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如东县河口镇卫生院新院建设医疗器械采购项目中标公告采购包7
金额
623.24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07/0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szc-320623-jshy-g2024-0164
预算金额77.72万元
招标联系人尤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弘业国际技术工程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茅女士15951603205
中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南通康尔商贸有限公司317.69万元
中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江苏皓昶科技有限公司264.9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项目编号JSZC-320623-JSHY-G2024-0164 

项目名称:如东县河口镇卫生院新院建设医疗器械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采购包1

序号供应商名称社会信用代码供应商地址评审报价/评审总得分中标/成交金额
1江苏皓昶科技有限公司91320191MA24ETEL05南京市江北新区星火路11号动漫大厦B座608室

86.18

2649000元

采购包2

序号供应商名称社会信用代码供应商地址评审报价/评审总得分中标/成交金额
1江苏普利特医疗科技有限公司91320621MACD7K1A1X南通市海安市城东镇上湖大道16号上湖中科创新广场孵化基地2楼218室(集群登记)

83.71

1039600元

采购包3

此采购包实质性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供应商不足三家

采购包4

此采购包实质性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供应商不足三家

采购包5

序号供应商名称社会信用代码供应商地址评审报价/评审总得分中标/成交金额
1国药控股苏州市医疗器械有限公司91320506MA2128LU3J苏州市吴中区木渎镇尧峰东路18号创域智能产业园C幢三、四层

81.29

777288元

采购包6

序号供应商名称社会信用代码供应商地址评审报价/评审总得分中标/成交金额
1南通康尔商贸有限公司913206026638077024南通市崇川区青年东路288号天空财富大厦2幢1002室

86.13

3176910元

采购包7

序号供应商名称社会信用代码供应商地址评审报价/评审总得分中标/成交金额
1南通市炜腾医疗器械有限公司91320602MADCRFNKXN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青年东路288号天空财富大厦4幢802室

84.574

484800元

采购包8

序号供应商名称社会信用代码供应商地址评审报价/评审总得分中标/成交金额
1江苏聚兴医疗器械有限公司91320682MA20ML032K如皋市九华镇郭李社区二组88号

83.29

4065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采购包1:

名称:计算机断层扫描设备(CT)

品牌(如有):西门子

规格型号:详见投标文件

数量:一套

单价:2649000元

采购包2:

名称:数字X射线摄影系统(动态DR)等

品牌(如有):北京万东等

规格型号:详见投标文件

数量:一批

单价:1039600元

采购包5:

名称:不锈钢制品等

品牌(如有):详见投标文件

规格型号:详见投标文件

数量:一批

单价:777288元

采购包6:

名称: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等

品牌(如有):通用电气等

规格型号:详见投标文件

数量:一批

单价:3176910元

采购包7:

名称:全自动五分类血球计数仪等

品牌(如有):上海光电等

规格型号:详见投标文件

数量:一批

单价:484800元

采购包8:

名称:电子阴道数字成像系统等

品牌(如有):中尚等

规格型号:详见投标文件

数量:一批

单价:406500元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国清、葛振华、杨爱建、熊海平、钱浩霞、郑丽、赵陈城(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参照534号文标准收取;

金额:7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如东县河口镇卫生院

地址:江苏省南通市如东县府前路110号  

联系方式:尤老师 0513-805622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江苏弘业国际技术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中华路50号弘业大厦十楼

联系方式:茅女士15951603205

邮箱:hollyzbzy@artall.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苏琪

电话:18352665859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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