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9100.00元
招标联系人彭晖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服务类合同预览
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CSCG-GK-202312280064-1


采购人(全称): 长沙市第三医院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金科智慧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2)项目名称:  物业服务采购续签合同   
(3)采购计划编号: CSCG-202312280064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 型号规格 数量单位 数量 总价(元)
1 物业服务采购 物业管理服务 具体详见“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 1 4066173.16
 合计金额小写: 4066173.16
 合计金额大写:肆佰零陆万陆仟壹佰柒拾叁元壹角陆分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2.1合同标的

2.1.1釆购项目名称:物业服务釆购。

2.1.2项目情况

1)医院概况

全院占地面积:58亩;其中:医疗业务用房建筑面积:78500㎡,辅助用房约3126㎡,家属区16695㎡,绿化面积:约1600㎡左右。

2)医院可提供的条件

甲方为乙方提供库房、办公室、值班房等共四间,并配备内线办公电话一部。

甲方每月按以上办公用房、库房实际发生的电费、水费收取费用。

2.1.3合同范围

合同范围主区域部分:①门急诊楼:层(内、外科诊室、门诊手术室、检验科、B超室、病理科、胃肠镜室、方舱、发热门诊、核酸采集点等科室,含地下室);住院楼C区5层CT室、放射科、ICU、骨科二十一病室、介入中心、儿科病室、介入病房等,含地下车库);住院楼B区:层(8个病室和手术室,含地下车库);④住院楼A区:地上20层(包含16个病室,裙楼四层,涵盖供应室、一楼大庁,血透室、药剂科,含地下车库);⑤生力楼:层(整栋楼的楼梯、走廊、卫生间、澡堂等);⑥行政楼:层(包含机关职能科室、病案室、临床技能培训中心、报纸收发)⑦康复楼:层(包含康复科两层、安宁疗护病房、I药物临床试验病房)⑧设备科:共一层(包含楼梯、走廊、1个卫生间)⑨家属区:共栋楼房,乙方负责各楼栋一楼楼道口的生活垃圾转运至院生活垃圾站;各楼栋周边卫生的清扫与保洁;各楼栋建筑垃圾的定期清理并转运至医院建筑垃圾站。

合同范围其他区域部分:全院的公共环境卫生的物业服务(包括家属区外围及一楼楼道)

事项:配合甲方部分通用设备的维护,特别是应急情况下的协作。

2.1.4合同服务内容:保洁服务、外勤、陪检服务。

2.1.5标的金额

序号

项目名称

投标报价

1

物业服务采购

本项目投标报价总价为4066173.16元/年。

(大写:肆佰零陆万陆仟壹佰柒拾叁元壹角陆分)

