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tsxtzfcg2022091500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耿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南通城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孙敏0513-85539679
标书截止时间2022/10/10
投标截止时间2022/10/10
公告正文
南通市苏锡通园区实验中学、实验小学食堂肉类采购及配送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南通市苏锡通园区实验中学、实验小学食堂肉类采购及配送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通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网站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0月10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NTSXTZFCG20220915001

2. 项目名称:南通市苏锡通园区实验中学、实验小学食堂肉类采购及配送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南通市发改委官网公布猪肉类相应品种的平均价格*90%(折扣率报价),为确保产品质量,最低折扣率不得低于70%。

5.采购需求:肉类,包括猪肉、牛肉、鸡肉、鸭肉、鸡蛋等采购及配送,以实际配送数量为准。南通市苏锡通园区实验小学约2000人就餐。

7.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日期起一年,如完成本合同期后,甲方对乙方服务满意,考核合格后可续签下一年合同,续签年限N≦2,供货期内供应商考核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8.区内在建工程各参建单位不可参加投标。

9.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企业法人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证书或者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按第七章后附表格);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自本公告发布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按第七章后附格式);

6、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必须提供法人身份证明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的这两项(须加盖公章);

7、供应商为生产厂商的,须提供本单位有效的定点屠宰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供应商为经销商的,须提供经销产品的生产企业本单位的有效定点屠宰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8、供应商提供近六个月以来,符合本次招标需求的有效的肉类产品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9、提供加盖响应供应商原件章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按磋商文件第七章后附格式);

10、供应商响应文件函(格式按第七章);

1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2、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拒绝以下磋商供应商参与磋商: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供应商成交后不得将成交项目分包或转让给其他主体实施。

(3)受托为本项目整体采购项目或其中分项目的前期工作提供设计、编制规范、进行管理等服务的供应商,及其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活动。

(4)依据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

1、采购文件获取的时间:2022年9月20日至2022年10月10日

2、采购文件获取的地点、方式等:南通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网站获取。

3、方式:自行下载

4、售价:300元/每位响应供应商(递交投标文件同时递交)

四、响应文件提交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10月10日9时30分,逾期送达将作无效响应处理。

开标地点:南通市崇川区世纪大道18号恒隆国际C座713

五、开启

时间:2022年10月1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通市崇川区世纪大道18号恒隆国际C座713

六、磋商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磋商保证金

免收,本磋商文件中关于磋商保证金事项不做要求。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的采购人资格要求、项目需求、评分标准,均由采购人提出。相关的询问、质疑,请直接向采购人提出,并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2、拒绝以下磋商供应商参与投标:

磋商供应商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2) 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3、到现场磋商时,请考虑路途拥堵、停车困难等情况,适当提前到达。

4、有关本次磋商的事项若存在澄清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南通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5、为有效遏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扩散和蔓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请各潜在投标单位根据贵单位所在地及南通市疫情防控要求,及时查看已发布或最新发布的相关疫情防控要求,并按照最新发布的疫情防控要求执行。如因未达到南通市疫情防控要求,而被限制进入开标场地的或被强制隔离等情况的,由当事人自行承担相关风险和责任。同一家投标单位仅允许一名投标授权委托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且戴口罩进入开标室,入场前须进行体温检测,并出示行程码、苏康码及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截图。体温超过37.3度或(行程码带*)的一律不得入场并通知相关单位进行隔离。未按上述要求戴口罩或体温超过37.3度,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九、磋商评审流程简介

1、磋商小组审查响应供应商资格,符合资格的供应商接受磋商小组的各轮磋商。磋商结束后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第四项及《财政部关于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规定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者,为成交供应商。

十、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中标或成交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十一、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通市苏锡通园区实验小学、南通市苏锡通园区实验中学

地址:南通市苏锡通园区

联系人:耿先生,电话:189345209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南通城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世纪大道18号恒隆国际A座801

联系方式:孙敏 0513-85539679/18912268150

3.项目联系方式

磋商文件制作人:孙敏0513-85539679/18912268150


南通市苏锡通园区实验小学

南通市苏锡通园区实验中学

2022年9月20日

定稿 磋商文件-2022.9.20苏锡通园区实验中学、小学食堂肉类采购及配送项目.doc定稿 磋商文件-2022.9.20苏锡通园区实验中学、小学食堂肉类采购及配送项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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