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宝龙街道同乐社区三棵松地块 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9/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tysjy-lg-2024-00008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叶先生0755-28686059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岗分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映纯0755-28589116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宝龙街道同乐社区三棵松地块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 《关于加强深圳市集体企业要素交易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深集资规〔2024〕1号)、《深圳市集体企业土地资产处置操作指引(试行)》(深集资规〔2024〕6号)、《龙岗区股份合作公司集体产权交易监督管理办法》(深龙府办规〔2024〕1号) 等相关规定, 宝龙街道同乐社区三棵松地块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经获得相关批准,经 深圳市同乐股份合作公司 民主决议,委托 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岗分公司 (以下简称“交易集团”)采用 公开招标【交易方式】 欢迎各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编号: JTYSJY-LG-2024-00008

  2. 项目名称: 宝龙街道同乐社区三棵松地块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

  3. 招标人: 深圳市同乐股份合作公司

  4. 项目概况:

(1)项目背景

本项目现处于前期申报阶段,鉴于该留用土地指标尚未取得政府相关部门出具的批复文件,本次合作开发方案中涉及的留用土地指标面积、规划功能等数据引用深圳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编制的《龙岗区宝龙街道同乐社区三棵松地块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前期可行性研究》(见附件),最终以政府相关部门批复文件为准。

(2)项目位置

本项目位于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东部高铁新城范围内,紧挨深圳坪山站,东临新布路,南临三棵松水库,西临东部过境高速,北临沈海高速。

(3)项目土地范围

根据测绘公司提供的数据,本项目土地整备利益统筹实施范围涉及的土地面积约818,461.40平方米。该数据最终以政府相关部门审批为准。

(4)现状建筑状况

本项目实施范围内地上永久性建筑物建筑面积961,575.31平方米,水平投影面积71,596.54平方米,构筑(附属)物若干,苗木若干。详见下表:

现状建筑物汇总表

序号

建筑物分类

建筑面积(㎡)

水平投影面积(㎡)

1

住宅类房屋

23,347.61

71,596.54

2

商业、办公

7,372.56

3

工业厂房、宿舍及其他配套

930,855.14

4

合计

961,575.31

71,596.54

备注:现状建筑物情况最终以测绘数据为准。

(5)初步规划指标

根据深圳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编制的《龙岗区宝龙街道同乐社区三棵松地块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前期可行性研究》,本项目留用土地面积为271,716.77平方米,规划用途为二类居住用地(R2)、二类居住用地+商业用地(R2+C1)、工业用地(M1),计容积率建筑面积1,433,272.4平方米(不包含配套容积),其中工业厂房建筑面积204,838.91平方米、宿舍建筑面积73,156.76平方米、工业配套商业建筑面积14,631.36平方米、集中商业建筑面积8,775.94平方米、办公建筑面积30,000.00平方米、住宅底商建筑面积12,000.00平方米、商品住房建筑面积为773,943.60平方米、共有产权住房建筑面积172,598.59平方米、无偿移交政府住房143,327.24平方米。

项目利益统筹范围及规划数据最终以政府相关部门批复文件为准。

(6)集体资产范围

①集体现状土地(建设用地的基本情况)

项目涉及深圳市同乐股份合作公司及分公司(如未单独列明,以下统称“股份公司”)现状集体用地合计643,074.98平方米[包括国有已出让用地19,497.33平方米,两规用地74,043.28平方米,未完善征转手续用地为262,071.65平方米(含空地用地面积133,448.80平方米)、未完善征转手续用地-外卖地为234,239.54平方米,另有53,223.18平方米非农建设用地与已征转用地重叠]。

本项目范围内另有35,839.7平方米未完善征(转)手续用地,因深圳市同乐股份合作公司与分公司之间存在权属争议,暂未列示到相应权利人名下。

本项目范围内另有红线调整用地面积843.57平方米(包括两规用地133.86平方米,未完善征(转)手续用地709.71平方米)。

②集体现状物业

项目涉及深圳市同乐股份合作公司及分公司集体现状永久性建筑面积合计207,117.49平方米,水平投影面积合计38,666.01平方米,构筑(附属)物若干,苗木若干。上述现状土地及物业数据均以最终的测绘报告为准。

③留用土地

根据深圳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编制的《龙岗区宝龙街道同乐社区三棵松地块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前期可行性研究》,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同乐社区三棵松地块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留用土地面积共计271,716.77平方米。

