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马銮湾新城海沧芸尾后柯鼎美安置房项目供配电设施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4/05/1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裕正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小何0592-6021027
标书截止时间2024/05/16
投标截止时间2024/05/31
公告正文


本招标项目马銮湾新城海沧芸尾后柯鼎美安置房项目供配电设施工程(施工)“评定分离”(项目名称)已由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马銮湾新城海沧芸尾后柯鼎美安置房项目供配电设施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带概算的批复》(厦发改审批〔2024〕23 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厦门供电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投融资 ,招标人为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厦门供电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裕正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厦门市海沧区。

2.1.2建设规模:本项目主要建设马銮湾新城海沧芸尾后柯鼎美安置房项目所含电能计量装置及其前端的高低压开关柜、站用变压器、直流屏、监控屏、进线电缆、光缆敷设等供配电设施。

2.1.3最高投标报价限价,招标人按以下第(2) 项方式发布:

(1)/ 元,招标项目应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的,BIM技术应用费/ 元。

(2)投标截止时间7日前发布。招标项目应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的,BIM技术应用费在最高投标报价限价中发布。

2.1.4计划工期:总工期为150日历天,定额工期/ 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2.1.5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与内容

2.2.1工程类别:电力工程

2.2.2招标类型:总承包

2.2.3招标范围:本项目主要建设马銮湾新城海沧芸尾后柯鼎美安置房项目所含电能计量装置及其前端的高低压开关柜、站用变压器、直流屏、监控屏、进线电缆、光缆敷设等供配电设施。

2.2.4招标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其中,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

2.2.5标段划分:/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 级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同时具备国家能源局颁发的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修、承试五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一级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投标人的厦门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结果:/年度信用综合评价的信用等级为/ 级别。

3.4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0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3.5联合体投标

3.5.1根据《厦门市建设局关于建筑业招商引进企业营收和业绩促进措施的通知》(厦建筑[2021]138号)规定,本招标项目允许非本市注册的建筑业企业与其在厦注册的子公司【由该企业全资或控股(控股指持股比例大于50%)】或在厦注册的关联企业【关联企业指与该企业最终由同一集团(公司)控股(控股指持股比例大于50%)的企业】的其中一家,组成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联合体参与投标,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其中:

(1)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由上述子公司或关联企业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2)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联合体投标人的业绩以联合体牵头人或联合体其余成员的业绩为准。前述业绩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1第2项所要求的类似工程业绩。

(3)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联合体投标人的信用以联合体牵头人或联合体其余成员的信用为准。前述信用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1第3项所要求的厦门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结果(包括信用等级和综合得分)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1第5项第2条所要求的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4)联合体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联合体各方之间的母子公司或关联企业关系的证明资料。

3.5.2本招标项目不接受除3.5.1项情形以外的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联合体投标人成员数量不得超过/家,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中所有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具体数量)个标段。

3.7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8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5月10日10时30分至2024年05月16日17时

00分携单位介绍信到厦门市湖滨西路9号亿力大厦31楼3101室(地点)获取。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05月31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厦门市湖滨西路9号亿力大厦31楼3101室(地点)。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定性评审法(适用于:其他项目 )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票决办法:票决定标法中的直接票决定标法

8.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标前自行办妥投标担保手续

8.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60万元

8.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可以使用现金、银行保函、担保保函、投标保证保险、年度保证金其中之一形式提交,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n)发布。

招 标 人: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厦门供电公司

地 址:厦门市湖滨南路21号

邮 编:361000

联 系 人:洪宏

电 话:0592-2265182

传 真:/

电子邮箱:/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裕正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西路9号亿力大厦31楼3101

邮 编:361000

联 系 人:小何

电 话:0592-6021027

传 真:0592-2208271

电子邮箱:fjyzz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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