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高淳分中心)高淳区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及信息集控中心项目监理招标公告296656
金额
6238.5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05/2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高行审建投[2023]128号
预算金额6238.5万元
招标联系人李主任
招标代理机构捷宏润安工程顾问(江苏)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孙娟15951695069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06/18
公告正文

(高淳分中心)高淳区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及信息集控中心项目监理招标公告296656

信息发布时间:2024-05-22 18:00:03 来源:南京云平台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原文链接
编号: AGC240050-01FG
1. 招标条件
        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法院建设项目高淳区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及信息集控中心项目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高行审建投[2023]128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政府性资金:6238.50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6238.50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捷宏润安工程顾问(江苏)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或招标人)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监理
        2.2 工程地点:高淳区镇兴路南侧,胥河路西侧(原高淳法院审判综合楼西南侧)
        2.3 工程类型: 大型工程
        2.4 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总建筑面积约7739.97平方米; 其中地上建筑面积4645.5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3094.42平方米。地上4层,地下1层,框架结构,建筑高度17.85米。工程内容包括土建及装饰工程、安装工程、电梯安装、变电所安装工程、临时用电工程、老楼用电设备改造等。
        2.5 监理合同估算价:102.00万元(工程计费额按5368.00万元)
        2.6 监理及相关服务范围:
              监理范围包括:高淳区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及信息集控中心项目施工前期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包含但不限于对工程进行进度、质量、投资、安全四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施工现场各方面关系,以及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各种工程变更、索赔、验收及配合竣工结算、决算审计等均属于本监理范围。
              其它阶段相关服务的范围包括:/
        2.7 监理服务期:45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房屋建筑工程丙级(含)以上。
        3.2 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国家注册监理师(含)以上。
        3.3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3.4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njggzy.nanjing.gov.cn/njweb/login.html)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4.2 工具及平台使用费 0 元。
        4.3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06-18 09:00:00
5. 资格审查办法
        5.1 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省市相关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5.2 本工程按照资审合格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总监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6)具有与本工程相类似项目的监理业绩。具体要求为: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 评标方法
         本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
         6.1、监理投标报价(48分)
1、本工程监理服务费投标报价最高限价为102万元,工程计费额按5368万元计。投标人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为方法四: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A×Q1+B×Q2。Q2=1-Q1,Q1的取值范围为10%,15%,20%,25%,30%;Q1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招标代理)随机抽取确定。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计算算术平均值A时,若7≤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应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上述方法四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2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偏离不足1%的,用插入法计算。(保留两位小数)。
6.2、监理人员(满分26分)
1、总监理工程师(满分6分)
总监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且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的得6分,其他不得分。(证书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6分)
2、监理人员要求(满分20分)
(1)工民建专业或土木工程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的得1分;同时具有其他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的加1分。(证书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专业以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上所学专业为准,2013年新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无所学专业一栏的,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为准;其他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一级注册建造师、一级注册造价师(旧版为注册造价工程师),以在本单位注册证书为准。)(满分2分)
(2)电气类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的得1分;同时具有其他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的加1分。(证书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专业以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上所学专业为准,2013年新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无所学专业一栏的,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为准;其他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一级注册建造师、一级注册造价师(旧版为注册造价工程师),以在本单位注册证书为准。)(满分2分)
(3)工程监理与质量检测专业或工程监理与质量管理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的得2分;同时具有其他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的加2分。(证书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专业以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上所学专业为准,2013年新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无所学专业一栏的,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为准;其他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一级注册建造师、一级注册造价师(旧版为注册造价工程师),以在本单位注册证书为准。)(满分4分)
(4)消防工程类专业监理工程师2名: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的得1分/人;同时具有其他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的加1分/人。(证书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专业以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上所学专业为准,2013年新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无所学专业一栏的,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为准;其他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一级注册建造师、一级注册造价师(旧版为注册造价工程师),以在本单位注册证书为准。)(满分4分)
