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顶鹤博物馆二期布展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丹顶鹤博物馆二期布展工程已由盐城市行政审批局以盐行审投资【2023】47号《关于丹顶鹤博物馆二期布展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盐城国家级珍禽自然保护区管理处,代建单位为盐城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盐城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丹顶鹤博物馆二期布展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位于亭湖区黄尖镇,盐城国家级珍禽自然保护区内。
2.1.2建设规模:丹顶鹤主题博物馆总面积约10300平方米,本次装修布展提升改造所涉及的面积约3000平方米,具体面积以招标人指定为准。
2.1.3合同估算价:约2266万元。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120日历天(含法定节假日时间)。
设计开工日期:2023年8月15日,施工开工日期:2023年8月30日,
工程竣工日期:2023年12月13日
2.1.5质量要求:合同约定的标准、设计图纸、设计文件中的技术数据和技术条件是工程材料设备采购、施工质量及工程竣工验收质量的依据。所有工程设计、采购和施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须达到项目功能需求。
(1)设计质量标准:所有工程设计须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地方的相关设计规范、标准、规定等要求,确保通过施工图审查(包括各专项审查),设计单位负责施工图送审、对接及配合并按要求进行修改,确保通过审查。
(2)施工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施工及验收规范标准要求,符合国家“合格”标准。
(3)采购设备标准:所有设备质量等级均为“合格”,并符合招标文件中技术需求、国家现行的相关规范标准及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的最新标准,项目确保按规范和标准验收,且达国家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丹顶鹤博物馆二期布展工程总承包的设计、施工、设备材料采购及安装直至竣工验收合格、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全部工作。
2.2.1设计:包含但不限于本次招标范围的内深化设计、施工图设计、变更设计、图审报审及设计交底、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咨询、变更、竣工验收等设计配合服务等,设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本次招标范围内展厅布展工程所需的展示陈列(含布展、展品、展项、展柜)、场景雕塑、灯光、多媒体声光电设备、软体部分(包括软件、数字内容等多媒体系统须与现有控制系统相融合)、智能服务管理功能优化、拓展、提升(须与博物馆现有智能化设施相协调,使整个博物馆智能化系统完整贯通,整体功能得到提升)、智慧博物馆系统(对博物馆现有设施进行统筹规划及博物馆安防系统设施点位调整改造等,实现的使用功能满足招标人的运营目的)、消防、空调、数字影院等。具体详见《发包人要求》。
2.2.2施工总承包:包括展厅布展施工,公共区域及技术服务功能区域部分(包含但不限于展陈空间、公共空间、功能空间、配套区域、库房、技术用房、办公区域等)的装饰完善提升工程的施工。包含但不限于本次招标范围内所有区域标识标牌制作、安装场景雕塑的创意及制作、布展工程材料和设备的采购与安装、展品陈列布置、多媒体软件和数字内容的开发及创意制作、多媒体展项的安装调试、智能管理平台搭建、集成、功能拓展(且必须与博物馆、博物园现有设施相协调,使整个博物馆智能管理平台完整贯通,达到馆园智能一体化平台管理)、智慧博物馆系统功能拓展、消防、空调、数字影院等全部施工内容及竣工验收等全过程服务。具体详见《发包人要求》。
2.2.3与工程配套的以及满足使用功能要求的所有材料、设备等(包括馆藏标本(标本来源须合法合规)、服务设施、办公设备等)的采购、安装、调试。具体详见《发包人要求》。
2.2.4项目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养护工作等。
2.2.5通过相关部门的各项专业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全部竣工验收资料移交给招标人。
2.2.6手续办理:为确保本项目整体目标全面实现,承包人负责办理工程前期手续、开工、施工过程及验收交付并取得相关证件所需的各项手续,并承担办理上述所有手续的相关费用【其中办理手续涉及到应由招标人承担(如规费等)的行政事业收费由中标人代缴,凭发票到招标人处报销】。
2.2.7本项目如因不可抗力因素或不确定因素暂停或停止实施的,合同终止,按实结算已完成工程量,不补偿任何费用。投标人投标报价时应将上述因素考虑到投标报价中。
注:工程总承包的施工内容为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交付、包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包整体移交(含与城建档案馆、建设局对接移交档案)及试运行(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最终施工总承包的范围以经招标人确认并经报审且审查合格的施工图为准,同时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所列内容作调整的权利,中标人须无条件服从发包人的调整,予以配合,且不得据此提出任何索赔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须同时具备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专项设计甲级资质或有效期内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一级资质】和施工资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有效期内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一级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允许联合体);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且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仅对企业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进行限制)
招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或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检查资格预审申请人或者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状态,对动态监管处于不合格状态的资格预审申请人和投标人进行截图保存,提供给评标委员会。
3.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书】或取得【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或工程建设类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特指以下三种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为准);
③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包括不限于投标人的子公司以及控股参股企业)、其他企业分公司负责人。(均以投标截止日注册登记为准)。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本项目招标文件总承包项目经理有在养护期内的绿化养护、市政养护项目的,以及在其他项目担任设计负责人(非总承包项目经理)的,不属于招标公告及文件规定的有在建工程。
(5)投标人组建联合体投标的,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牵头单位正式职工。
3.3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具体要求详见3.6.1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本次招标接受组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采用联合体投标的,须满足以下要求:
