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北京市燃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家用技改项目—第16包NB-IoT智能辅助装置(第五组)材料采购-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3/04/1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z30786hw01000108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北京市燃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任璐13581839987
标书截止时间2023/04/23
投标截止时间2023/05/10
公告正文
北京市燃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家用技改项目—第16包NB-IoT智能辅助装置(第五组)材料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Z30786HW01000108】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北京市燃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家用技改项目—第16包NB-IoT智能辅助装置(第五组)材料采购招标人为北京市燃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NB-IoT智能辅助装置材料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次招标采购2023年家用技改项目项目用NB-IoT智能辅助装置,项目具体建设地点、规模、建设工期以招标人实际使用为准。
2.2本次招标采购材料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交货地点、交货期见下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货物的制造商(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2投标人应提供以下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2.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3应具有3年(含3年)以上为国内大型燃气工程提供同类材料和服务的经验。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应提供关于“保障国有资产安全,打击偷盗气攻坚行动”的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3.6投标人应提供经独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9至2021年或2020至2022年财务审计报告(若暂未出2022年财务审计报告,可提供2019至2021年财务审计报告),包括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等会计报表(成立不足三年的,根据成立期限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3.7投标人应提供银行资信证明(投标人开户银行在开标前3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原件或该原件的复印件);
3.8投标人和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出具承诺函,承诺“投标人和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至少近3年或公司成立至今)。”
3.9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包括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列入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须提供声明函。
注:失信人信息查询方式:①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②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包括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公布的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信息(黑名单):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和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政府网站。
3.10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发售时间:2023年04月19日至2023年04月23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时,下午13:00至16: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4.2购买标书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莲花池西里18号华宝公寓B座8层8802室。
4.3 现场文件领取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莲花池西里18号华宝公寓B座8层8802室。
4.4标书发售联系人:任璐;联系电话:13581839987;传真:010-56187187;联系邮箱:13581839987@163.com。
4.5文件售价:每包人民币伍佰元整(500元)。如需邮寄加收100元邮寄费,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5月10日10时00分,地点为北京市丰台区莲花池西里18号华宝公寓B座办公区8层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7.1 招标人:北京市燃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22号
7.2 招标代理机构: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莲花池西里18号华宝公寓B座办公区8层
邮编:100161
联 系 人:任璐
电 话:13581839987
电子邮件:13581839987@163.com
网址:www.zzzb.net/
【招标编号:ZZ30786HW01000108】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北京市燃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家用技改项目—第16包NB-IoT智能辅助装置(第五组)材料采购招标人为北京市燃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NB-IoT智能辅助装置材料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次招标采购2023年家用技改项目项目用NB-IoT智能辅助装置,项目具体建设地点、规模、建设工期以招标人实际使用为准。
2.2本次招标采购材料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交货地点、交货期见下表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总数量(台) | 首批量 (台) | 交货地点 | 交货期 | 备注 |
NB-IoT智能辅助装置 | 适用G4型膜式燃气表 | 135000 | 20000 | 送至招标人指定地点 | 首批量不迟于2023年6月10日交付,除首批量外,其余交货时间以实际订单为准。 | 含检定 |
合计 | 135000 | | | |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货物的制造商(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2投标人应提供以下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2.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3应具有3年(含3年)以上为国内大型燃气工程提供同类材料和服务的经验。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应提供关于“保障国有资产安全,打击偷盗气攻坚行动”的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3.6投标人应提供经独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9至2021年或2020至2022年财务审计报告(若暂未出2022年财务审计报告,可提供2019至2021年财务审计报告),包括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等会计报表(成立不足三年的,根据成立期限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3.7投标人应提供银行资信证明(投标人开户银行在开标前3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原件或该原件的复印件);
3.8投标人和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出具承诺函,承诺“投标人和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至少近3年或公司成立至今)。”
3.9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包括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列入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须提供声明函。
注:失信人信息查询方式:①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②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包括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公布的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信息(黑名单):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和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政府网站。
3.10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发售时间:2023年04月19日至2023年04月23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时,下午13:00至16: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4.2购买标书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莲花池西里18号华宝公寓B座8层8802室。
4.3 现场文件领取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莲花池西里18号华宝公寓B座8层8802室。
4.4标书发售联系人:任璐;联系电话:13581839987;传真:010-56187187;联系邮箱:13581839987@163.com。
4.5文件售价:每包人民币伍佰元整(500元)。如需邮寄加收100元邮寄费,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5月10日10时00分,地点为北京市丰台区莲花池西里18号华宝公寓B座办公区8层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7.1 招标人:北京市燃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22号
7.2 招标代理机构: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莲花池西里18号华宝公寓B座办公区8层
邮编:100161
联 系 人:任璐
电 话:13581839987
电子邮件:13581839987@163.com
网址:www.zzzb.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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