(5)工程质量监督与管理专业或工程质量管理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的得2分;同时具有其他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的加2分。(证书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专业以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上所学专业为准,2013年新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无所学专业一栏的,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为准;其他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一级注册建造师、一级注册造价师(旧版为注册造价工程师),以在本单位注册证书为准。)(满分4分)
(6)建筑学专业或建筑设计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的得2分;同时具有其他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的加2分。(证书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专业以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上所学专业为准,2013年新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无所学专业一栏的,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为准;其他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一级注册建造师、一级注册造价师(旧版为注册造价工程师),以在本单位注册证书为准。)(满分4分)
6.3、业绩(满分4分)
(1)企业业绩:自2019年5月1日以来,企业承接过工程造价在4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项目的得4分。(提供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材料为准,金额以监理合同为准。业绩证明材料在“e路阳光”交易平台录入,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一律视为未提供)(满分4分)
6.4、监理设备(满分8分)
现场常备设备满足工程检测要求:水准仪、经纬仪、全站仪、混凝土回弹仪、激光测距仪、卷尺、电脑、打印机得8分,每少一项扣1分。以承诺书为准,格式自拟,否则不得分。(满分8分)
6.5、监理方案(满分9分)
1、质量控制管理方案针对性强、要点明确、措施得当(等级分:优:1.5;良:1.35;中:1.2;差:1.05;无:0);(满分1.5分)
2、进度控制管理方案针对性强、要点明确、措施得当(等级分:优:1.5;良:1.35;中:1.2;差:1.05;无:0);(满分1.5分)
3、投资控制管理方案针对性强、要点明确、措施得当(等级分:优:1.5;良:1.35;中:1.2;差:1.05;无:0);(满分1.5分)
4、安全控制管理方案针对性强、要点明确、措施得当(等级分:优:1.5;良:1.35;中:1.2;差:1.05;无:0);(满分1.5分)
5、合同与信息管理方案针对性强、要点明确、措施得当(等级分:优:1.5;良:1.35;中:1.2;差:1.05;无:0);(满分1.5分)
6、针对本项目特点、难点和重点制定的措施针对性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具体可行(等级分:优:1.5;良:1.35;中:1.2;差:1.05;无:0);(满分1.5分)
6.6、信用评价分(满分5分)
信用评价分=监管部门信用评价结果*5%
备注:
1、评分细则中涉及的企业及相关人员的资质证书(注册证书、毕业证书)和业绩证明材料(监理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
2、监理人员证书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证书扫描件为准;专业以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所学专业为准,2013年新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无所学专业一栏的,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为准。
3、证件处于换证等状态或注册已经建设部网站公告的需提供相关部门的接受证明。江苏省建设厅出具的监理工程师换证《申请材料接受凭证》原件视同于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原件。
4、如有注册证书处于延续注册阶段,以相关部门提供的证明原件为准。
5、监理方案计分时取各评委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的平均值为某个投标单位监理方案的最终得分(保留2位小数),监理方案无重大偏差,投标文件的监理方案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6、综合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当出现并列最高综合得分时,以投标报价低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如投标报价得分一致时,以监理大纲得分高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当出现并列最高综合得分时,如投标报价得分、监理大纲得分一致时,招标人有权选择其一为中标单位。
7、监理组人员每人只能参加一个专业的打分,不得重复计分。
8、监理人员注册证书上的监理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否则不得分。
9、认定企业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材料原件,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业主证明和公证件均不作为原件认定,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否则视为未提供。)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njggzy.nanjing.gov.cn/njweb)、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jsggzy.jszwfw.gov.cn/)和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等媒介上发布。
8. 其他
         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南京智能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8.2、本标段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资格审查及评标所需材料录入“e 路阳光”交易平台,并编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具体内容详见资格审查文件或招标文件。
8.3、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或监理综合资质证书。
8.4、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上名称一致,否则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8.5、总监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6个月(2023年11月-2024年04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原件(并加盖社保中心公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投标总监如是退休人员无需提供社保证明,但必须提供相关部门开具投标总监本人的有效退休证明材料原件)﹔以上证明资料需要投标人自行扫描至投标文件中,否则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8.6、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或者总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受到红牌、黄牌警示并在警示期内,将作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8.7、本项目总监未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符合并提供承诺书):
(1)未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
(2)未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8.8、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和注册执业人员注册证书有效期执行国家及省、市相关文件规定。
8.9、招标人将拒绝有以下行为的投标人:
(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2)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法院 代理机构:捷宏润安工程顾问(江苏)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高淳区镇兴路216号 地       址:南京秦淮区太平南路389号13楼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李主任 联  系  人:孙娟
        电       话:18018056991 电       话:15951695069
        传       真: 传       真:
招标人信用承诺书:http://221.226.86.139/huiyuan/BackEnd/ZhaoBiaoFileInfo/RetrieveImageData.aspx?RowGuid=f344116f-44b8-4d58-a0a8-ddca88a2dc6e&TableName=Sys_Attachs&FieldName=FileContent
招标文件查看地址:http://221.226.86.139/huiyuan/BackEnd/UniteElec/LiuChengElecView.aspx?ViewGuid=yqIkeGjs36KggbROG*PggOEEZmLU2l0JnqzVMXIk5T9iC12Ckw238SCtUxTF0Wmp
招投标行政监管机构咨询服务电话 025-57328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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