实际留用土地面积最终以政府相关部门的批复文件为准。

④土地整备资金

本项目涉及的土地整备资金的直接补偿费约285,197万元。最终拨付金额以主管部门核算及实际拨付为准(最终拨付金额已扣除政府前期土地整备工作发生的费用)。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或控股母公司)具备房地产项目开发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

(证明材料:①提供住建局颁发的投标人或控股母公司的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提供控股母公司资质的须附母公司营业执照以及政府工商部门官方网站载明的投标人与控股母公司之间股权关系查询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②投标人使用控股母公司的开发资质竞投的,报名时应提交其控股母公司盖章的资信授权文件,以及由控股母公司出具的书面担保函,同意对投标人在合作协议和搬迁补偿安置协议(如有)中的全部责任和义务向招商方承担连带责任。);

2.投标人须承诺后续开发阶段符合国家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的相关规定,与本项目开发规模、项目定位相适应(证明材料:出具《承诺函》,承诺在开发阶段前取得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且与本项目开发规模、项目定位相适应,格式自拟。)

3.投标人净资产规模在人民币1亿元以上(含本数),且负债率不高于50%(含本数);

(证明材料:提供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资产负债表时间节点在2024年内的财务审计报告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4.投标人和控股母公司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即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无严重违法失信信息;

(证明材料:将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的严重违法失信信息查询结果以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的失信被执行人情况,以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岗分公司在评审现场查询为准)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竞投。

备注:控股母公司是指其出资额占投标人资本总额超过百分之五十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投标人股本总额超过百分之五十的股东。 

三、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任何情形之一:

(1)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招标人附属机构;

(2)相互间有直接控股关系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法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申请;

(3)招标人董事会、监事会、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成员及其直系亲属控股或参与经营的企业,不得参与招标人的土地开发项目;

(4)被责令停业的;

(5)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6)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7)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成交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8)被纪检监察部门立案调查,违法违规事实成立的;

(9)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

(10)以非法手段排斥其他供应商参与竞争的;

(11)阻碍、抗拒主管部门监督检查的;

(12)主管部门认定的其他情形。

四、公告期限

15 个 工作日

五、招标文件获取

1.时间: 2024年09月15日 00时00分 --- 2024年10月14日 09时30分

2.地点:通过集体企业要素交易系统获取(https://trade.szggzy.com/ggzy/center/#/login)

六、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投标时间均以公告为准。

2.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2024年09月15日 00时00分 --- 2024年10月14日 09时30分

3.投标文件要求:

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4.开标时间: 2024年10月14日 09时30分

5.评标时间: 2024年10月14日 10时00分

5.开标评标地点: 集体企业要素平台网上开标大厅(https://trade.szggzy.com/ggzy/center/#/login) 

七、本次招标的有关信息同步在以下网站及媒体发布

1.网站/媒体: 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集体企业要素交易网、集体企业要素交易系统

2.重要提示:

投标人有义务在资格预审活动期间浏览以上网站,在以上网站公布的与本次资格预审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交易平台恕不再另行电话通知各投标人。

八、交易保证金的收取、处置方式及违约情形(如有)

1.保证金收取: (1)本项目交易保证金为人民币500万元;(2)有意愿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必须在报名时间内交纳交易保证金,汇款以到账时间为准,通过系统虚拟子账户交纳,逾期将不能参加本次招标活动(说明:1.填写备注时必须注明:“项目编号:JTYSJY-LG-2024-00008交易保证金”); (3)交易保证金应一律从投标人账户转出,不接受现金汇款、个人银行结算账户转出和第三方代交.

2.交纳保证金截止时间: 2024年10月14日 09时30分

3.保证金交纳方式: 在集体企业要素交易系统中的点击【递交保证金-保证金递交列表-交纳-生成收款方账号】,通过子账号转账方式交纳。

4.保证金处置方式:

(1)未被确定为合作方的投标人,由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岗分公司在办理退还交易保证金手续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全额原路无息退回。

(2)被确定为合作方的投标人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由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岗分公司转至招商方指定账户作为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由合作方在签订合作协议后30日内补齐至招商方指定监管账户。

(3)若因合作方原因,未签署合作协议的,取消其合作方资格,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岗分公司将合作方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交易服务费后划转至招商方指定监管账户。

5.违约情形:

投标人或中标人存在以下情形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交易集团在扣除交易服务费后,将剩余的交易保证金支付至集体企业指定账户:

