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rcc-gzjc-2023-108
预算金额-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广州中心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2023/07/25
投标截止时间2023/08/10
公告正文
中国铁建大桥局G15海口段地面市政施工1标、十七局(广州南沙2019NJY-17地块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安托山16-03地块上盖保障房建设项目)、十八局生物谷综合开发项目(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十九局南沙站综合交通枢纽地铁预留工程
(钢材、水泥、柴油、沥青)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RCC-GZJC-2023-108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广州南沙2019NJY-17地块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招标人为中铁十七局集团(广州) 建设有限公司广州南沙2019NJY-17地块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部,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广州南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出资比例为100%,建设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钢材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生物谷综合开发项目(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招标人为中铁十八局集团南方工程有限公司生物谷综合开发项目(一期)项目部,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广州市南沙新区产业园区开发建设管理局,出资比例为100%,建设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钢材、水泥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3本招标项目南沙站综合交通枢纽地铁预留工程,招标人为中铁十九局集团广州工程有限公司南沙站综合交通枢纽地铁预留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部,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广州铁路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出资比例为100%,建设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水泥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4本招标项目安托山16-03地块上盖保障房建设项目,招标人为中铁十七局集团深圳建设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建设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钢材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5本招标项目G15沈海高速公路海口段地面市政道路部分项目施工1标项目,招标人为中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G15沈海高速公路海口段地面市政道路部分项目施工1标项目经理部,招标项目资金来自海南省交通建设管理局,出资比例为100%,建设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沥青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
2.1.1中铁十七局集团(广州) 建设有限公司广州南沙2019NJY-17地块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总用地面积11576㎡,总建筑面积41310㎡ 。项目设计有8栋建筑及一层地下室,1#-3#楼为高层住宅,其中1#楼首层设置物业管理用房及消防控制室,4#楼为多层住宅,5#楼为商业、停车楼及公建配套,6#楼为配电房,7#楼为垃圾收集站及再生资源回收点,8#楼为门岗。
2.1.2中铁十八局集团南方工程有限公司生物谷综合开发项目(一期)项目共包含8条道路,4条新建道路(一横路、规划一路、同兴一路(毅马一纵路-万环西路)、同兴三路),道路设计总长约2.73km,一横路、同兴三路为城市次干道,设计速度为 40km/h,道路红线宽26/30m,规 划一路、同兴一路(毅马一纵路-万环西路)为城市支路,设计速度为30km/h;4条提质升级道路(二纵路、三横路、毅马一纵路、毅马二横路),道路设计总长约4.28km,三横路为城市次干道进行设计,设计速度为40km/h,二纵路、毅马一纵路、毅马二横路按城市支路进行设计,设计速度为30km/h。 ②配套提升工程:包括防护绿地和公园绿地,一期开发规模总面积为242097㎡。 ③河涌综合整治工程,包含5条河涌和1个泵站,分别为黎十顷涌、万二涌、万三涌、万四涌、万五涌,建设河堤总长约12102m,河堤防汛通道约10527m,清理河涌淤泥约246822m³,六涌西泵站设计流量28m³/s。本次设计万顷沙围内的黎十顷涌、万二涌、万三涌、万四涌、万五涌堤防采用排涝标准50年一遇24小时暴雨不成灾,设计水位采用规划管控水位 1.2m,堤防级别为2级。 ④场地平整工程:总面积约 486076 平方米。 ⑤其他工程:农村污水设施、外电工程。 投资金额38982.93万元,工期1095天。
2.1.3中铁十九局南沙站综合交通枢纽配套城市轨道交通车站土建预留工程与18号线万顷沙站东侧通道连接;车站长320m,标准段宽22.3m,站台宽13m。区间过大铁部分提前做好地基加固处理,预留后期实施条件。本次同步实施范围包含了国铁站场、站房及站前广场范围内的车站主体、附属出入口及风亭的土建设施以及移交过渡期必须用到的废水泵房、管材、水泵及检修路径上的临时照明设施与动力配电设施,废水泵房通风设施以及车站南端区间工程
2.1.4中铁十七局集团深圳建设有限公司安托山16-03地块上盖保障房建设项目由1栋高层塔楼(地下三层、地上29F)和附属裙房(5F)组成。总建筑高度99.85m,其中主楼地上1F~10F、裙房(1F~5F)为派出所及消防站配套用房、11F为架空花园层、12F~29F为宿舍楼层,地下一~三层为地下停车库及设备用房。用地面积为4799.45平方米,总建筑面40357.16平方米,其中地上 28775.7平方米,地下 11581.46平方米。
2.1.5中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G15沈海高速公路海口段地面市政道路部分项目施工1标项目位于海南省海口市。本项目北起于海口市滨海大道,往南止于新海横路,道路全长为11.656Km,红线宽度100m,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设计速度60Km/h。K0+000~K1+397段机动车道采用双向八车道,其余路段采用双向六车道。项目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涵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电力管沟工程、景观绿化工程等(给水、电讯、燃气等其它市政管线工程本项目仅预留管位)。起讫桩号为K0+000~K4+100,全长4.1公里。
2.2 招标内容
2.2.1 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2.2.2 招标方式: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3. 招标依据 
本次招标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铁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13号)(仅适用铁路项目);
(6)《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7)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4. 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  本次招标“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如下: 
4.2.1钢材包件投标人资格条件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3)生产能力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备(高线、螺纹钢)年产100万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自身具有与钢筋产能配套的炼铁、炼钢能力,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4)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投标人应提供(2021年至2022年度)的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2022年12月31日后注册的新公司应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含)人民币;
(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应提供投标物资近两年内(2021年7月至开标之日)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合格检测报告;
(6)供货业绩:投标人应具有近三年内(2020年7月至开标之日)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至少 2 份(应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7月至今)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8)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可以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多个生产厂的产品参加投标,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本包件授权函原件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或有效的购销协议,投标物资生产厂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同时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投标人应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③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④GC02包件投标物资应采用相当于裕丰、韶钢、粤钢、湘钢、柳钢、宝武钢铁、承钢、广钢、凌钢、冷水江钢铁等同档次产品;GC03包件投标物资应采用相当于柳钢、珠海粤钢、韶钢、华美、湘钢等同档次产品;
4.2.2水泥包件投标人资格条件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3)生产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备年产水泥100万吨以上的生产能力;
(4)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投标人应提供(2021年至2022年度)的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2022年12月31日后注册的新公司应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含)人民币;
(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应提供投标物资近两年内(2021年7月至开标之日)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合格检测报告;
(6)供货业绩:投标人应具有近三年内(2020年7月至开标之日)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至少 2 份(应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7月至今)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8)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可以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多个生产厂的产品参加投标,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本包件授权函原件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或有效的购销协议,投标物资生产厂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同时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③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④SN01包件投标物资应采用相当于海螺、华润、台泥、南方、石井、金羊等同档次产品;SN02包件投标物资应采用相当于台泥、华润、海螺等同档次产品。
4.2.3沥青包件投标人资格条件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管理体系认证;
(3)生产能力要求: 投标物资生产厂道路石油沥青的生产厂须具备年生产70号道路石油沥青为10万吨以上的生产能力;
(4)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投标人应提供(2021年至2022年度)的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2022年12月31日后注册的新公司应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含)人民币;
(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应提供投标物资近两年内(2021年7月至开标之日)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合格检测报告;
(6)供货业绩:投标人应具有近三年内(2020年7月至开标之日)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至少 1 份(应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7月至今)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8)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可以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多个生产厂的产品参加投标,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本包件授权函原件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或有效的购销协议,投标物资生产厂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同时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投标人应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③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陆中国铁建云采平台(www.crccep.com)注册会员,查询拟参与投标包件进行网上报名、支付标书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投标人登陆中国铁建云采平台(www.crccep.com)报名后自行购买招标文件。为避免发票开具失败,投标人须在中国铁建云采平台完善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开票信息(发票抬头、纳税人识别号、地址、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户、地址、电话)。
5.3招标文件售卖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25日23时59分。潜在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售卖截止时间前完成中国铁建云采平台(www.crccep.com)注册报名,并申请办理CA锁(建议办理北京CA)用于电子投标文件的签章、加密及解密(CA办理所需资料及程序详见中国铁建云采平台首页-小鹿课堂-帮助中心-铁建云采平台数字证书办理流程)。
5.4本次招标一包一投,包件划分情况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
5.5招标文件每包件售价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售后不退。
5.6获取购买招标文件发票的方式:本次购买招标文件的发票统一采用电子发票,招标组织单位在开标后发送至投标人报名时指定邮箱。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此次招标投标人需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使用CA锁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在递交截止时间前线上递交投标文件。
6.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8月10日9时00分。
6.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中国铁建云采平台(www.crccep.com),投标人须登陆该平台,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放弃投标资格。
6.4如招标人有需求,被评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无偿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纸质版投标文件内容须与电子版文件内容完全一致。
7.开标
7.1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
(1)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间:2023年8月10日9时00分至10时00分。
(2)各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内登录中国铁建云采平台(www.crccep.com)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所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法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文件,后果及责任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8.发布公告的媒介
8.1本次招标公告在以下平台同时发布:
(1)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2)中国铁建云采平台(www.crccep.com)
8.2 本次招标安排如有变化,招标人将通过以上平台发布通知。
9.现场踏勘
本次招标不统一组织投标人踏勘工地路况,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踏勘。
10.招标人信息及相关方联系方式
10.1招标人及使用单位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铁十七局集团(广州) 建设有限公司广州南沙2019NJY-17地块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部
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
联 系 人:孙部长
电    话:18286051600
 
