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大兴新城地下雨污水管网健康检测服务采购文件更正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2/05/2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11011522210200001986-xm00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李国良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盛达盈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宋萍010-69228875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大兴新城地下雨污水管网健康检测服务
品目

采购单位 北京市大兴区城市管理委员会本级
行政区域 北京市 公告时间 2022年05月25日 15:45
首次公告日期 2022年05月24日 更正日期 2022年05月25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宋萍
项目联系电话 010-69228875
采购单位 北京市大兴区城市管理委员会本级
采购单位地址 北京市大兴区兴华大街三段1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81296097
代理机构名称 北京盛达盈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清澄名苑北区27号楼C座1702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10-69228875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11011522210200001986-XM0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大兴新城地下雨污水管网健康检测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2-05-24 16:28    地址:http://www.ccgp-beijing.gov.cn/xxgg/qjzfcggg/qjzbgg/t20220524_1428724.html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 原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 第9条 分包承担主体具备《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载明的资质条件且提供了资质证书电子件(如有);

修改为:分包承担主体具备《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载明的资质条件且提供了资质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如有);

2、 原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 第10条 按招标文件规定签订并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原件的电子件的;(如有)

修改为:按招标文件规定签订并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原件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如有);

3、 原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 第14条 国家有关部门对投标人的投标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如相应技术、安全、节能和环保等),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应符合相应规定或要求,并提供证明文件电子件:;

修改为:国家有关部门对投标人的投标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如相应技术、安全、节能和环保等),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应符合相应规定或要求,并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

4、 原招标文件“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拟分包情况说明及分包意向协议(类型一)(实质性格式)(本项目不适用),说明:(2)如本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载明本项目分包承担主体应具备的相应资质条件,则投标人须在本表中列明分包承担主体的资质等级,并后附资质证书电子件,否则投标无效”。

修改为:说明(2)如本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载明本项目分包承担主体应具备的相应资质条件,则投标人须在本表中列明分包承担主体的资质等级,并后附资质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否则投标无效;

5、 原招标文件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附:分包意向协议(实质性格式)(本项目不适用)中“说明:投标人须与所有拟分包单位分别签订《分包意向协议》,每单位签订一份,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全部协议原件的电子件,否则投标无效。”

修改为:说明:投标人须与所有拟分包单位分别签订《分包意向协议》,每单位签订一份,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全部协议原件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否则投标无效。

6、 原招标文件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二、商务技术文件格式,2授权委托书(实质性格式),“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电子件”、“委托代理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电子件”

修改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

7、 原招标文件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二、商务技术文件格式,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电子件。

修改为: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

8、 原招标文件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8 拟分包情况说明(类型二)(本项目不适用)中说明:“2.如本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载明本项目分包承担主体应具备的相应资质条件,则投标人须在本表中列明分包承担主体的资质等级,并后附资质证书电子件,否则投标无效。”

修改为:8 拟分包情况说明(类型二)(实质性格式),说明:2.如本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载明本项目分包承担主体应具备的相应资质条件,则投标人须在本表中列明分包承担主体的资质等级,并后附资质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否则投标无效。

9、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2-05-25 15:00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大兴区城市管理委员会本级     

地址:北京市大兴区兴华大街三段15号        

联系方式:李国良,8129609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盛达盈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清澄名苑北区27号楼C座1702室            

联系方式:宋萍,010-6922887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宋萍

电 话:  010-69228875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