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部于2024年11月15日发布了上海市某部房屋改造项目(项目编号:2024-JHDSCM-GC4004)招标公告,现需对有关内容予以变更,按照军队采购相关法规要求公告如下: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询价,相关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某部房屋改造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4-JHDSCM-GC4004
三、项目概况:屋面防水施工约540平方米,房屋拆除约430平方米,建筑垃圾平整约1440平方米。
包号 |
项目名称 |
规格型号及 技术要求 |
计量 单位 |
数 量 |
建设 时间 |
建设 地点 |
备 注 |
1 |
某部房屋改造项目 |
详细清单及要求见公告附件一 |
批 |
1 |
合同签订20日内 |
上海市宝山区、杨浦区甲方指定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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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1.报价供应商须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2.报价应包括所有建设项目所涉及材料单价、工程量、人工价格、设备安装调试、质保服务时限和伴随服务等价格。 3.报价供应商必须保证所投产品为全新、未使用过的产品。 4.本项目最高限价为197605.06元,超过最高限价的作无效报价处理。 5.本项目分为1包,每包确定1家成交供应商。 6.工期要求:计划工期为20日历天。 7.质量要求:按照现行国家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防水工程质量保证期五年。 8.安全要求:参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2.最高限价:197605.06元;
3.本项目确定1家供应商中标;
4.本项目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中标;
5.施工用材料:
a)材料由供应商采购。供应商应将材料的产地、厂家、品牌、规格、型号、质量、价格、数量等材料信息在采购七天以前提请采购机构联系人审定,供应商对所采购的材料质量负责。任何一方对材料质量有疑问时,有权要求采购方进行复检。复检合格,复检费用由提出要求方负责,复检不合格,其经济损失及复检费均由材料采购方承担,并由采购方按要求重新采购。
b)质量标准:结构用材要达到国家标准;专业用材要达到部颁标准;新型材料要达到行业标准;地材要达到质量验收标准。三无产品、假冒伪劣产品不得进场。所有材料均要先送样品,经采购机构联系人认定得到批准后方可进货。
四、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本项目特定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建筑防水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五、报价文件要求
(一)询价文件中需提供以下材料:
1.投标报价;
2.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
3.安全生产许可证(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报价截止时间前)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7.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供应商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的承诺书。(附“信用中国”网站截屏)
8.报价供应商采取直接提交纸质材料方式递交报价文件,报价文件签署盖章齐全完整。材料封面: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材料内容: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并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联系方式及邮箱,复印件无效。
建设单位地址:上海市宝山区
建设单位联系人:邵助理 19857994618 陈助理 18019480809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报价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24年11月2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二)报价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2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三)报价地点:上海市宝山区
(四)报价方式:由报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递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4年11月22日1600
(二)开标地点:上海市宝山区
(三)评标原则:按照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评审;对所有投标供应商保持一致评审尺度,统一评审依据;
(四)评审方法:最低价中标。
八、现场踏勘
(一)现场踏勘时间:2024年11月19日1600。
(二)踏勘地点:上海市宝山区
(三)联系人:邵助理
(四)联系电话:19857994618
要求:
1.现场勘查人员提前联系,约定当日勘查时间和有关要求,勘察时随身携带单位授权证明、本人身份证。
2.建设项目地址为宝山区、杨浦区,请投标人自行了解本项目施工条件、周边环境及交通情况。
3.现场勘察后形成有关文件将作为报价文件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未进行现场测量,视为同意现场勘察相关结论。因未参加现场勘察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而影响报价文件编制,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后果。
九、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十、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文件发售联系人:邵助理 19857994618
采购文件疑问联系人:邵助理 19857994618
地址:上海市宝山区
十一、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周参
办公电话:021-81864515
移动电话:133117808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