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江门市2023年度“三支一扶”人员培训项目采购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9/0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为持续做好我市“三支一扶”培训工作,构建良好的“三支一扶”人员培训体系,不断提升“三支一扶”人员服务能力,江门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计划通过采购开展2023年度“三支一扶”人员培训,旨在提高“三支一扶“人员的政治站位、提升业务水平、增强服务意识,引领其更好的扎根基层,服务基层。现就培训项目采购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江门市2023年度“三支一扶”人员培训项目
二、项目资金预算:本项目预算金额为最高限价人民币82.8万元,含完成本项目所涉及人工劳务费、场地、设备、利润、税金、风险等的一切费用。费用包括培训期间学员和专家、导师的住宿费、伙食费、培训场地费、师资费、培训期间外出参观学习的交通费(不含工作地、培训地往返交通费)以及其他费用。费用结算时按实际参训人数据实结算。本项目不追加费用。
三、项目服务内容:
培训采取讲授、座谈、答疑、互动教学、情景模拟、素质拓展等方式开展。
四、项目培训时间和人数
五、项目实施地点、服务期限
地点:广东省江门市
服务期限:从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
六、服务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应当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相关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若分支机构参与采购的,应当取得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有效授权,并同时提供总公司(总所)的营业执照、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有效授权书及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已取得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供应商应当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及后续服务能力;(提供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三)供应商应当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应当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复印件)
(四)供应商在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依据财库〔2022〕3号文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
(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ssl.6aas.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综合评选当日采购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ssl.6aas.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应当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复印件);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失信被执行人报名。
七、提交报价资料的要求(包含但不限于以下资料):
(一)书面报价表;
(二)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本项目初步实施方案;
(四)以往同类项目案例;
(五)本公告发布的《项目评分表》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本次报价须将申报资料一式三份密封装袋,在外加盖骑缝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八、报价截止时间、成交结果公告等相关事项
(一)报价时间:2023年9月6日至2023年9月12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二)递交报价文件地点: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楼江门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江门市蓬江区堤东路93号),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0750-3506870;
(三)本项目按“综合评选”原则选择服务供应商,成交结果将在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
九、本采购公告未尽事宜由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进行解释。
附件:项目评分表.doc
江门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2023年9月5日
一、项目名称:江门市2023年度“三支一扶”人员培训项目
二、项目资金预算:本项目预算金额为最高限价人民币82.8万元,含完成本项目所涉及人工劳务费、场地、设备、利润、税金、风险等的一切费用。费用包括培训期间学员和专家、导师的住宿费、伙食费、培训场地费、师资费、培训期间外出参观学习的交通费(不含工作地、培训地往返交通费)以及其他费用。费用结算时按实际参训人数据实结算。本项目不追加费用。
三、项目服务内容:
培训采取讲授、座谈、答疑、互动教学、情景模拟、素质拓展等方式开展。
序号 | 项目内容 | 项目说明 | |
1 | 项目安排 | 培训主题 | 1.岗前培训以理想信念教育、国情民情教育、法治意识、相关业务政策、群众工作方式方法、基层工作所需通用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等为主要内容,帮助学员尽快完成角色转换,提高其基层工作生活适应能力; 2.在岗培训以基层公共服务基本理论知识、基本政策法规、社会管理和专门业务培训为主要内容,全面提高其适应基层岗位、服务基层的能力; 3.离岗培训以期满安置政策措施、就业形势分析、就业指导、创新创业政策等为主要内容,宣传鼓励多渠道流动的政策措施,提高期满人员就业创业能力; 4.“红色加速营”培训以党建为切入点,结合支教、支医和乡村振兴等主题,帮助学员增强党建意识、专业技术和文化素养,不断提高基层服务能力。 |
