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南京市秦淮区丽景华庭小区11栋2单元电梯更换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10/1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南京市丽景华庭业主委员会
招标联系人-025-52625766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潘璐璐025-84795433
标书截止时间2024/10/16
投标截止时间2024/11/01
公告正文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南京市
一、招标条件
南京市丽景华庭业主委员会委托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就南京市秦淮区丽景华庭小区11栋2单元电梯更换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小型工程
资金来源:维修资金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南京市秦淮区丽景华庭小区11栋2单元电梯更换,包括但不限于旧电梯拆除及安装,具体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要求及施工现场。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或《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投标人如为代理商,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专项授权书,并加盖制造商公章。(提供专项授权书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具体格式不作要求);
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提供网站打印件并加盖公章)
5、投标人须满足以下条件,并出具承诺书:(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项目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0月10日至2024年10月16日,每天上午09:00至11: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江苏海外电子招投标平台”,进行免费注册。注册为一次性工作,以后若有需要只需变更及完善相关信息即可;注册审核通过后可登录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下载者请务必至少在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半个工作日前登录平台完成购买操作,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电子采购文件。
2、江苏海外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网址为:https://www.joccon.cn/hwzb/,下载者首次登录平台前,须前往平台免费注册,平台将对下载者注册信息与其提供扫描件信息进行一致性检查。注册为一次性工作,以后若有需要可变更及完善相关信息;注册成功后,可以及时参与平台上所有发布的采购项目;同一单位不同的经办人可各自建立不同账户。
3、下载者须通过平台,按下述第8条提供相应资料,否则获取文件操作无法完成。
4、下载者需要发票的,须通过平台填写“开票申请”;发票由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电子发票。非因采购代理机构原因,发票一经开具不予退换。
6、平台网站首页“帮助中心”提供操作手册,下载者可以下载并根据操作手册提示进行注册、登录、相关费用支付、发票开具领取等操作。平台咨询电话为:15378779131,服务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2时到5时30分。平台会通过短信提醒下载者进行注册、支付、下载等操作。
7、联合体投标(如允许)的,联合体各方应当指定牵头人,并授权其以自身名义在平台办理注册、获取文件、缴纳保证金等手续,其在平台的办理行为,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8、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时请提供下述资料上传至系统:
(1)报名供应商的企业法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2)报名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若是法定代表人则只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9、获取服务费用:招标文件500元/套,文件下载后概不退换。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日9时5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密封现场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11月1日9时50分
开标地点: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56号大唐科技大厦A座高区14楼开标一厅,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其他
7.1 发布公告的媒介:
1)本招标公告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示发布,敬请各投标人关注;
2)若有关本次招标项目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各投标人及时关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小区公示栏发布的关于本项目的信息更正公告。
7.2、投标人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以及现场情况进行报价。投标人不得修改清单的范围、数量及不可竞争费,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7.3、本工程不组织集体踏勘。投标人需自行前往施工现场进行勘察(勘察前与招标人联系,联系人及方式详见招标公告),以充分了解工地及周边位置、环境、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投标报价的情况。承包人如因此忽视或误解场地及周围情况而导致的成本增加或工期延长等申请招标人一律不予认可。一旦投标人中标,中标人不得以不完全了解施工现场为由,而提出额外的赔偿、增加费用和延长工期等要求,对此招标人一概不予采纳。
7.4、施工现场三通(水、电、临时施工便道)、通讯、交通、食宿等均由承包人自行解决并承担费用,投标人应根据现场情况在投标总价中予以考虑。
7.5、投标人装备险和投标人职工的(人身)事故险由投标人自行投保,保险费由投标人承担并支付,并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不再另行计量与支付。设备和材料在采购、运输过程中的一切保险由投标人报价时列入工程量清单的总价及总额价中,招标人不单独支付。
7.6、投标人应将施工期间各类建材的市场价格风险、机械费用等风险考虑到报价内。除招标文件或施工合同条款中另有规定,上述风险费用今后不做调整。
7.7、工程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的运输必须按照相关管理规定执行,由承包人办理相关手续,承担相关费用。承包人还需考虑工程现场的二次搬运及场内场料的人工水平垂直运输等,其费用应考虑在投标报价中,今后不予调整。
7.8、投标人应认真做好与地方关系的协调工作,尽量避免施工过程中发生由于施工及各种原因造成的地方矛盾和阻工问题等,在造成地方矛盾问题后,由投标人负责协调并采取相应措施,此部分协调费用由投标人承担,并含在投标报价中,不单独计量与支付;投标人因此采取的措施而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由投标人承担,并含在投标报价中,不单独计量与支付;如因投标人采取的措施不力,造成的一切损失,或由上述原因造成本工程工期的拖延或施工费用的增加,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承担。
7.9、本标段投标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不接受选择性报价。严禁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报价且未在投标书中声明以哪一个为准,或在投标文件中主动提出假设中标后的优惠条件。
7.10、施工过程中的排污、环保、市容、城建、城管、占道、治安、消防、施工噪音和人口管理、渣土运输等相关手续和对临近居民及行人的影响均由承包人负责协调处理,相关费用及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的罚款等均由投标人承担,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自行考虑,施工期间发生的该类一切费用,招标人一律不予补偿。
7.11、本项目资金来源:维修资金。本次招投标为维修资金工程,如果维修资金申请失败,则招投标失效,施工合同自动解除,招标所发生的费用不予退还。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南京市丽景华庭业主委员会。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京市丽景华庭业主委员会
