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JG2024-2128]新建深圳至南宁高铁珠三角枢纽机场至省界段项目SNSG-3标段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及附加第三者责任险
金额
1309.42万元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4/05/3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309.42万元
招标联系人潘先生
中标联系人黎晓莹
公告正文

中标候选人公示
新建深圳至南宁高铁珠三角枢纽机场至省界段项目SNSG-3标段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及附加第三者责任险[JG2024-2128]项目的招标评标工作已经结束,共有7家投标人递交了投标文件,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共否决0家投标人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经评审推荐了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所有中标候选人资格能力条件均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现将中标候选人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4年05月31日17时00分 至 2024年06月04日00时00分止),具体如下:
公示内容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三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分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投标价(万元)1309.4224921283.8089161477.259574
评标得分92.1385.1483.89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黎晓莹朱杰勇马延信
执业证书编号///
承诺质量目标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关规范满足合同约定的内容、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关规范满足合同约定的内容、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关规范满足合同约定的内容、质量要求。
承诺工期建筑期:建筑安装期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生效至全线工程交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日为止(暂定48个月,如被保险人提出要求,保险人同意自动延长上述建筑期,延长时间以6个月为限,不增收任何附加保险费),在延长的建筑期内,保险人按本合同的约定承担保险责任。保证期:自工程交付使用日起24个月(即缺陷责任期),但如本项目的实际建筑安装期加上保证期后超过72个月时,则保证期的期限自动调整为:72个月减实际建筑安装期的期限。建筑期:建筑安装期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生效至全线工程交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日为止(暂定48个月,如被保险人提出要求,保险人同意自动延长上述建筑期,延长时间以6个月为限,不增收任何附加保险费),在延长的建筑期内,保险人按本合同的约定承担保险责任。保证期:自工程交付使用日起24个月(即缺陷责任期),但如本项目的实际建筑安装期加上保证期后超过72个月时,则保证期的期限自动调整为:72个月减实际建筑安装期的期限。建筑期:建筑安装期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生效至全线工程交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日为止(暂定48个月,如被保险人提出要求,保险人同意自动延长上述建筑期,延长时间以6个月为限,不增收任何附加保险费),在延长的建筑期内,保险人按本合同的约定承担保险责任。保证期:自工程交付使用日起24个月(即缺陷责任期),但如本项目的实际建筑安装期加上保证期后超过72个月时,则保证期的期限自动调整为:72个月减实际建筑安装期的期限。
企业工程业绩见附件见附件见附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潘先生 联系电话:18655382127 联系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226号万胜广场C塔25楼 招投标监督部门: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226号万胜广场C塔25楼 联系电话:19974308679
招标人名称: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日期:2024年05月31日
附件:中标候选人公示盖章版含业绩.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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