2 | 课程安排 | 1.培训时间按照省市相关文件规定,在岗培训每期不少于3天,其余培训每期不少于2天; 2.每期培训须组织开展1-2节实践参观教学活动或拓展活动,不限室内室外,以互相熟悉、培养群体合作精神为主;开展"三支一扶"名企研学营; 3.“红色加速营”培训期间须安排红色教育、乡村振兴、市内科研平台等实践基地调研学习; 4.其他相关培训事宜由双方协商。 | |
3 | 组织实施 | 人员及食宿 | 1.2022届在岗培训预计学员132名;2022届离岗培训预计学员132名;2022届、2023届“红色加速营”(分支医、支教、乡村振兴三期)培训预计学员315名;2024届岗前培训预计学员183名,项目预计培训学员762人次。 2.住宿:培训期间所有学员、专家、导师住宿,具体数量根据培训实际情况确定。其中,培训学员安排双人间住宿,专家、导师须安排单人间; 3.餐食:具体人数根据实际学员和专家、导师数量确定。培训日的早、午、晚餐;60人或以上的午餐和晚餐可安排自助餐。 |
4 | 场地要求 | 1.每期培训班授课、住宿和用餐原则上在同一地方(如遇外出参观等可就近解决); 2.培训场地必须能安排当次参训人员开展培训活动; 3.根据授课和疫情防控要求安排授课会场。 | |
5 | 师资要求 | 包括按要求聘请所有培训活动的专家、导师以及培训期间的有关工作人员等。其中,为保障培训效果,重点明确培训供应商应保证每期培训邀请不少于3名党校、高校专家或一线实操类专家,课题均需结合“三支一扶”、培训需求进行量身定制培训课程,确保教学质量满足培训目的。 | |
6 | 后勤保障 | 培训过程中的文具、资料、交通、疫情防控物资,以及关于培训的其他相关安排。 | |
7 | 宣传 | 创作、发布 | 1.培训期间制作短视频不少于6个,其中每期培训制作1个短视频。根据“三支一扶”各环节培训,拍摄团建、户外拓展、学习参观等环节暖心、热情画面,营造“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培训良好氛围; 2.培训期间须在地级市以上宣传媒体平台对培训开展宣传不少于6篇; 3.塑造江门市“三支一扶”良好形象,合作期间须挖掘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先进典型事迹不少于4篇,并向国家级、省级宣传媒体推送; 4.制作1个不少于3分钟的“三支一扶”宣传片。 |
四、项目培训时间和人数
项目 | 预计参加人数 | 培训天数 | 预计举办时间 | |
1 | 2022届在岗培训 | 132人 | 3天 | 2023年11月前 |
2 | 2022届离岗培训 | 132人 | 2天 | 2024年5月前 |
3 | 2024届岗前培训 | 183人 | 2天 | 2024年7月前 |
4 | 2022届、2023届“红色加速营” 乡村振兴培训班 | 315人 | 每期2天 | 2023年10月-2024年5月前(分三期实施) |
五、项目实施地点、服务期限
地点:广东省江门市
服务期限:从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
六、服务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应当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相关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若分支机构参与采购的,应当取得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有效授权,并同时提供总公司(总所)的营业执照、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有效授权书及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已取得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供应商应当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及后续服务能力;(提供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三)供应商应当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应当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复印件)
(四)供应商在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依据财库〔2022〕3号文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
(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ssl.6aas.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综合评选当日采购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ssl.6aas.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应当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复印件);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失信被执行人报名。
七、提交报价资料的要求(包含但不限于以下资料):
(一)书面报价表;
(二)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本项目初步实施方案;
(四)以往同类项目案例;
(五)本公告发布的《项目评分表》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本次报价须将申报资料一式三份密封装袋,在外加盖骑缝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八、报价截止时间、成交结果公告等相关事项
(一)报价时间:2023年9月6日至2023年9月12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二)递交报价文件地点: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楼江门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江门市蓬江区堤东路93号),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0750-3506870;
(三)本项目按“综合评选”原则选择服务供应商,成交结果将在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
九、本采购公告未尽事宜由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进行解释。
附件:项目评分表.doc
江门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2023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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