(1)在交易公告规定的投标截止后撤销交易文件或者作出撤销交易实质行为的;
  (2)在被确定为中标人后无故放弃中选资格的;
  (3)在被确定为中标人后,未按规定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的;

(4)经相关主管部门认定意向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

(5)经相关主管部门认定意向方提供虚假主体材料或证明文件的;

(6)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情形的。

交易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集体企业和交易集团损失的,集体企业和交易集团可以向存在过错的投标人、中标人进行追偿。 

九、其他补充事项

(一)异议/质疑提出截止时间: 2024年09月27日 00时00分

(二)澄清答疑截止时间: 2024年10月04日 09时30分

关于异议的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特别说明

1.本次公开招标的行为是依照《关于加强深圳市集体企业要素交易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深集资规〔2024〕1号)、《深圳市集体企业土地资产处置操作指引(试行)》(深集资规〔2024〕6号)、《龙岗区股份合作公司集体产权交易监督管理办法》(深龙府办规〔2024〕1号) 规定的程序进行。交易平台(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岗分公司)负责交易程序的组织工作。集体企业在项目公告及招标文件中关于集体用地土地使用权交易的描述情况是其真实的意思表示,集体企业保证本次公开招标的用地是指集体企业依法享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因本项目集体用地前期历史原因,或集体企业对该集体用地土地使用权交易描述情况存在的瑕疵、与第三方签订的协议等引起的一切法律诉讼风险均与交易平台无关。

2.特别事项说明和风险提示

1.因本项目目前处于前期申报阶段,本方案内容涉及招商方集体资产(包括但不限于非农、集体土地、集体物业)评估结果、资金补偿、搬迁补偿安置方式、物业回迁、规划指标调整(含容积率调整)分配原则、房产证税费承担、涉及重大变更调整约定等事项,须待项目取得留用土地批复后,招商方必须再进行二次评估,如有遗漏或集体资产价值高于现值时,按相关规定以补充协议进行约定。

2.合作方在申请报名参加该项目的投标时,应对该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尚未正式取得相关批复等情况及相关政策有充分认识,若由此产生额外费用或造成项目无法推进等问题,风险概由合作方自行承担。

3.合作方在本合作开发项目具有以下情况之一,可单方面无条件取消其项目合作资格,并按照退出机制处理:

①被纪检监察部门立案调查,违法违规事实成立的;

②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等弄虚作假的;

③实施不正当竞争行为,排斥其他供应商参与竞争的;

④抗拒主管部门监督检查的;

⑤实施商业贿赂行为的。

4.若合作方退出项目,应负责将项目相关成果移交给招商方。

5.本项目可能涉及搬迁补偿等原因引起的信访、解约等风险,由合作方自行承担解决,深圳市同乐股份合作公司及分公司予以配合协助。

(四)服务费收费标准

交易服务费根据《关于印发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深交易〔2023〕69号)标准计算,由中标人进行支付。

(五)其他事项

交易方式:

1.拟通过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岗分公司(以下简称“交易集团”)采用公开招标、定性评审方式引进项目合作方。

2.公示时间:15个工作日。

3.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最终合作方,定标方法为自定法。

4.本项目专家小组由招商方代表和外部专家组成,共7人,其中:招商方代表2人,外部专家5人。招商方代表由深圳市同乐股份合作公司董事会推选,外部专家由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岗分公司在专家库中随机抽选。

5.定标委员会的选取规则:定标委员会成员共7人,由深圳市同乐股份合作公司监事会确定。

6.定标最终决策权:由深圳市同乐股份合作公司股东代表大会授权的定标委员会根据定标规则直接确定合作方。

因质疑或投诉成立导致交易结果无效的,合格投标人符合规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候选中标人中另行确定中标人。

招商底价

在确保集体资产保值增值的前提下,本项目采用回迁物业的搬迁补偿安置方式,按照留用土地权益价值(含拨付的土地整备资金)等价值置换物业的方式核算,深圳市同乐股份合作公司及分公司集体资产价值应回迁物业总建筑面积合计不低于254,699.42平方米,其中工业厂房建筑面积204,838.91平方米,配套宿舍建筑面积49,860.51平方米。 

十、联系方式

1.集体企业信息

名 称: 深圳市同乐股份合作公司

联 系 人: 叶先生

联系方式: 0755-28686059

2.交易平台信息

名称: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岗分公司

联系人:李映纯

联系方式:0755-28589116

联系地址:龙岗区龙城街道黄阁路383号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岗分公司

技术支持:0755-88653219

 招标公告附件.rar

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岗分公司

2024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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