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南京诚志永清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新材料一体化丙烯价值链项目焚烧单元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12/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303001-njcz007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王维仙
招标代理机构蓝星招标(江苏)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伟宇18000191317
标书截止时间2024/01/04
投标截止时间2024/01/30
公告正文
南京诚志永清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新材料一体化丙烯价值链项目焚烧单元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南京诚志永清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新材料一体化丙烯价值链项目焚烧单元EPC总承包招标公告(招标编号:202303001-NJCZ007)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南京市,六合区一、招标条件本南京诚志永清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新材料一体化丙烯价值链项目焚烧单元EPC总承包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800万元,招标人为南京诚志永清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规模:新建焚烧单元一套,具体详见方案设计。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南京诚志永清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新材料一体化丙烯价值链项目焚烧单元EPC总承包;三、投标人资格要求(001南京诚志永清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新材料一体化丙烯价值链项目焚烧单元EPC总承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1投标人需具备合法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化工石化医药行业设计(专业)甲级及以上及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或环境工程设计乙级资质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及以上;施工总承包单位还需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3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应当具备勘察设计类注册工程师或高级工程师职称或石油化工工程专业注册二级建造师及以上(有效期内),建造师应具有安生生产考核合格B证(有效期内),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劳动合同(有效期内)、2023年6月-2023年11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部门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社保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4提供2018年1月1日至今承揽并完成的:①石油化工焚烧炉设计或EPC总承包项目业绩,项目业绩证明需提供合同原件。②石油化工项目设计或EPC总承包项目业绩,项目业绩证明需提供合同原件。注:上述业绩满足其一即可。5具有QHSE体系认证证书。6投标人应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须提供2022年经审计的无保留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7投标人近三年内无一般及以上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提供投标人承诺书。8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须提供投标人承诺书。注:失信人信息查询方式:“信用中国”网站(***.*****.***)。;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四、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从2023年12月28日09时00分到2024年01月04日17时00分获取方式:联系招标代理公司获取。报名时需携带的资料:各投标单位委托代理人报名时必须凭身份证原件、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资格审查条件中所要求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五、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1月30日09时30分递交方式:江苏省南京市南京江北新区新材料科技园赵桥河路78号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六、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24年01月30日09时30分开标地点:江苏省南京市南京江北新区新材料科技园赵桥河路78号会议室七、其他招标公告南京诚志永清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新材料一体化丙烯价值链项目焚烧单元EPC总承包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南京诚志永清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新材料一体化丙烯价值链项目焚烧单元EPC总承包业主为南京诚志永清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南京诚志永清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新材料一体化丙烯价值链项目焚烧单元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本项目新建焚烧单元一套。详见“第二册“合同文本”《附件1工作范围和分工》。2.1.1建设地点:南京江北新区新材料科技园园区内。2.1.2建设规模:新建焚烧单元一套,具体详见方案设计。2.1.3工期要求:135日历天2.1.4质量要求:合格。2.1.6安全环保(HSE)目标:本项目总体HSE管理目标是“零事故、零伤害、零污染、零投诉”,具体目标如下:(1)安全目标:重伤、死亡事故为零;重大设备事故为零;车辆、交通事故为零;火灾、爆炸事故为零;(2)健康目标:无疾病流传,无辐射损害人员健康,无职业病伤害,可记录事故为零;(3)环境目标:最大限度地保护生态环境,无施工污染,无环境污染投诉。2.2招标范围:南京诚志永清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新材料一体化丙烯价值链项目中焚烧单元的设计、卖方所供设备(元件)及材料采购、制造、检验、试验、安装、调试及开车指导、相关技术服务等。3.投标人资格要求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3.1投标人需具备合法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3.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化工石化医药行业设计(专业)甲级及以上及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或环境工程设计乙级资质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及以上;施工总承包单位还需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3.3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应当具备勘察设计类注册工程师或高级工程师职称或石油化工工程专业注册二级建造师及以上(有效期内),建造师应具有安生生产考核合格B证(有效期内),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劳动合同(有效期内)、2023年6月-2023年11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部门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社保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3.4提供2018年1月1日至今承揽并完成的:①石油化工焚烧炉设计或EPC总承包项目业绩,项目业绩证明需提供合同原件。②石油化工项目设计或EPC总承包项目业绩,项目业绩证明需提供合同原件。注:上述业绩满足其一即可。3.5具有QHSE体系认证证书。3.6投标人应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须提供2022年经审计的无保留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3.7投标人近三年内无一般及以上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提供投标人承诺书。3.8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须提供投标人承诺书。注:失信人信息查询方式:“信用中国”网站(***.*****.***)。4.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5.招标文件的获取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12月28日至2024年1月4日17:00(北京时间24小时制,下同)。5.2获取方法:联系招标代理公司获取。报名时需携带的资料:各投标单位委托代理人报名时必须凭身份证原件、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资格审查条件中所要求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注:投标申请人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齐全,如未按要求按时提供真实、齐全的有关资料,将被拒绝。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能够登记并购买招标文件并不代表资格审查合格,招标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以上资料原件必须带至报名现场备查,否则不予接受。6.投标截止时间6.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30日9时30分。6.2递交方式:线下纸质递交,投标人须提交1正4副纸质文件,电子版文件1份(U盘);6.3递交地点:江苏省南京市南京江北新区新材料科技园赵桥河路78号会议室;6.4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7.评标方法本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程序与方法详见招标文件。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9.其他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不作经济补偿。10.联系方式招标人:南京诚志永清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地址:南京江北新区新材料科技园联系人:王维仙电话:025-56650075招标代理机构:蓝星招标(江苏)有限公司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朝阳西路51号联系人:王伟宇电话:18000191317电子邮箱:zllh5520161@163.com八、监督部门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南京诚志永清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九、联系方式招标人:南京诚志永清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地址:南京江北新区新材料科技园赵桥河路78号联系人:王维仙电话:025-56650075电子邮件:zllh5520161@163.com招标代理机构:蓝星招标(江苏)有限公司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朝阳西路51号联系人:王伟宇电话:18000191317电子邮件:zllh552016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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