹仟零柒拾捌万元整(¥10780000.00元)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合法性要求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自然人及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非法人组织(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须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1.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1.3供应商在最近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2.诚信要求

2.1在与工商银行的业务合作过程中,没有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工商银行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没有违反工行相关规章制度的重大情形;(提供承诺函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公正性要求

 3.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子项)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控股管理关系表并加盖公章)

3.2除单一来源和上门询价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4.国家及行业资质要求

4.1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需通过国家CCC认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财务能力要求

5.1具有足够的经济实力:经第三方审计利润表中的“净利润”,近三年内至少两年不为负数,提供近三年财务报表;供应商成立不足三年的,要求成立期间净利润不为负;

5.2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内不少于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3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内不少于3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4能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6.服务能力要求

6.1供应商的售后服务体系应涵盖工行县级及以上机构所在区域;

6.2供应商应具备工行县级及以上机构的配送能力。

7.信誉要求

7.1提供无不良信誉记录,须在裁判文书网(查询“刑事案由”的截图)、信用中国(下载企业信用报告并截图)、政府采购网的违法犯罪及失信情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自公司成立之日起,法人及工作人员发生过行贿、受贿案件;近三年内存在违法行为或被媒体曝光,且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或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投标供应商禁止参加本次投标采购事宜。(代理机构开标现场查询)

8.其他要求

8.1供应商须提供所投产品原厂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唯一原厂商授权原件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8.2供应商根据招标文件附件要求的格式出具以下承诺函,未出具的格式自行拟定:

8.2.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并承诺向采购人披露的信息真实,因此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8.2.2供应商自企业成立之日起不存在以他人名义投标、与他人串通投标的情况;

8.2.3供应商与采购人不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8.2.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供应商仔细阅读本次招标项目资格设定条件,严格按照本次资格设定条件至代理机构登记供应商对上述证明文件真实性、合法性负责代理机构不对资格进行初审,供应商因资格条件不符参与投标造成的损失相关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代理机构与采购人概不负责。

、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729日至202485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800分(北京时间,下同),

请将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等其他资格要求证明文件资料加盖单位公章后的扫描件发送至506673500@qq.com,邮件名称统一为“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登记后免费领取项目招标文件电子版。

、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820日上午9:30时,地点为宁夏易能智招交易中心(银川市兴庆区治平路55号金玉广场A座4楼)

2.逾期送达、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和中国金融集中采购网(http://www.cfcpn.com/)上发布。

、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分行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中海路67号               

联系人:马小风             

电话:0951-5891109

代理机构名称:瑞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湖滨西街65号投资大厦10层

联系人:王燕、杨薇、李丽辉、姚节梅

联系电话:13995194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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