地 址:南京市秦淮区永乐路11号
电话:025-52625766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56号大唐科技大厦A座高区15楼
联 系 人:潘璐璐 方东 郭秀华
电 话:025-84795433
一、招标条件
南京市丽景华庭业主委员会委托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就南京市秦淮区丽景华庭小区11栋2单元电梯更换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小型工程
资金来源:维修资金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南京市秦淮区丽景华庭小区11栋2单元电梯更换,包括但不限于旧电梯拆除及安装,具体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要求及施工现场。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或《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投标人如为代理商,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专项授权书,并加盖制造商公章。(提供专项授权书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具体格式不作要求);
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提供网站打印件并加盖公章)
5、投标人须满足以下条件,并出具承诺书:(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项目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0月10日至2024年10月16日,每天上午09:00至11: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江苏海外电子招投标平台”,进行免费注册。注册为一次性工作,以后若有需要只需变更及完善相关信息即可;注册审核通过后可登录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下载者请务必至少在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半个工作日前登录平台完成购买操作,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电子采购文件。
2、江苏海外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网址为:https://www.joccon.cn/hwzb/,下载者首次登录平台前,须前往平台免费注册,平台将对下载者注册信息与其提供扫描件信息进行一致性检查。注册为一次性工作,以后若有需要可变更及完善相关信息;注册成功后,可以及时参与平台上所有发布的采购项目;同一单位不同的经办人可各自建立不同账户。
3、下载者须通过平台,按下述第8条提供相应资料,否则获取文件操作无法完成。
4、下载者需要发票的,须通过平台填写“开票申请”;发票由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电子发票。非因采购代理机构原因,发票一经开具不予退换。
6、平台网站首页“帮助中心”提供操作手册,下载者可以下载并根据操作手册提示进行注册、登录、相关费用支付、发票开具领取等操作。平台咨询电话为:15378779131,服务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2时到5时30分。平台会通过短信提醒下载者进行注册、支付、下载等操作。
7、联合体投标(如允许)的,联合体各方应当指定牵头人,并授权其以自身名义在平台办理注册、获取文件、缴纳保证金等手续,其在平台的办理行为,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8、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时请提供下述资料上传至系统:
(1)报名供应商的企业法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2)报名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若是法定代表人则只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9、获取服务费用:招标文件500元/套,文件下载后概不退换。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日9时5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密封现场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11月1日9时50分
开标地点: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56号大唐科技大厦A座高区14楼开标一厅,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其他
7.1 发布公告的媒介:
1)本招标公告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示发布,敬请各投标人关注;
2)若有关本次招标项目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各投标人及时关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小区公示栏发布的关于本项目的信息更正公告。
7.2、投标人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以及现场情况进行报价。投标人不得修改清单的范围、数量及不可竞争费,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7.3、本工程不组织集体踏勘。投标人需自行前往施工现场进行勘察(勘察前与招标人联系,联系人及方式详见招标公告),以充分了解工地及周边位置、环境、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投标报价的情况。承包人如因此忽视或误解场地及周围情况而导致的成本增加或工期延长等申请招标人一律不予认可。一旦投标人中标,中标人不得以不完全了解施工现场为由,而提出额外的赔偿、增加费用和延长工期等要求,对此招标人一概不予采纳。
7.4、施工现场三通(水、电、临时施工便道)、通讯、交通、食宿等均由承包人自行解决并承担费用,投标人应根据现场情况在投标总价中予以考虑。
7.5、投标人装备险和投标人职工的(人身)事故险由投标人自行投保,保险费由投标人承担并支付,并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不再另行计量与支付。设备和材料在采购、运输过程中的一切保险由投标人报价时列入工程量清单的总价及总额价中,招标人不单独支付。
7.6、投标人应将施工期间各类建材的市场价格风险、机械费用等风险考虑到报价内。除招标文件或施工合同条款中另有规定,上述风险费用今后不做调整。
7.7、工程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的运输必须按照相关管理规定执行,由承包人办理相关手续,承担相关费用。承包人还需考虑工程现场的二次搬运及场内场料的人工水平垂直运输等,其费用应考虑在投标报价中,今后不予调整。
7.8、投标人应认真做好与地方关系的协调工作,尽量避免施工过程中发生由于施工及各种原因造成的地方矛盾和阻工问题等,在造成地方矛盾问题后,由投标人负责协调并采取相应措施,此部分协调费用由投标人承担,并含在投标报价中,不单独计量与支付;投标人因此采取的措施而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由投标人承担,并含在投标报价中,不单独计量与支付;如因投标人采取的措施不力,造成的一切损失,或由上述原因造成本工程工期的拖延或施工费用的增加,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承担。
7.9、本标段投标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不接受选择性报价。严禁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报价且未在投标书中声明以哪一个为准,或在投标文件中主动提出假设中标后的优惠条件。
7.10、施工过程中的排污、环保、市容、城建、城管、占道、治安、消防、施工噪音和人口管理、渣土运输等相关手续和对临近居民及行人的影响均由承包人负责协调处理,相关费用及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的罚款等均由投标人承担,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自行考虑,施工期间发生的该类一切费用,招标人一律不予补偿。
7.11、本项目资金来源:维修资金。本次招投标为维修资金工程,如果维修资金申请失败,则招投标失效,施工合同自动解除,招标所发生的费用不予退还。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南京市丽景华庭业主委员会。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京市丽景华庭业主委员会
地 址:南京市秦淮区永乐路11号
电话:025-52625766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56号大唐科技大厦A座高区15楼
联 系 人:潘璐璐 方东 郭秀华
电 话:025-84795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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