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jzfcg-cs-2022074
预算金额98.53万元
招标公司昌吉州第四中学
招标联系人马德泉
招标代理机构昌吉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代理联系人单友鹏0994-2267807
中标公司昌吉市宏意广告有限公司98.41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
CJZFCG-CS-2022074
二、项目名称
昌吉州第四中学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一体化建设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昌吉市宏意广告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98410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 |||
名称: | 昌吉州第四中学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一体化建项目 | ||
施工范围: | 符合采购文件要求 | ||
施工工期: | 合同签订后60天 |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卢芳、撒红丽、张云哲、叶帆、李发龙(采购方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金额(元):0.00
标准: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昌吉州第四中学
地址:昌吉市绿洲北路6号
联系方式:150016778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昌吉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地址:昌吉市宁边西路231号昌吉州政府政务中心
联系方式:0994-22678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单友鹏
电话: 0994-2267807
十、附件
附件信息:
采购文件及中小企业声明函.rar采购文件及中小企业声明函.rar
附件下载: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
吉州第四中学(单位名称)的昌吉州第四中学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一体
化建设项目(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
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
的具体情况如下:
1.昌吉州第四中学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一体化建设项目(标的名
称),属于设计服务(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
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15人,营业收入为117.1556万元,
资产总额为141.9907万元,属于微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
微型企业);
2.昌吉州第四中学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一体化建设项目(标的名
称),属于设计服务(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
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15人,营业收入为117.1556万元,
资产总额为141.9907万元,属于微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
微型企业);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名称:昌吉州第四中学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一体化建设项目
磋商文件编号:CJZFCG-CS-2022074
昌吉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2022年11月29日
目录
第一章采购邀请
第二章磋商须知
第三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四章项目需求
2、工程量清单详见图纸
第五章评审方法与评审标准
第六章响应文件的组成和格式
第一章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1、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件(发证机关或公证机关出具的证明材
料原件)
1.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本人投标时除外)及被授权人(或法定代表人)《居
民身份证》原件或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件(发证机关或公证机关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
1.3、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帐户中转入我局规定的账号中(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2、其他资格条件:
2.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
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三个截图)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4、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使用进口产品参与磋商(国外品牌产品在中国生产制造须提供国内生产证
明材料)
四、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和地点
(一)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2-12-1211:00:00(星期一)(北京时间);
五、磋商响应文件开启信息
(一)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2-12-1211:00:00(星期一)(北京时间);
六、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一)采购人联系人:马德泉,联系电话:15001677818;
1、本次磋商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10000元整。
昌吉回族自治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保证金子账号:65001620800052502844-002778;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吉中山路支行
行号:105885000105。
九、其他说明事项:
(三)其他应说明事项:
昌吉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第二章磋商须知
本次竞争性磋商项目使用多轮报价,投标供应商请自行携带笔记
本电脑进行报价(请将插件装好)
(参加竞争性磋商的供应商以下简称“磋商供应商”)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以下简称磋商文件)仅适用此项目。
2、项目采购方式
本次采购采取竞争性磋商的方式。
3、合格的磋商供应商
3.1满足本磋商文件“采购邀请”中合格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的
规定。
3.2满足本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规定。
4、参加磋商费用
4.1参加磋商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不
论最终的成交结果如何,昌吉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以
下简称政府采购科)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4.2本次磋商采购政府采购科和采购人不收取标书工本费与成
交服务费。
5、磋商文件的约束力
供应商一旦下载了本磋商文件并决定参加磋商,即被认为接受了
本磋商文件的规定和约束,并且视为自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起已经知道或应当知道自身权益是否受到了损害。
6、磋商文件的澄清及修改
6.1任何要求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均应在提交首次响
应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按采购邀请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通知政
府采购科。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政府采购科可以对已发出
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
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政
府采购科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在新疆政府采
购网和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更正公告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
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政府采购科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
件截止时间。
6.2政府采购科可以视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组织供应商进行现
场考察或召开磋商前答疑会,但不单独或分别组织只有一个供应商参
加的现场考察和答疑会。
二、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及保证金收取
1、磋商响应文件份数和签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1份)
1.1磋商供应商应严格按照采购邀请要求准备磋商响应文件(以
下简称响应文件)。
电子响应文件中,除磋商文件规定的可提交扫描件外,其他文件
均须提供原件(备查),电子响应文件须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
字或签章和加盖磋商供应商电子公章。本磋商文件所表述(指定)的
公章是指刻有供应商法定名称的印章(包括电子签章),不包括合同、
财务、税务、发票等形式的业务专用章。
1.2除磋商供应商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响应文件不得行间插
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响应文件签署人签字或盖
章。
2、响应文件编制要求
2.1磋商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磋商供应商与政府采购科
及采购人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简体中文。磋商文件中
既有中文也有外文的,以中文意义为准。
2.2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
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3、参加磋商供应商资格的文件证明
3.1磋商供应商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磋商和成交后有能力
独立履行合同的证明材料,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3.2磋商供应商除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需提供的设备以及服务
的能力外,还必须具备相应的财务、技术方面的能力。
3.3磋商供应商应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填写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的
“资信证明相关材料”。
4、磋商响应报价表
4.1磋商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格式填报磋商响应报价表。
每项产品或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4.2标的物
详见项目需求。
4.3有关费用处理
本次采购磋商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发生的所有费
用,本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的除外。
4.4其它费用处理
磋商文件未列明,而磋商供应商认为必须的费用也须列入报价。
4.5报价采用的货币
响应文件中的单价和总价,无特殊规定的采用人民币报价,以万
元为单位标注。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4.6磋商响应报价表上的价格应按磋商文件规定填写。
5、技术方案
5.1提供为完成本项目的总体实施方案。
