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包头电务段新街站增设进路信号机采购项目公告采购公告
金额
64.3万元
项目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10/12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包头电务段新街站增设进路信号机采购项目公告
新街站增设进路信号机工程,该工程所涉及的电缆沟开挖、路面、站台面开挖及修复、敷设电缆、开挖过道、电缆防护、设备硬化制作、信号机组立等工作人工业务进行委外。
一、招标编号
编号: HHJ-BDW-LXGC-2023011
二、项目概况:
新街站增设进路信号机工程。
三、主要工程内容和数量:
1.电缆沟开挖3350米;
2.路面、站台面开挖及修复(混凝土)1200平方米;
3.敷设电缆3460米;
4.开挖过道6处;
5.电缆防护(电缆槽)3350米;
6.敷设贯通地线950米;
7.设备硬化12处;
8.埋设电缆标(桩)100个;
9.信号机组立、安装2架;
10.箱盒安装及配线6个;
11.电缆引入室内并做一、二次成端;
12.室内布放线2500米;
13.配合联锁电路复联试验1站;
14.配合设备封锁开通1站;
15.图纸修改并出图1站。
16.设备克缺等工作量(详细见施工图)。
四、最高限价:643000元(含税)。增值税税率:9% 。
五、工期:2个月。
六、服务技术要求
1.中标单位必须按照设计文件要求进行施工。
2.施工所用材料需符合国家材料标准,不得使用实验或国家公布的淘汰材料或产品。
3.施工前,必须接受铁路作业培训,上下道作业,严格遵守设备管理单位相关规章制度。
4.施工时,作业区域与既有设备间必须采取硬隔离措施,严禁影响行车设备正常使用。
5.所有施工作业均纳入铁路营业线或邻近营业线施工计划,每日作业时间要服从设备管理单位合理安排。
6.对因设备、材料倒运导致设备、设施的损坏进行修复。
7.拆旧设备必须统一码放整齐,按要求放置在指定地点并分类进行摆放。
8.严格按照设计文件和施工规范进行施工。
9.必须按施工标准进行施工。
10.废旧路料必须清理到符合环保的工程垃圾地点,确保工完料净。
七、投标资格要求
1.法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必须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明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所有提供的资料和数据必须是真实有效的,资料未在有效期范围内或提供不齐全者报价将不予通过。
2.投标单位须具备铁路电务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投标单位不能为联合体且无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利益冲突。
4.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相应能力。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6.投标单位须为一般纳税人,具备开增值税专用发票(9%)。
7.投标单位必须书面承诺做好本单位人员的人身安全工作,并对人身安全工作全权负责。
8.投标单位必须书面承诺,作业期间每天有专业技术人员在现场进行施工组织、安全盯控。
9.本条未列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其他要求
1.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申请文件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
2.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条款,如果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相应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该投标有可能被否决,其风险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中标人收到公示成交候选人后,在成交候选人公示且投诉处理结束后,按排名与成交候选人进行合同洽商,原则上确定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单位,并签订合同协议书。如中标人违约,按照有关规定,暂停或取消其在包头电务段内的招投标活动。
4.履约期限按照合同要求执行,如若投标人在签订合同15日内没有按照招标人要求开展工作,视为违约自动解除所签订的外包合同。
5.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一经发现,取消其投标资格。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未密封的,不予受理。
6.该项目含甲供物资以外的其他施工材料。
7.工程承揽单位必须确保“工完料尽”,作业结束后作业现场不能遗留任何材料,作业现场必须清理干净,如有遗漏材料将按照材料价格10倍进行处罚。
8.工程承揽单位中标后需组织人员进行相应安全培训,并签订安全协议,在作业过程中严格按照包头电务段各项安全规定进行作业,对不遵守安全协议施工的单位包头电务段有权终止合同,因不遵守安全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施工单位要承担经济责任,在施工过程中及路途中发生的安全问题由施工单位自行承担。
九、申请文件组成内容
1.工程项目报价(含单价和总价,不含税价,税率9%)、安全卡控措施;
2.投标保证书,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4.申请单位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等级、财务状况、业绩、涉及诉讼或失信行为、对采购项目相关要求是否响应等内容。(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投标人提供近3年相关证明材料。
(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
6.人身安全的书面承诺。
7.廉政承诺。
8.申请单位需承诺最终预算及工作量以批准预算为准,最终结算需以实际工作量为准。
9.所有提供的资料和数据必须是真实有效的,资料未在有效期范围内或提供不齐全者报名将不予通过。
10.申请单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声明函。
11.申请人提供加盖本单位公章的建筑企业资质证书查询结果截图。
12.申请人提供加盖本单位公章的“中国裁判文书网”行贿犯罪档案结果截图及承诺。
13.申请人提供加盖本单位公章的“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页失信记录查询截图。
14.申请人提供加盖本单位公章的“国家铁路局网站” 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黑名单”结果截图及承诺。
15.所有提供的资料和数据必须是真实有效的,资料未在有效期范围内或提供不齐全者报名将不予通过。
十、递交申请文件方式和截止时间
递交申请文件方式:
即日起开始报名,书面传真至0472—2224206或将报名资料发送至邮箱154663935@qq.com,注明投标编号、单位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盖单位公章。表格见附件。
报名程序咨询:李 洁 电话:04722224206
技 术 咨 询:柴晓乾 电话:18947731533
递交申请截止时间:为发布采购公告之时起24小时。
十一、联系方式
项目管理机构: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包头电务段
地址:内蒙古包头市东河区巴彦塔拉大街65号包头电务段。电话:0472-2224546
内部监督部门: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包头电务段纪委
地址:内蒙古包头市东河区巴彦塔拉大街65号包头电务段。电话:0472-2224316
包头电务段
2023年10月12日
附件
递交申请文件登记表
项目管理机构:包头电务段
项目名称:乌海驼峰控制系统大修-房屋
采购公告编号:HHJ-BDW-LXGC-20230011
序号 | 申请单位 | 送达时间 | 递交人签字 | 联系电话 | 备注 |
1 | | | | | |
| 接收人: | | 年 月 日 | |
注:每个申请单位分别填此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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