招 标 人:中铁十七局集团深圳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
联 系 人:任部长
电    话:18667219652
 
招 标 人:中铁十八局集团南方工程有限公司生物谷综合开发项目(一期)项目部
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横沥镇
联 系 人:李部长
电    话:18133126616
 
招 标 人:中铁十九局集团广州工程有限公司南沙站综合交通枢纽地铁预留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部
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横沥镇
联 系 人:温部长
电    话:18133126616
 
招 标 人:中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G15沈海高速公路海口段地面市政道路部分项目施工1标项目经理部
联系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西秀镇
联 系 人:张部长
电    话:15165090079
 
10.2招标组织单位及联系方式
招标组织单位: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广州中心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45号紫园国际商务大厦502室
招标文件答疑联系人:赵工    电话: 020-29857756
投标保证金退还联系人:张工        电话:020-29857757
网站系统技术支持:400 6296 888
                                                     2023年7月19日
附件1 招标物资包件清单
序号
招标人名称
物资名称
包件号
计量单位
包件数量
招标文件售价(元)
投标保证金(万元)
1
中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G15沈海高速公路海口段地面市政道路部分项目施工1标项目经理部
沥青
LQ01

5100
500
2
2
中铁十七局集团(广州) 建设有限公司广州南沙2019NJY-17地块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部
钢材
GC01

4650
500
2
3
中铁十八局集团南方工程有限公司生物谷综合开发项目(一期)项目部
钢材
GC02

2040
500
2
4
水泥
SN01

30740
500
5
5
中铁十九局集团广州工程有限公司南沙站综合交通枢纽地铁预留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部
水泥
SN02

15000
500
2
6
中铁十七局集团深圳建设有限公司
钢材
GC03

3253.99
500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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