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西安中建润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及相关债权
金额
-
项目地址
陕西省
发布时间
2024/06/0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32024bj1000176
预算金额73652.91万元
招标联系人尤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国创中投(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尤经理18910764117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西安中建润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及相关债权
项目名称 西安中建润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及相关债权 项目编号 G32024BJ1000176
转让底价 73652.91万元 披露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不少于20个工作日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24-06-11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2024-07-08
所在地区 陕西省西安市 所属行业 房地产业
委托会员 机构名称:国创中投(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联系人:尤经理 / 联系电话:18910764117、010-57031040
交易机构 项目负责人:于经理 / 联系电话:010-83143017 | 部门负责人:刘经理 / 联系电话:010-66295655

意向受让方须在信息披露公告期内,向北京产权交易所递交《受让申请书》及相关文件,并通过受托交易服务会员或自行与项目负责人确认已完成北交互联综合交易服务管理平台的意向受让方登记。逾期未登记,视为放弃受让。
  • 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信息披露期
  • 竞价方式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点击查看承诺全文

二、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西安中建润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注册地(住所) 陕西省西安市(陕西省西咸新区沣东新城沣东大道(东段)2196号自贸新天地创星社D0697)
法定代表人 王帅 成立日期 2022-01-29
注册资本 1000.00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 1000.00万元(人民币)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房地产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91611105MA7HY47G77
经营规模 小型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物业管理;住房租赁;企业管理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有比例(%)
中建七局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100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2023年度审计报告数据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95.11 -95.04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70324.49 580.83 69743.66
审计机构
2024年03月31日财务报表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8.65 -8.65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70315.84 580.83 69735.01
其他披露的内容 1、本项目转让底价为人民币73,652.91万元,其中,标的企业100%股权转让底价为人民币71,572.71万元;转让方对标的企业债权账面值为人民币2,080.20万元,债权转让底价为人民币2,080.20万元。若本项目形成竞价,成交价格的增值部分为股权部分的溢价。
2、本次产权转让导致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失去标的企业实际控制权的,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再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3、本项目信息披露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信息披露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产权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需提交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保密承诺函,方可前往北交所查阅项目相关资料或联系尽调事宜。 (联系人:尤先生;联系电话:18910764117)
4、标的企业年度审计数据源于其2023年12月31日财务报表。
5、其他详见《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北交所备查文件。
附件:保密承诺函.pdf

三、转让方基本情况
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中建七局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河南省郑州市(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副CBD金融中心内环路6号龙湖办事处企业服务中心173室)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法定代表人 杨亚峰 成立日期 2010-12-10
注册资本(万元) 300000.00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万元)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房地产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91410100567268729B 经营规模 大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10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10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监管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中国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91110000100001035K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其他
批准单位名称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日期 2024-05-11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批复
决议文件名称 关于陕西省西咸新区沣东新城王寺村FD2-14-29 号地块安置房开发项目提前终止有关事宜的批复(中建股投字〔2024〕210 号)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标的名称 西安中建润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及相关债权
转让底价 73652.91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分期付款
分期付款支付要求 受让方若采取一次性付款方式,应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到北交所指定账户。
受让方若采取分期付款方式,应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不低于股权交易价款的30%(含保证金)及全部债权交易价款之和的金额作为首期付款支付至北交所指定账户,并将债权本金所产生的利息一次性支付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同时就剩余交易款项提供转让方认可的合法有效担保,剩余交易款项于《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内支付完毕并按《产权交易合同》签订时点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支付延期付款期间的利息。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在受让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人民币7,365万元的交易保证金至北交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2、信息披露期满,若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不涉及保证金扣除情形的,所交纳的保证金自北交所收到退还保证金的申请原件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全额无息返还。
3、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产权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通过受让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北交所备查文件,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产权转让公告内容及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产权交易标的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转让方有权扣除其递交的全部交易保证金,并将转让标的重新挂牌,由受让方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
4、 若非转让方原因,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转让方有权全额扣除该意向受让方已支付的保证金,用于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有权按照实际损失继续追诉:①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后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③在竞价过程中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④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或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⑤意向受让方未履行承诺事项的;⑥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北京产权交易所规则、信息披露条件要求的。
5、意向受让方在提交受让申请的同时须书面承诺:
(1)若被确定为受让方,本方同意如采取一次性付款方式,本方将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交易款项、交易服务费支付到北交所指定账户;如采取分期付款方式,本方将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不低于股权交易价款的30%(含保证金)及全部债权交易价款之和的金额作为首期付款支付至北交所指定账户,并将债权本金所产生的利息一次性支付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同时就剩余交易款项提供转让方认可的合法有效担保,剩余交易款项于《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内支付完毕并按《产权交易合同》签订时点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支付延期付款期间的利息。
(2)本方同意北交所在出具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收到的全部交易价款一次性划转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3)本方同意《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转让方债权本金2,080.20万元所产生的利息一次性支付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计息期自2024年5月7日至全部利息实际支付完毕前一日,年利率为3.45%,日利率=年利率/360。
(4)若被确定为受让方,本方同意在办理本次股权变更登记的同时,办理标的企业名称变更登记手续,转让后的标的企业不再使用“中建”字号,亦不得使用“中建”或与之相关的字样开展经营活动。
(5)本方提交受让申请时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转让标的所涉及包括但不限于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报告和文件所披露的内容,以及已经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不因产权受让后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对转让方和交易机构进行追责和索赔。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为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依法成立且有效存续的法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4、意向受让方须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 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7365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五、信息披露期
信息披露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不少于20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六、竞价方式
竞价方式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竞价方式: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在原股东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情况下,如仅征集到1个符合条件的非原股东意向受让方,则不再组织上述竞价活动,由该意向受让方单独进行报价,并以此价格征询原股东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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