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深圳市民政局关于深圳经济特区建设者重大疾病关爱基金执行工作项目采购公告
金额
40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2/2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深圳经济特区建设者重大疾病关爱基金执行工作项目
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项目预算:4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报价不得高于此金额。
二、项目内容
(一)具体服务内容及要求
按照“深圳经济特区建设者重大疾病关爱基金”项目方案的要求,组织并实施,包括但不限于:
1.做好本项目救助平台日常维护及运营,包括但不限于短信通知、无纸化申报、平台信息内容更新、申请人咨询答疑等服务。
2.做好项目相关宣传推广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申请手册、宣传海报设计及制作,在相关报纸、电台、新媒体等刊登宣传。
3.负责并组织做好申请材料初审、复审的工作。负责组织相关负责部门接收申请材料并初审;每月上旬前组织对上月初审后的申请材料进行复审。复审环节应依据申请人的查询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授权同意书,对申请人的家庭经济状况进行核对。
4.组建项目评审专家组,由项目执行单位每月中旬前组织对通过复审的申请材料进行专家评审。专家评审应由深圳公立医院医生、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媒体代表等组成不少于3名的评审专家组,开展专业、严谨、客观、公正的评审工作。
5.协助配合市民政局资助金发放工作,申请材料需确保准确无误,对专家评审通过的申请,由项目执行机构在其官网将名单进行公示3个自然日无异议后,申请资料报市民政局复核,由市民政局将资助金发放至申请人的银行账户。
6.通过公募等方式年度募集不少于20万元的社会资金用于该项目资助金的发放(由项目执行方负责筹集并拨付,资助名单需报备市民政局)。
7.组织开展项目资助特区建设者探访核查活动,完成不少于20户受资助家庭探访,联动社区社工资源为特区建设者家庭提供关爱帮扶等服务。
8.组织开展不少于一场项目初审单位培训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初审单位邀请,场地布置、培训资料印制等相关执行工作。
9.做好项目研究分析报告,对项目相关数据进行研究分析,结合实际工作对下一年度项目方案提出有效建议。
10.做好项目申请资料档案整理及归档等相关工作。
(二)商务需求
1.本项目为长期服务项目,长期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履行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6个月。
2.付款方式:该项目以人民币结算,在合同签订且收到发票后15日内,采购方向中标方支付合同金额的50%;于2023年6月30日前,中标方依约履行合同义务并通过采购方中期验收,采购人收到发票后15日内向中标方支付合同金额的40%;中标人依约履行了合同全部义务的前提下,经采购人对项目终期验收合格并收到发票后15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尾款10%。具体付款方式以合同为准。如遇特殊情况,双方商议解决。
3.人员要求:投标人需为本项目提供总人数6人或以上团队。
三、投标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国内独立法人(证明文件:须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三)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四)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五)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是民政部门许可的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①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证书扫描件,如证书上未体现年检记录或有效期的,需同时提供发证机构官方网站显示的年检或有效期的截图作为证明材料;②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投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有效的资质证书及相关政府部门的规定;)
四、投标时间及地点
(一)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3月1日至7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节假日除外)。逾期未投标将不再受理。
(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深圳市罗湖区笋岗东路12号中民时代广场A座1504室。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联系人:曾小姐 ,联系电话:0755-25629707。
五、投标文件递交内容
(一)投标单位简介(加盖公章);
(二)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私章,并加盖公章);
(三)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私章,并加盖公章);
(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私章,并加盖公章);
(五)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营业执照》或法人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七)报价明细单(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私章,并加盖公章);
(八)实施方案(加盖公章);
(九)项目经验(加盖公章);
(十)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法定代表人或盖私章,并加盖公章);
(十一)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证书(加盖公章)
(十二)项目要求或投标单位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六、投标文件递交要求
所有投标文件一式五份(正本一份副本四份,正本需逐页盖章,副本可为正本盖章复印件)分别注明“正本”或“副本”,装订成册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单位需在投标文件封面注明投标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手机号码,并附上与纸质投标文件一致的电子版本(WORD和PDF格式电子文档各1份。电子文档要求U盘,PDF格式有签字盖章,不留密码,无病毒,不压缩,密封提交,所有投标文件应于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招标文件规定的地址)。
七、评标方法
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
八、有关要求
投标单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或作无效投标处理:
(一)未在规定时间内将投标文件送达规定地点的。
(二)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要求,或未提交相应资格证明材料
(三)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密封、签字、盖章。
(四)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无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委托的。
(五)分项报价或投标总价高于预算金额(最高投标限价)的。
(六)同一项目出现两个及以上报价,且按规定无法确定哪个是有效报价。
(七)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单位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单位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投标单位不能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或无法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单位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八)所投货物、工程、服务在质量、技术、方案等方面没有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九、重要提示
(一)投标人投标成功后放弃投标的,应在投标截止日期前通知采购人。
(二)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资格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中标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等风险。
(三)本招标公告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投标人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深圳民政在线(mzj.sz.gov.cn),在深圳民政在线上公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四)本招标公告解释权归深圳市民政局所有。