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投标保证金:/

金额:/

缴纳形式:¨支票 ¨汇票 ¨本票 ¨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 ¨其他

2.2金额明细

序号

分项名称

单位

规格型号

品牌场地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备注

1

物业服务采购-人员基本工资

/

/

1

2458080.00

2458080.00

乙方配备不少于107人

1.1

项目管理

/

/

1

60000.00

60000.00

乙方配备1人,月薪资标准为5000元/月

1.2

文员

/

/

1

30000.00

30000.00

乙方配备1人,月薪资标准为2500元/月

1.3

保洁主管、调度

/

/

1

108000.00

108000.00

乙方配备3人,月薪资标准为1830元/月

1.4

住院楼A区-

保洁员

/

/

1

461160.00

461160.00

乙方配备21人,月薪资标准为1830元/月

1.5

住院楼B区-

保洁员

/

/

1

285480.00

285480.00

乙方配备13人,月薪资标准为1830元/月

1.6

住院楼C区-

保洁员

/

/

1

153720.00

153720.00

乙方配备7人,月薪资标准为1830元/月

1.7

门急诊楼-保洁员

/

/

1

252540.00

252540.00

乙方配备11.5人,月薪资标准为1830元/月

1.8

康复楼-保洁员

/

/

1

54900.00

54900.00

乙方配备2.5人,月薪资标准为1830元/月

1.9

其他区域-中晚夜班巡扫

/

/

1

65880.00

65880.00

乙方配备3人,月薪资标准为1830元/月

1.10

其他区域-家属区、行政楼周边及到食堂的通道1、门诊楼周边1、住院楼A区周边和住院楼B区周边1公共区域寻扫

/

/

1

65880.00

65880.00

乙方配备3人,月薪资标准为1830元/月

1.11

其他区域-玻璃工

/

/

1

48000.00

48000.00

乙方配备2人,月薪资标准为2000元/月

1.12

其他区域-电梯、洗地工作人员

/

/

1

60000.00

60000.00

乙方配备2人,月薪资标准为1830元/月

1.13

其他区域-代班

/

/

1

109800.00

109800.00

乙方配备5人,月薪资标准为1830元/月

1.14

其他区域-行政楼、高压氧工作人员

/

/

1

43920.00

43920.00

乙方配备2人,月薪资标准为1830元/月

1.15

其他区域-生力楼、设备科工作人员

/

/

1

21960.00

21960.00

乙方配备1人,月薪资标准为1830元/月

1.16

其他区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人员

/

/

1

43920.00

43920.00

乙方配备2人,月薪资标准为1830元/月

1.17

其他区域-绿化(清扫落叶、除杂草、剪枯枝、浇水、补植、清理绿化带垃圾)工作人员

/

/

1

21960.00

21960.00

乙方配备1人,月薪资标准为1830元/月

1.18

其他区域-医疗垃圾、废液收集转运工作人员

/

/

1

65880.00

35880.00

乙方配备3人,月薪资标准为1830元/月

1.19

外勤、陪检人员

/

/

1

505080.00

505080.00

乙方配备23人,月薪资标准为1830元/月

2

物业服务采购-社会保险

/

/

1

1054164.00

1054164.00

821元/人/月缴纳

3

物业服务采购-绩效工资

(综合测算)

/

/

1

115560.00

115560.00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

4

物业服务采购-设施设备折旧费

/

/

1

46440.01

46440.01

乙方投入满足本项目 设施设备

4.1

洗地机折旧费

/

/

1

13500.00

13500.00

/

4.2

高速抛光机

折旧费

/

/

1

1800.00

1800.00

/

4.3

地擦机折旧费

/

/

1

9100.00

9100.00

/

4.4

吸尘吸水器

折旧费

/

/

1

2346.67

2346.67

/

4.5

吹干机折旧费

/

/

1

2666.67

2666.67

/

4.6

人字梯折旧费

/

/

1

360.00

360.00

/

4.7

垃圾运输车

折旧费

/

/

1

16666.67

16666.67

/

5

物业服务采购-保洁易耗品

/

/

1

38520.00

38520.00

乙方投入满足本项目的保洁易耗品

6

物业服务采购-服装费

/

/

1

19260.00

19260.00

服装折旧费含夏装、冬装、外套

7

物业服务采购-福利(端午、中秋、春节各50元)

/

/

1

16050.00

16050.00

/

8

物业服务采购-节假日加班工资

/

/

1

15408.00

15408.00

综合测算

9

物业服务采购-不可预见费用

/

/

1

18817.41

18817.41

综合测算、含项目不可预见费用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所有费用

10

物业服务采购-管理费佣金

/

/

1

30258.40

30258.40

含合理利润

11

物业服务采购-税费

/

/

1

253615.34

253615.34

6.72%计提

合计报价

4066173.16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4-01-13 —— 2025-01-12

3.2 履行地点:长沙市第三医院(长沙市劳动西路176号)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按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规格、参数和要求”执行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4.1.1付款人:长沙市第三医院

4.1.2付款方式:结绩效考核按月结算(一月一付,从第2个月开始付上月物业管理费)。

4.1.3本项目釆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乙方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及材料购置,以及培训、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乙方免费提供服务,甲方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4.1.4本项目合同为一年一签,服务期限共三年。

4.2 收款账户: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江北鲤鱼池支行(金科智慧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50001063800050201165)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 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5.2.1服务要求