5.2对磋商文件中项目需求的技术与商务条款要求逐项作出应
答,并提供依据或说明。
5.3磋商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技术文件或说明。
6、磋商保证金
6.1磋商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采购人免遭因磋商供应商的行为而
蒙受的损失,采购人因磋商供应商的行为受到损害时,政府采购科可
根据相关规定处理。
6.2参加磋商采购所需交纳的保证金必须是人民币,磋商保证金
的交纳形式见采购邀请。
6.3在磋商时,对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前未按磋商文件要
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响应文件,政府采购科将视其为无效响应文件而
予以拒绝。
6.4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将在按政府采购科规定的磋商
有效期或在经磋商供应商同意延长的磋商有效期期满后五天内自行
处理退还手续,不计利息。
6.5成交候选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如转为履约保证金的,在履
约结束后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6.6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
(1)磋商供应商在磋商响应有效期内无正当理由撤回其响应文
件或者在磋商过程中无正当理由退出磋商活动(磋商供应商在提交最
后报价之前退出磋商的除外);
(2)为谋取最终成交,磋商供应商在整个磋商过程中提供的相
关文件被确认是虚假的、不真实的;
(3)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之间被证实有串通、欺诈行为或者恶意
进行竞争,影响采购人合法权益的;
(4)整个采购活动中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5)与采购人、政府采购科相关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
(6)向采购人、政府采购科相关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
正当利益的;
(7)成交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根据规定签订合同;
(8)成交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根据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
三、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的加密和递交
1.1磋商供应商应严格按照采购邀请的要求使用投标制作软件,
投递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
1.2电子响应文件应:
(1)按采购邀请中注明的平台地址按要求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并进行电子签名和盖章;
(2)注明参加磋商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1.3如果未按要求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政府采购科对误投或过早
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响应文件,政府采购科将予以
拒绝,作无效响应处理。
2、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1政府采购科收到响应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本磋商文件规定的
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日期后,系统将自动关闭投标文
件递交入口,逾期通过网络上传的投标文件系统将自动拒收,视为放
弃参与)。
2.2政府采购科可通过修改磋商文件自行决定酌情推迟响应文
件接收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磋商供应商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受
制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均应以延长后新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
间为准。
3、迟交的响应文件
政府采购科将拒绝在规定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后接收响应
文件。
4、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4.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并
重新上传修改后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到平台中。
4.2磋商供应商的修改或撤回,应重新生成电子投标文件,并对
修改后的页面进行电子签字或签章,将重新生成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重新上传至平台(修改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昌吉州公共资
源交易网)。
4.3磋商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
商,政府采购科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
5、磋商响应有效期
5.1磋商响应有效期为政府采购科规定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
间后六十(60)天。磋商响应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
应性而予以拒绝。
5.2在特殊情况下,政府采购科于原磋商响应有效期满之前,可
向磋商供应商提出延长磋商响应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
采用书面形式。磋商供应商可以拒绝政府采购科的这一要求而放弃磋
商响应,政府采购科在接到磋商供应商书面答复后,将在原磋商响应
有效期满后五日内无息退还其磋商保证金。同意延长磋商响应有效期
的磋商供应商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有关磋商保证金
的规定在延长期内继续有效,同时受磋商响应有效期约束的所有权利
与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有效期。
四、磋商与评审
1、磋商仪式
1.1政府采购科将在采购邀请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开
始仪式,仪式由政府采购科主持,磋商供应商应委派携带有效证件的
代表准时参加,参加仪式的代表需签名以证明其出席。
2、磋商小组
2.1磋商开始仪式结束后,政府采购科将立即组织磋商小组进行
评审。
2.2磋商小组由政府采购评审专家、采购人代表组成,且人员构
成符合政府采购有关规定。
3、磋商评审过程的保密与公正
3.1磋商小组、采购人和政府采购科工作人员、相关监督人员等
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对评审情况以及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
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
3.2在磋商评审过程中,磋商供应商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磋商评
审过程,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作为无效响应文件。
3.3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
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
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
应文件的供应商。
4、评审过程的澄清、说明和更正
4.1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
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
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
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
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2接到磋商小组要求的供应商应派人按磋商小组通知的时间
和地点做出书面澄清、说明或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
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
应当附法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
明。
4.3接到磋商小组澄清要求的供应商如未按规定做出澄清,其风
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对响应文件的初审
5.1响应文件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
资信证明文件、磋商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参加
磋商的资格。
磋商小组在进行资格性审查的同时,将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对供应商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
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情况进
行查询,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参加磋商的资格。查询结果将以网页
打印的形式留存并归档。
符合性检查: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
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
性要求作出响应。
5.2在正式磋商之前,磋商小组将首先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
质性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应该是与磋商文
件要求的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负偏离或保留。
所谓重大负偏离或保留是指与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存在
负偏离,或者在实质上与磋商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和
见证方的权利或供应商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
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重大偏离由磋商
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认定。磋商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
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
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质疑函范本(一式两份)
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94号提出质疑及证明材料
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
地址:邮编:
联系人: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址:邮编: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的名称:
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
采购人名称:
采购文件获取日期:
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
质疑事项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质疑事项2
……
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请求:
签字(签章):公章:
日期:
质疑函制作说明:
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
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
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
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
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
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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