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定州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1、2、3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定州市2018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由定州市行政审批局以定行审项招标许【2021】2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定州市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资金及省级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定州市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区涉及定州市长安区辛店子村;开元镇孔庄子村及小油村;东留春乡的西王耨村、大王耨村及邵村;东亭镇的安家营村;南城区的东汶村及定州市天然之家家庭农场;西城区的定州市为农农产品农民专业合作社;叮咛店镇的树恩农村农民专业合作社;高蓬镇的定州市沣裕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息冢镇的定州市古枫家庭农场及定州市立周家庭农场。总面积为12899亩,其中耕地面积11309亩,本次高标准农田建设面积11309亩。主要建设水源井工程;农用井维修配套18眼,200QJ40-78/6型潜水泵10台,200QJ40-91/7型潜水泵8台,井台18座;首部18套;铺设地下输水管道(φ110PE)32.676km,安装出水口和保护装置1978套;建设果树典型滴灌370亩,蔬菜典型滴灌78亩,大田喷灌412亩,喷灌机(2台)喷灌611亩,建成高效节水示范田5650亩;道路路边排水沟30748m;拆除破损砖路508m,新建4m水泥路16010m;栽植防护林8006株,均为国槐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07-20 09:00至2021-07-26 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08-10 09:00,地点为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