保洁服务要求

1)卫生保洁范围为整个医院室内外的环境卫生:门诊大楼、住院楼A区住院楼B区住院楼C区、公共医疗区、电梯、排水疏通(屋顶、雨棚、天沟、排水沟)、辅助医疗用房、生力楼、院区道路、医疗垃圾收集、控烟工作及家属区卫生保洁、各类材质的地面保养等。

2)保洁要求:应按照本项目内的保洁范围,实行24小时保洁负责制。

3)全院保洁含供应室消毒物品收送、勤杂(病室加床搬运等)、疏通下水道、一次性医疗垃圾的分类管理及储运登记以及收集所有的医疗垃圾(包括化验室、病理科等科室产生的废液)并运送到暂存地点等。

4)各种临时性活动会议场地布置、废弃物转运至指定地点、病房临时加床搬送、收送瓶氧等工作。

5)全院玻璃每季度(门诊每月)刮一次,并做好年度计划安排,完成后科室签字认可,每月将完成情况及科室签字表上报总务科

6)合同期内,乙方需做好年度安排计划,每月有计划组织一次公共区域卫生大扫除并报备总务科。

7)如遇指令性卫生大检查、文明创建、汇流排紧急开放搬运筒氧、发热门诊应急需求,配合甲方总务科紧急抢修等所有院区内物业相关情况,乙方均应按甲方标准要求及时完成不另计加班费。

8)乙方自主聘用工作人员应遵守(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凡发生的任何经济纠纷及安全责任事故,由乙方承担责任并处理

外勤、陪检服务要求

1)急诊医学科、发热门诊:24小时岗

2)住院楼、门诊、康复楼

病人陪检:24小时岗;①明确陪检对像:使用轮椅、平车病人或医护判断其他必需陪检对像。危重病人须有医护陪同;②标本送检:24小时(含门诊核酸采样点、门诊釆血室等);③晚夜班:陪检、标本和送氧、检査单;

3)医学检验科:①工作时间8小时,白班;②检验科前台标本接收、医疗废物处置、送外院的化验单淸理及送到科室等;

4)大输液、瓶氧:①工作时间8小时,白班;②送全院大输液、送瓶氧、送放射影像科胶片。

5)消毒供应中心:①工作时间8小时,白班。②下送下收消毒灭菌物品、一次性输液器注射器敷料等、运送工作及回收篮匡清洗消毒等、在护士的指导下进行器械物品清洗包装灭菌。

6)血液净化:工作时间工作时间8小时,白班。需力气较大人员。

5.2.2人员配置

保洁人员配置

1)人员配备要求:必须达到招标服务人数配置耍求。乙方不得在服务过程中以任何理由(如社保、工资等政策性风险)另行提出加价或其它要求。

2)拟安排进项目的工作人员均须经体检合格并且严格按照新冠疫情防控要求检测后方可进甲方工作,且每年应对所有在职的员工进行体检,不合格员工应及时调离本项目。

3)保洁人员年龄男性应控制在60周岁以下,女性控制在58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4)其他:本项目招标投标价为包干价格,如甲方因工作需要新增设科室有保洁岗位需求也应配合安排人员,乙方不得在承包过程中以任何理由另行提出加价或其他要求。保洁人员工工资组1800元(参考工资)+600(绩效工资)+节假日加班。600元绩效工资发放办法:由总务科根据使用科室保洁人员评分及其他各类院内、外督查等工作综合评分,扣除处罚绩效部分上缴医院财务。

外勤、陪检人员配置

1)同上第(1)、(2)、(4)款

2)外勤、陪检人员年龄男性应控制在55周岁以下,女性控制在5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初中以上文化,能讲普通话,有一定的沟通协调能力。

