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哈尔滨局集团公司铁房公司哈房管内乘务员公寓厨房炉灶新设(哈公寓)地方电源引入专业分包项目变更公告变更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黑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07/12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哈尔滨局集团公司铁房公司哈房管内乘务员公寓厨房炉灶新设(哈公寓)地方电源引入专业分包项目公开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编号:TFFB-JG2024039-1
1.采购条件
本项目哈尔滨局集团公司铁房公司哈房管内乘务员公寓厨房炉灶新设(哈公寓)地方电源引入专业分包项目已由上级部门批准 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建设单位拨款,采购人为哈尔滨市铁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中铁物总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本 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哈尔滨局集团公司铁房公司哈房管内乘务员公寓厨房炉灶新设(哈公寓)地方电源引入专业分包项目 2.2项目编号:TFFB-JG2024039-1
2.3项目概况:
哈尔滨乘务员公寓,既有醇基燃料厨灶拆除,新设16KW+16KW 双眼电灶设备1台,16KW单眼电灶设备1台,16KW电煮锅1 台。新设250KVA杆上变压器,电源引自市电,新设低压电缆及室内动力配电箱等。
2.4服务期限(完成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9月30日前(以双方最终签订的合同为准)。
2.5建设地点:哈尔滨。
2.6采购范围:完成本项目范围内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7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2.8标包划分:A01包。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 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资质要求如下: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输变电电力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或电力工程施工承 装、承修5级及以上;
(2)供应商拟派的施工现场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证企相符),同时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合格证书(B证),不得同时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
(3)本次项目要求供应商拟派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须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 办法》(黑建规范<2023>2号)文件,以不低于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供应商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 增加岗位及人员(提供承诺)
(4)业绩要求:至少具备3项近三年内(2021年至今)与本项目类似的业绩佐证材料(业绩佐证材料:有效的建设工程施工 合同,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5)投标人需具备开具工程9%增值税专用发票能力(提供近三年内类似工程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6)投标人需要提供近一年的审计报告书(需出具审计报告书单位的营业执照扫描件、人员专业证书扫描件)或财务情况和 交易的财务资料。
3.2信誉要求
(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及施工现场负责人未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
(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上述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及施工现场负责人近三年内(2021年01月0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记 录进行查询,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确有行贿记录,其投标将被否决。3.2本次采购要求本项目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现场负责人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中国政府采购网站(http://www.ccgp.gov.cn)查询 结果为准,被列入上述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3本次采购要求潜在供应商须对本项目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现场负责人近三年内(2021年01月0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 日)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查询,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如有行贿记录,其投标将被否决(查询时间在公告发布之 日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
3.4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没 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 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3.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 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同一集团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 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3.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凡具备承担本采购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均可针对本采购项目向采购 人提出投标申请。
3.7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采购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本项目禁止任何形式的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九条: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 程再分包。在项目实施时,若供应商不按合同约定履行责任和义务,出现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行为等情形时,采购人将立即 终止合同,同时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将由各责任方对采购人进行连带赔偿并消除不良影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相应责 任。
4.采购文件的获取时间及方式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7 月 11 日至 2024 年 7 月 15 日 17 时 00 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 午 9 时至 11 时,下午 14 时至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持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有效的营业执照副 本(复印件)及汇款凭证(注明招标编号)至中铁物总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松花江街139号教化电子大世界 F17-1701)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
4.2谈判文件每套售价 200 元,售后不退。采用银行汇款,以公对公形式将款项汇至账户名称:中铁物总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账号:7005043,开户行:交通银行北京西单支行。缴费时应注明项目编号、包件号,在发售截止时间前未提供有效缴费凭证 的,视为未购买采购文件。
4.3未购买相应包件谈判文件的报价人递交的报价文件,采购人将不予接收。
4.4若需要施工图纸,需投保人联系采购人,交押金500元,押金在退还图纸时退还请投标人;现场办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24 年 7 月 18 日 13 时 30 分(北京时间)所有响应文件应在截止时间前密封送达中铁物总国 际招标有限公司指定地点,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拒收。
5.2提交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松花江街139号教化电子大世界F17-1701,具体详见谈判文件。
5.3所有响应文件应在截止时间前密封送达指定地点,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6.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公告发布在:中国采购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7.联系方式
采购人:哈尔滨市铁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曲线街75号
联系人:祖工
联系电话:18944512359
采购代理机构:中铁物总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松花江街139号教化电子大世界F17-1701
联系人:孙洪艳、李翠花
联系电话:13206662011、15561887988
邮箱:crmsc_hrb01@163.com
标书款银行账户信息:
开户名称:中铁物总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西单支行
账号:7005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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