3.5.1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人的资格申请,联合体成员单位包括具有设计资质企业、施工资质企业。①联合体成员应共同签署联合体投标协议,并且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联合体协议书制作在投标文件内;②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体协议书》、《入库信息诚信承诺书》、《法定代表人诚信投标承诺书》、《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信用承诺书》、《法定代表人申明》外,其他投标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签章即可;③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单位,由牵头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为联合体授权代表执行联合体有关的决议,以联合体名义处理与本项目相关的事务;④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参与单位无须重复下载;⑤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⑤联合体中标后,其组成单位不得变更;⑥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以上如果违反,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全部被拒绝。
3.6业绩要求:
3.6.1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可以是下列之一;
(1)工程总承包业绩:自2020年1月1日(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以来,总承包项目经理以总承包项目经理身份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达13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布展或公共建筑装修装饰工程的工程总承包业绩。
(2)设计业绩:自2020年1月1日(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以来,总承包项目经理以设计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达13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布展或公共建筑装修装饰工程的设计业绩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的设计业绩。
(3)施工业绩:自2020年1月1日(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以来,总承包项目经理以施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达13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布展或公共建筑装修装饰工程的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施工业绩。
上述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接的工程,不予认可。须提交的材料及要求,见投标人须知3.6。
3.7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2)在招投标活动中因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0.1.1、10.1.2所列的不良行为,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的。
(3)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4)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5)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8本工程除总承包项目经理外,项目管理机构至少配备(但不限于)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采购负责人和进度、质量、安全控制工程师等人员,同时须满足《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GB/T50358-2017以及苏建管【2017】236号文件人员配置要求,具体由投标人按照相关要求自行配置。投标时,仅需提供总承包项目经理相关资料,其他现场人员在中标签订合同备案时按招标人要求配备到位。注:拟派项目管理机构必须均为投标人(或联合体)单位(按联合体协议分工)的正式员工,中标后必须常驻现场参加工程管理,否则视为违约,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3.9中标人须承诺中标的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因任何情形而更换,且出勤率不少于80%,如发生更换或出勤率少于80%,除接受招标文件约定的处罚外,自愿另行接受合同价2%的扣款。
3.10投标申请人须保证代理人、投标承诺的项目部成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联合体投标的,代理人及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均为牵头单位正式职工),并确保从2022年12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投标时无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例:如开标日期为2015年10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5年2月以后任意连续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3.11评标前由招标人对照省政府第120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项目负责人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在建工程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
3.12盐城市招投标及标后履约不良行为系统已启用,投标单位未按照招标文件约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解密报价的、投标承诺的人员不到场以及其他不良行为,将会被系统记录,影响后续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请各投标人诚信投标、确保履约。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合理选择下载招标文件时间,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提出答疑、无法投标等情形的,责任自负)。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http://112.24.96.37:9930/TPBidder/memberLogin)。
5.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4日9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详见附件。
评标办法前附表
工程总承包项目招标一般应当采用两阶段评标。开标、评标活动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先开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资料(实行资格后审的)部分,对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资料(实行资格后审的)进行评审。在设计文件评审及资格审查(实行资格后审的)合格(设计文件得分14分及以上)的投标人中,只有设计文件得分汇总排在前5名的,才能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设计文件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少于5名的,全部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
资格评审(实行资格后审的) |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单位无须提供) | ||||
资质证书 | 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 | ||||