5.2.3外勤、陪检工作职责

1)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随时与护士站主班护士沟通病人相关的陪检信息。

2)对使用轮椅和平车检查的病人以及护理人员吿知的三防病人,做到100%陪检到位。

3)无安全事故,除病友自己特殊原因,无漏陪,无投诉。

4)凡需陪检者均应陪接和陪送,与临床科室面对面交接,并有记录可査。

5)原则上70岁以上患者须有家属陪同,危重病人须由医护人员陪同。当面与病区交接病人和物品。

6)熟悉陪检工具的使用运用工具时,需先检査工具的安全性,正确安全运送病友,用后将工具完整归位。

7)标本运送人员需准确无误将标本送到临床检验科室。应准时送检,不得私自保存标本。

8)根据医院规定完成配送,包括大输液、氧气、放射影像科胶片

9)消毒供应室下下送人员在护士指导下进行器械物品清洗包装灭菌及下收下送。

10)乙方项目管理人员要通过甲方主管部门考核、面试才能上岗,确定以后不能随意更改。项目经理负费所有人员的工作安排、培训、考核管理及与医院的衔接等。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5.3.1验收要求

按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规格、参数和要求"执行。

5.3.2验收标准

1)根据长沙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长财釆购[2016]6号)的规定进行验收,本项目釆用简易程序验收。

2)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6.1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6.1.1代表和维护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

6.1.2审定乙方制定的物业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并监督遵守;

6.1.3依照本合同约定,按时支付物业管理费;

6.1.4甲方应为乙方至少提供一间办公用房、一间设备工具库房;

6.1.5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各项工作进行监督、处罚、检查和具体指导;

6.1.6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配备满足合同约定的物业服务人员辞退不符合要求的工作人员(包括但不限于聘人员不能胜任工作或有违法、违纪行为等

6.1.7甲方工作需要乙方配合,甲方有义务将具体事项、要求及时告知乙方,以便乙方工作安排、布置;

6.1.8乙方管理服务过程中遇到重大困难,甲方有协助的义务。

6.2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6.2.1接受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和甲方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6.2.2制定物业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及岗位职责;

6.2.3有权按时从甲方支取物业管理费;

6.2.4乙方有义务制定物业管理年度工作计划、月度工作计划,并报送甲方相关职能部门(总务科)审定

6.2.5乙方有义务遵照合同约定,将聘用人员足额配备到位,以保证所提供的物业管理各项服务能够满足甲方标准和要求。

6.2.6乙方有权在不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合同规定的前提下制定内部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岗位职责;

6.2.7乙方自主聘用工作人员应遵守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凡聘人员发生的任何经济纠纷及安全责任事故,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处理;

6.2.8乙方有义务承担聘用员工的安全教育工作,确保其员工的人身安全若乙方员工在工作期间发生意外事故(受伤、死亡等),或造成甲方及甲方职员、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害的,由乙方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甲方原因造成的除外;

6.2.9乙方在服务过程中遇到甲方客观条件限制情况,有权对甲方提出合理要求或解决方案;

6.2.10乙方有义务接受甲方的检查监督、考核评价,承担违约责任及违约金;

6.2.11乙方有义务接受并落实甲方提出的合理要求及整改意见;

6.2.12乙方有义务对聘用员工进行岗前培训,明确其工作区域、职责及要求;

6.2.13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管理员工,遵守甲方管理规定及有关规章制度,杜绝各种不良行为及各类事故的发生;

6.2.14甲方出现严重违约,如无故不支付物业管理费逾期两个月以上,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6.3甲、乙双方在釆购和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属于保密的内容,双方均有保密义务。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0.005%(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3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7.4甲方按《物业服务细则及奖惩办法》对乙方进行考核。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合同签订之日起 生效

11.其他条款

11.1合同转让和分包

11.1.1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合同转包。

11.1.2乙方未在投标文件中说明,不得将合同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

11.1.3根据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规定,经甲方同意,获得政府釆购合同的大型企业可依法向中小企业分包。

11.2不可抗力

11.2.1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事件。

11.2.2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11.2.3遇有国家政策调整或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三日内将相关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 长沙市天心区劳动西路176号 地址: 重庆市市辖区江北区重庆市江北区五里店五黄路侧“金科花园
法定代表人: 昝家宁 法定代表人: 夏绍飞
委托代理人: 彭晖 委托代理人: 周丹
电话: 0731-85171596 电话: 0731-86281818
传真: 0731-85151092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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