附件:1.投标履约承诺函
2.评分细则(综合评分法)
深圳市民政局
2023年2月28日
项目名称:深圳经济特区建设者重大疾病关爱基金执行工作项目
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项目预算:4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报价不得高于此金额。
二、项目内容
(一)具体服务内容及要求
按照“深圳经济特区建设者重大疾病关爱基金”项目方案的要求,组织并实施,包括但不限于:
1.做好本项目救助平台日常维护及运营,包括但不限于短信通知、无纸化申报、平台信息内容更新、申请人咨询答疑等服务。
2.做好项目相关宣传推广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申请手册、宣传海报设计及制作,在相关报纸、电台、新媒体等刊登宣传。
3.负责并组织做好申请材料初审、复审的工作。负责组织相关负责部门接收申请材料并初审;每月上旬前组织对上月初审后的申请材料进行复审。复审环节应依据申请人的查询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授权同意书,对申请人的家庭经济状况进行核对。
4.组建项目评审专家组,由项目执行单位每月中旬前组织对通过复审的申请材料进行专家评审。专家评审应由深圳公立医院医生、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媒体代表等组成不少于3名的评审专家组,开展专业、严谨、客观、公正的评审工作。
5.协助配合市民政局资助金发放工作,申请材料需确保准确无误,对专家评审通过的申请,由项目执行机构在其官网将名单进行公示3个自然日无异议后,申请资料报市民政局复核,由市民政局将资助金发放至申请人的银行账户。
6.通过公募等方式年度募集不少于20万元的社会资金用于该项目资助金的发放(由项目执行方负责筹集并拨付,资助名单需报备市民政局)。
7.组织开展项目资助特区建设者探访核查活动,完成不少于20户受资助家庭探访,联动社区社工资源为特区建设者家庭提供关爱帮扶等服务。
8.组织开展不少于一场项目初审单位培训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初审单位邀请,场地布置、培训资料印制等相关执行工作。
9.做好项目研究分析报告,对项目相关数据进行研究分析,结合实际工作对下一年度项目方案提出有效建议。
10.做好项目申请资料档案整理及归档等相关工作。
(二)商务需求
1.本项目为长期服务项目,长期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履行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6个月。
2.付款方式:该项目以人民币结算,在合同签订且收到发票后15日内,采购方向中标方支付合同金额的50%;于2023年6月30日前,中标方依约履行合同义务并通过采购方中期验收,采购人收到发票后15日内向中标方支付合同金额的40%;中标人依约履行了合同全部义务的前提下,经采购人对项目终期验收合格并收到发票后15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尾款10%。具体付款方式以合同为准。如遇特殊情况,双方商议解决。
3.人员要求:投标人需为本项目提供总人数6人或以上团队。
三、投标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国内独立法人(证明文件:须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三)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四)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五)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是民政部门许可的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①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证书扫描件,如证书上未体现年检记录或有效期的,需同时提供发证机构官方网站显示的年检或有效期的截图作为证明材料;②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投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有效的资质证书及相关政府部门的规定;)
四、投标时间及地点
(一)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3月1日至7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节假日除外)。逾期未投标将不再受理。
(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深圳市罗湖区笋岗东路12号中民时代广场A座1504室。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联系人:曾小姐 ,联系电话:0755-25629707。
五、投标文件递交内容
(一)投标单位简介(加盖公章);
(二)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私章,并加盖公章);
(三)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私章,并加盖公章);
(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私章,并加盖公章);
(五)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营业执照》或法人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七)报价明细单(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私章,并加盖公章);
(八)实施方案(加盖公章);
(九)项目经验(加盖公章);
(十)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法定代表人或盖私章,并加盖公章);
(十一)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证书(加盖公章)
(十二)项目要求或投标单位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六、投标文件递交要求
所有投标文件一式五份(正本一份副本四份,正本需逐页盖章,副本可为正本盖章复印件)分别注明“正本”或“副本”,装订成册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单位需在投标文件封面注明投标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手机号码,并附上与纸质投标文件一致的电子版本(WORD和PDF格式电子文档各1份。电子文档要求U盘,PDF格式有签字盖章,不留密码,无病毒,不压缩,密封提交,所有投标文件应于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招标文件规定的地址)。
七、评标方法
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
八、有关要求
投标单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或作无效投标处理:
(一)未在规定时间内将投标文件送达规定地点的。
(二)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要求,或未提交相应资格证明材料
(三)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密封、签字、盖章。
(四)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无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委托的。
(五)分项报价或投标总价高于预算金额(最高投标限价)的。
(六)同一项目出现两个及以上报价,且按规定无法确定哪个是有效报价。
(七)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单位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单位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投标单位不能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或无法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单位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八)所投货物、工程、服务在质量、技术、方案等方面没有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九、重要提示
(一)投标人投标成功后放弃投标的,应在投标截止日期前通知采购人。
(二)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资格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中标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等风险。
(三)本招标公告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投标人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深圳民政在线(mzj.sz.gov.cn),在深圳民政在线上公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四)本招标公告解释权归深圳市民政局所有。
附件:1.投标履约承诺函
2.评分细则(综合评分法)
深圳市民政局
2023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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