资质等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财务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业绩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的其他要求 | ||||
设计文件评审 |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2.1 | 设计文件合格性评审 | 合格分:14分 | |||
2.2.1 | 择优进入第二阶段评审 | 设计文件合格且排名前5名 | |||
2.2.2 | 设计文件得分是否带入第二阶段 | 带入 |
第二阶段:开启所有投标文件的商务技术部分后,宣布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入围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对商务技术标进行评审。设计文件得分带入第二阶段。
初步评审 |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1.1 | 形式性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 ||||
投标函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的电子签章并加盖法人电子印章 |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
暗标 | 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 | ||||||
1.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
工期 | 投标函中载明的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
工程质量 | 投标函中载明的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函附录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 ||||||
其他要求: | 无评标办法第2.2.1.5条所列情形 | ||||||
详细评审 |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技术标:专业工程设计文件:20分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6分 经济标:工程总承包报价:70分 商务标:项目管理机构:2分 工程业绩:2分 | ||||||
序号 | 评分项 | 评分因素(偏差率) | 评分标准 | ||||
1 | 专业工程设计文件(20分) | 1.设计说明(5分) | 1.设计说明能对项目的设计方案解读准确,构思新颖。 2.设计⽅案内容定位准确、主题突出、理念新颖、特色鲜明,充分体现地⽅性、现代性和美观感,具有系统性。 3.项目设计是否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 | ||||
2.专业工程设计文件(10分) | 1.整体布局科学,合理,总体设计理念先进、新颖; 2.设计主题、展览分区、流线规划、展项运⽤合理,落地性和可⾏性强,达到设计要求; 3.设计⽅案全⾯、立体、充分展示教育内容、精神⾯貌、⼈⽂特质,内容全⾯、逻辑完整、形式创新,具有系统性。 | ||||||
3. 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应用(2分) | 1.对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的内容进行评分。 | ||||||
4.绿色设计和装配化(1分) | 1.采用科学合理的绿色建筑(建筑节能)措施。 2.提出切实可行的生态建筑理念与措施,符合国家及地方的有关绿色建筑标准。 3.对装配式建筑设计先进性、合理性、规范符合性进行评分。 | ||||||
5、设计深度(2分) | 1.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 2.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注:本项可视设计深度符合程度酌情打分。 | ||||||
注:1、专业工程设计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各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如果得分小于设定分值的70%时请评委文字描述具体原因。 2、为了更加直观反映设计意图、展示设计效果,更大程度呈现动态视觉冲击,结合苏建招办﹝2018﹞3号“关于印发《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投标导则》的通知”第十八条约定,各投标人须提供布展方案的电子演示文件(采用U盘介质,自行密封在电子演示文件封袋中,封袋自行制作,封袋上标注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由参加本项目答辩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府西路1号国投商务楼)四楼开标一室,交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签收。投标人未提供电子演示文件的,不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入围。 电子演示文件要求:采用自动演示解说视频短片方式,文件内容主要为布展方案,文件采用 AVI、MPG 等通用的播放软件能播放的的文件格式,演示解说控制在15分钟以内,文件内容不得透露投标人信息。投标人需在上述第2项评审因素“专业工程设计文件”中提供视频的第一帧画面截图。 | |||||||
2 | 工程总承包报价(70分) | 报价评审(包括设计费、工程费)(68分) | 注: “剔除不可竞争部分”均指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4条明确的不可竞争部分费用,评标时直接引用,不因任何情形改变。 本评标办法中有效投标文件评标价(剔除不可竞争部分)指: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入围的投标人的有效评标价。 评标基准价一经确定后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第二阶段评审入围投标单位确定后,后续评审过程中因废标、投诉、质疑等造成入围数量不足的,不再替补。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剔除不可竞争部分)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一定幅度(具体数值由招标人在开标时从4%、4.5%、5%、5.5%四个数值中随机抽取一个)为评标基准价。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剔除不可竞争部分)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
投标报价合理性(2分)
| 本项指标用于对工程总承包报价中不合理报价的评价,评标委员会根据以下评审方法在0-2分之间酌情打分: 1.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招标范围相一致; 2.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投标专业工程设计文件相匹配; 3.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投标项目管理组织方案相匹配; 4.工程总承包报价中的风险金计取是否明确、合理。 | ||||||
说明: 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 |||||||
3 |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6分) | 1.总体概述(1分) | 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施工实施计划、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 | ||||
2.施工的重点难点(2分) | 对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等内容进行评分。 | ||||||
3. 施工资源投入计划(1分) | 对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进行评分。 | ||||||
4.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新能源运输工具等应用(1分) | 对采用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新能源运输工具等应用的情况进行评分。 | ||||||
