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朝阳市双塔区人民法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将于2022年8月4日10时至2022年8月5日10时止(即24小时,延时的除外)在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网址:http://sifa.jd.com/)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房地产1处,位于朝阳县柳城街道南林皋村,其中:1、国有出让建设用地使用权1宗,宗地面积:6127.44㎡;2、房屋建筑物1处,规划用途为工业用房,总建筑面积10193.4㎡,1-1#建筑面积1789.2㎡,1-2#建筑面积8404.2㎡;3、地上构筑物及附属物,包括:彩砖地面、栅栏院墙、红砖院墙、污水井、水井、蓄水池等;产权证号:辽(2020)朝阳县不动产权第0000199号,有法院执行裁定书,现状整体拍卖。详见《房地产估价报告》。
起拍价:14,913,000.00元,保证金:1,500,000.00元,增价幅度:10,000.00元
特别提示:
1.拍卖标的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是否存在改建、扩建、设施损坏等情况,请竞买人自行了解,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本院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对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不构成影响。设施损坏的修复、超建拆除整改、改建的恢复原状等风险及上述情况所涉及的费用全部由买受人承担。
2.该标的整体拍卖,房产所属土地相关信息由竞买人自行了解。由于土地性质原因,部分标的过户时可能需补缴土地出让金等费用,该费用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标的土地性质及是否需要补缴费用、具体补缴流程及金额请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调查确认。
3.该房产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造成不能或延迟办理过户手续造成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本院不做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4.拍卖标的是否存在抵押、租赁等权利负担及拖欠税、费(包括但不限于物业费、水电费、燃气费、采暖费)等债务负担,现存的及潜在的实物及法律上的瑕疵,在过户过程中相关管理部门的具体要求等,竞买人需自行了解,本院不承担担保责任。在过户过程中因相关管理部门的具体要求,过户完毕时间存在不确定性,还可能存在因不符合相关管理部门的具体要求而不能过户、不能取得所有权证书等产权证明风险,本院不负责处理以上事项,相关权利证明只能登记为竞买人。
5.该房产户籍不在执行范围内,请竞买人自行向主管职能部门查询,本院不负责户籍迁入及迁出手续。
6.当地限购政策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部门了解,竞买人需具备购买资格,法院不负责有关竞买资格事宜,过户风险自行承担。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京东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必须在竞价程序开始五个工作日前向法院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经本院确认后可参与竞买。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或国家政策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买受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三、与本拍卖标的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均可参加竞买,不参加竞买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本院工作人员和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组织的人员,其本人及近亲属不得参与竞买;网络服务提供者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参与竞买。
四、拍卖标的以现状为准,人民法院、网络服务提供者及拍卖辅助机构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未咨询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五、本次拍卖已通知各方当事人,因当事人原因未能接收通知的,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六、竞买人主张优先购买权的,须经本院确认,且最迟应于竞拍程序开始五个工作日前与本院联系。优先购买权人经通知未参与竞买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七、对本拍卖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竞价程序开始前与本院联系。
八、竞买人应当在参加拍卖前以实名交纳保证金,未交纳的,不得参加竞买。申请执行人参加竞买的,应于竞拍程序开始五个工作日前与本院联系,且可以不交保证金,但债权数额小于保证金数额的应按差额部分交纳。竞买人在线支付保证金的,系统将冻结该笔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被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重要提示: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八条规定,竞买人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经人民法院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按照此项规定,向京东交纳保证金参拍的竞买人,京东需在确认其保证金到账之后,方能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
九、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朝阳拍卖行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拍卖标的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咨询自公告之日起至2022年8月3日16时止,工作时间接受咨询(节假日除外),联系电话:13842120003(李先生),看样请提前预约。
十、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本次拍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
十一、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
十二、拍卖余款应在2022年8月12日16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逾期未缴纳的,按悔拍处理。(名称:朝阳市双塔区人民法院;账号:033012011100001839;开户行:朝阳银行新华支行,开户支行联行号:313234000078)
十三、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对于买受人恶意竞价而造成妨碍网拍正常进行的行为,本院将依法对其追究责任。
十四、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本院仅负责向登记管理部门出具相关法律文书(本院不负责提供其他单据或凭证,包括与纳税相关的票据或单证),由登记管理部门按照相关登记管理规定办理。办理权证过程中应交纳或补交的有关税、费、金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原产权证书作废公告费、法院查扣标的物之后产生的欠费(包含但不限于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供暖等欠费)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没有规定的费、金、其他可能存在的包含但不限于物业费、水、电、供暖等欠费,全部由买受人自行依法、依规处理。有关税费等问题由买受人自行向有关的税务、房管、国土、不动产登记、电力、水务、物业公司等相关部门了解确认,与拍卖人无涉。
十五、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后,京东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六、本次拍卖流拍后,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同意以本次拍卖规定的保留价予以抵债的,应于本次拍卖流拍后次日起七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院申请抵债,并于次日将价款全额缴至本院,逾期视为放弃权利。
十七、由于竞买人注册账户、实名认证、开通网银、竞买人的开户银行向京东转账均需时间,为确保交纳的保证金能够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到账,拍卖标的保证金金额在1000万及以上的,或企业参与竞买的,建议竞买人在开拍前至少提前五个工作日办理报名及保证金交纳手续。如因竞买人未能及时完成报名及保证金交纳手续,导致京东在拍卖结束前未能全额收到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人民法院与京东平台均不就此承担任何责任。
保证金金额往往数额较大,为避免在在线支付的过程中,因银行限额而导致无法支付的问题,建议竞买人提前去相关银行办理提高网银支付限额的业务。如保证金金额超出竞买人开户银行制订的最高网银支付限额,建议采取更换网银支付限额更高的银行卡支付、多日分多笔支付、多张银行卡分多笔支付等方式交纳保证金。京东作为款项接收方,不对银行制订的网银最高支付限额造成的支付障碍承担任何责任。
以下链接为各大银行对外公示的网银最高支付限额的整理页面,仅供参考,实际支付限额请咨询银行,以各银行告知为准。
https://help.jd.com/user/issue/359-1659.html
在缴纳保证金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拨打京东司法拍卖服务热线:4006229586。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京东技术咨询电话:400-622-9586
法院监督电话: 0421-7279322
联系地址:朝阳市双塔区凌河街四段65号
朝阳市双塔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七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