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2024.1.10_W003-废旧物资(除尘粉粒、抛丸灰、氧化皮)销售信息
金额
-
项目地址
重庆市
发布时间
2024/01/1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gbzb-2024-w003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戴渠江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资产竞价处置信息编号:CGBZB-2024-W003
中国船舶重庆长征(除尘粉粒、抛丸灰、氧化皮)废旧物资竞价处置信息
销售标的
1.1 处置方式:中国船舶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公开竞价有偿转让废旧物资概况
2.1 废旧物资的名称、数量、照片(见平台附件)
采购部废旧物资处置数量表
产品类别:金属物质 编号:CGBZB-2024-W003
序号名称材质规格型号起拍价(元/吨)总数量(吨)交货时间及要求
1除尘粉粒//300350(以实际过磅数量为准)签订合同生效后,以甲方通知处理的时间为准
2抛丸灰、氧化皮//900500(以实际过磅数量为准)
合计
编制戴渠江审核批准

2.2 买方可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到现场实地看货,未在报名截止时间到现场实地看货的竞拍人将视为对销售货物的认同。
2.3 交货时间:合同签字生效后,买方根据卖方通知完成提货
2.4 交货地点:重庆长征重工有限责任公司内
2.5 付款条件、付款方式:买方向卖方交付现款提货技术要求
无商务要求
*4.1 竞拍人的资格要求,应当提交的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鲜章);
*4.2 竞拍人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4.3 本次废旧物资竞价处置不接受联合体共同承包;
4.4 注册及报名:竞拍人请到中国船舶采购管理电子商务平台进行注册,网址:www.ebuy.csemc.com。登陆中国船舶采购管理电子商务平台选择废旧物资处置-买方登记,填写报名。注册登记需提供的资料包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4.5 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月17日上午10:00点。经审核通过并确认竞拍保证金后方有资格参与竞拍。
* 4.6 竞拍保证金:本次参与竞拍单位需缴纳竞拍保证金,乙方按单项标的需向甲方缴纳的5万元(人民币大写:五万元)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由竞拍人以现金、电汇或者支票形式,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提交我公司财务部指定账户,在用途或摘要中注明我公司资产竞价处置信息编号。定标后未成交的单位我公司1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竞拍保证金。成交单位未在规定期限内与我公司签订合同的,我公司不退还竞拍保证金。
收取竞拍保证金的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名:重庆长征重工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华凤支行
账 号:3100026709022102890
*4.7 履约保证金:定标后,成交单位的竞拍保证金全额转为成交单位履约保证金,成交方未按合同期限提货的,每延误1天扣0.2万元整。
4.8 竞拍时间:详见电子商务平台公布的信息
4.9 竞拍报价含增值税(我公司开具税率XX%的增值税发票)
4.10 起拍价:进行了资产评估的,起拍价应不低于评估价。除尘粉粒按300元/吨(含税出厂价),最小加价梯度15元/吨进行增加拍;抛丸灰、氧化皮按900元/吨(含税出厂价),最小加价梯度45元/吨进行增加拍。
4.11 竞拍人在成交后未在规定期限内与我公司签订合同的,从规定签订合同的期限之日起3年内不得参与我公司的竞价购销活动。竞拍人以上行为给我公司造成损失的,我公司有权依法提请政府行政监督部门对其查处并承担赔偿责任。评审方法:本次处置的废旧物资为整体打包销售,竞拍人以我公司公告中的信息为参考,结合现场实地查看,竞拍人参与竞拍出价即视同对本次处置的废旧物资数量及状况已进行了充分了解。参与竞拍的各方在中国船舶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上竞拍出价,最终出价最高者为成交人。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销 售 合 同
合同编号:CGX-2024-0000
签订地点:重庆市大渡口区
签订日期:2024年 月 日
甲方:重庆长征重工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就甲方购买乙方货物事宜达成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产品名称、型号、数量、备注:
序号产品名称单价(含13%自提价)数量
1以实际库存量或过磅为准
2合计金额(人民币大写):(含13%增值税)

二、付款方式:在甲方现场验收合格装车后,以过磅量为依据,按双方签字确认的实际量结算,乙方付清全款后,甲方开具出门手续。
三、相关事宜
1、乙方到甲方公司提取废旧处理物资时,乙方应提前向甲方提供书面的提货人姓名,性别,身份证号,车辆牌号、联系方式并书面签章授权该提货人代表乙方提取合同约定物资并签字确认该批次提货数量。
2、乙方到甲方指定地点自提货物,甲方提供必须的吊车及其相应的操作人员,乙方必须在甲方的监督下自行装车及绑扎,在甲方指定地方过磅确认重量,过磅过程需全程接受甲方监督,不得有任何弄虚作假的行为,否则按违约处置。
3、乙方在货物提取时,需按我方通知,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清除和回收,原则上按甲方要求装货。严禁装载非合同约定外的任何物资,否则按违约处置。
4、在运输、装卸过程中的安全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并严格遵守甲方厂区内的相关安全管理规定。
5、本次处理的所有废旧物资,一经销售,甲方对后续所出现的任何质量及安全环保问题不予负责。
6、合同未尽事宜互相协商解决,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四、履约保证金
乙方在合同签订后三个工作日内,乙方需向甲方缴纳的5万元(人民币大写:五万元)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按要求执行完最后一次合同时,乙方无任何违规行为及纠纷,甲方应在销售金额中抵扣需方合同履约保证金。
五、违约责任和合同解除条件
1、乙方接甲方通知逾期未提货物,每迟延一日,按照每日2000元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本违约金从乙方支付的履约保证金款项中扣除),如1万履约保证金扣除完后物资仍未提货,本合同自动解除并列入公司黑名单。
2、乙方在甲方厂区内有违反甲方安全管理规定以及其他违约等行为的,应接受甲方相关部门的处罚,处罚金额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3、乙方在甲方厂区内有任何涉嫌违法行为的,移送公安机关处置,履约保证金不退,本合同自动解除并将乙方列入公司黑名单。
六、争议解决
甲乙在履行合同中如发生争议,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如下方式解决: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七、合同生效:本合同自 盖章签字 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0日。
八、其它约定事项:
8.1 乙方在甲方厂区内提货及售后服务期间,造成甲、乙方人员发生人身安全环保事故,乙方对事故负全部责任。
8.2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3 本合同的附件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并具有与合同正文同样的法律效力。
甲方:重庆长征重工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重庆市大渡口区伏牛溪
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代理人:
电话:023-62733238
传真:023-62733238 68541015
邮政编码:400083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华凤支行
账号:3100026709022102890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账号
7. 联系方式
7.1 联系人及电话
部门联系人办公电话手机号码
销售部门戴渠江023-6273306913896007565
招议标采购管理部门周 鹏023-6273326918502348053
投诉部门赵丽丽023-6273308315823977479

7.2 采购部门联系地址:重庆市大渡口区伏牛溪重庆长征重工有限责任公司采购部 邮编:400083
7.3 请持续关注我公司网站www.cssccq.com,我公司将及时在该网站上发布本次采购项目的澄清和修改信息,该网站同时发布我公司其它采购需求信息。
备注:带“*”符号的条款属不允许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未满足带“*”条款的竞拍人将被我公司否决。
重庆长征重工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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