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昌吉州第二人民医院停车棚招标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12万元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9/1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4jyczb-cw010-01
预算金额12万元
招标联系人-0994-8169877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金裕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孙国梅0994-2209128
标书截止时间2024/09/24
投标截止时间2024/09/25
公告正文

昌吉州第二人民医院停车棚招标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年09月15日 19:12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昌吉州第二人民医院停车棚招标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昌吉回族自治州第二人民医院(昌吉回族自治州传染病医院、昌吉市传染病医院)
行政区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告时间2024年09月15日 19:12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4年09月15日至2024年09月24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09月25日 16: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预算金额¥12.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国梅
项目联系电话0994-2209128
采购单位昌吉回族自治州第二人民医院(昌吉回族自治州传染病医院、昌吉市传染病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昌吉市下六工村一组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994-8169877
代理机构名称新疆金裕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昌吉市建国西路199号和谐国际广场K座1519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994-2209128

    项目概况                                                    

    昌吉州第二人民医院停车棚招标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25日 16: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4JYCZB-CW010-01 

    项目名称:昌吉州第二人民医院停车棚招标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120000  

    最高限价(元):12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昌吉州第二人民医院停车棚招标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20000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10个膜棚(成品)(详见采购清单)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成交后7日内材料进场,30个工作日内完工。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须提供有效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叁级以上资质。
(3)须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15日2024年09月24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9月25日 16:3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4年09月25日 16:30 (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不见面电子开评标,投标供应商需要使用CA加密设备,供应商可通过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网(https://www.xjca.com.cn/)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申领。
2.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须使用CA加密设备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3.各供应商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已在政采云平台其他省份入驻的供应商无须重复注册),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64位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
5.供应商在开标时须使用制作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所使用的CA锁及电脑,电脑须提前配置好浏览器(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以便开标时解锁。
6.供应商对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的技术操作咨询,可通过https://edu.zcygov.cn/luban/xinjiang-e-biding自助查询,也可在政采云帮助中心常见问题解答和操作流程讲解视频中自助查询,网址为:https://service.zcygov.cn/#/help,“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版面获取操作指南,同时对自助查询无法解决的问题可通过政采云在线客服或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获取服务支持。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昌吉回族自治州第二人民医院(昌吉回族自治州传染病医院、昌吉市传染病医院)

地 址:昌吉市下六工村一组

联系方式:0994-81698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金裕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昌吉市建国西路199号和谐国际广场K座1519室

联系方式:0994-22091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国梅

电 话:0994-2209128











附件信息:

  • 车棚竞争性磋商文件-最终.pdf

    437.5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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