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陈述及答辩(1分) | 各投标人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投标时间截止前到达指定地点(各投标人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携带身份证件原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府西路1号国投商务楼)四楼开标一室等候通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投标承诺函中载明的联系电话须保持畅通,由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电话联系不上的责任自负),接受评标委员会要求其陈述及答辩测试。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陈述及答辩测试进行综合评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未能在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并参与测试的,或虽参加测试但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认为严重偏离的,该项不得分并不作中标候选人排序。 | ||||||
注:1.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总篇幅一般不超过100页,每超过1页扣0.1分,扣完为上。 2.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项目管理机构评分点除外)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如果得分小于设定分值的70%时请评委文字描述具体原因。 | |||||||
4 | 项目管理机构(2分) | 本项目除总承包项目经理以外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中提供以下人员的予以加分: 1、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1名:得0.5分,最多得0.5分; 2、注册造价工程师(土建专业)1名:得0.5分,最多得0.5分; 3、注册造价工程师(安装专业)1名:得0.5分,最多得0.5分; 4、高级工程师(设计类)1名:得0.5分,最多得0.5分。 注:以上参与评分的人员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同一人员证书不累计加分,以提供的相关注册证书(注册证书必须是在本单位注册)、职称证书原件扫描件作为计分依据,未提供者不得分。 | |||||
5 | 工程业绩(2分) | 1.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1分) | 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达13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布展或公共建筑装修装饰工程的工程总承包业绩的,提供1个业绩加0.5分,最多加1分,本项限评2个业绩。投标人资格要求业绩和下述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可同时参与本项计分。 | ||||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1分) | 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20年1月1日(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达13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布展或公共建筑装修装饰工程的工程总承包业绩的,提供1个业绩加1分,最多加1分,本项限评1个业绩。投标人资格要求业绩和上述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可同时参与本项计分。 | ||||||
投标人及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的计分方式: (一)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的计分方式: 1、投标人独立参加投标的(非组建联合体的): (1)提供纯设计(非工程总承包)业绩的,得分乘0.8; (2)提供纯施工(非工程总承包)业绩的,得分乘0.7; (3)提供工程总承包业绩的,业绩承包方式为非联合体的,得满分; (4)提供工程总承包业绩的,业绩承包方式为联合体的,且投标人在业绩中担任工程总承包牵头方的得满分; (5)提供工程总承包业绩的,业绩承包方式为联合体的,且投标人在业绩中担任工程总承包参与方的得分乘0.6; 2、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参与本项目投标的: (1)本次投标牵头方的工程总承包业绩,业绩承包方式为联合体,且在业绩中担任牵头方的,得满分; (2)本次投标牵头方的工程总承包业绩,业绩承包方式为联合体,且在业绩中担任参与方的,得分乘0.6; (3)本次投标牵头方的工程总承包业绩,业绩承包方式非联合体的,得满分; (4)本次投标牵头方提供的纯施工、纯设计(非工程总承包)业绩,均不予计分; (5)本次投标参与方提供的工程总承包业绩、纯施工、纯设计(非工程总承包)业绩均不予计分。 (二)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的计分方式: 投标人无论是否组建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均按以下标准计分: 1、总承包项目经理提供纯设计(非工程总承包)业绩,且在业绩中担任设计负责人的,得分乘0.8; 2、总承包项目经理提供纯施工(非工程总承包)业绩,且在业绩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得分乘0.7; 3、总承包项目经理提供工程总承包业绩的,且在业绩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得满分; 4、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非投标人承接的,不予计分。 (三)本计分项企业或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须提交原件彩色扫描件,具体材料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3.6。 | |||||||
6 | 不良记录 | 该项为扣分项,对投标企业在盐城市招投标及标后履约系统里存在不良记录的进行扣分,每一起扣0.5分,最多扣2分,扣完为止,直接在总得分里扣除。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牵头单位与联合体均需要参与不良记录评审计分。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jsggzy.jszwfw.gov.cn)、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yancheng.gov.cn) 同步发布。
9.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
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管辖权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
10.投标单位提交并在信息库(诚信库)发布的相关信息均应真实有效,提交的材料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材料所述内容均为本单位真实拥有。若有违反一经查实,须退出所有在盐城市招标投标平台上正在进行的投标项目并被取消会员资格,禁止1-3年内进入盐城市招标市场的处罚。同时作为失信行为推送至相关网站,进行联合惩戒。
11.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12.其他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网上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13.联系方式
招标人:盐城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市世纪大道19号城投商务楼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515-68011532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双清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市紫薇广场C区7楼
联系人:尤先生、赵女士
电话:0515-88200316、13407500183
电子邮件:31092098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