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绍兴综合保税区商务配套中心工程招标控制价审核招标公告
金额
55.33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07/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55.33万元
招标公司绍兴综合保税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娄工0575-85211757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中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潘黎锦15257997637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绍兴综合保税区商务配套中心工程招标控制价审核(项目名称)已由绍兴滨海新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2208-330691-0401-397908(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绍兴综合保税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绍兴综合保税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造价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绍兴综合保税区。
2.2 建设规模:项目位于绍兴综合保税区,南至群贤路,西至海南路,北至马山闸西江,总用地面积约32660.72 ㎡。主要建设综保区办公总部、商品展示展销、酒店餐饮、商业配套服务及地下室工程等,总建筑面积约181713㎡,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30544㎡,地下建筑面积51169㎡。项目总投资约17.11亿元。
招标项目建安费(估算价):约125000万元。
2.3 工程类别:造价咨询。
2.4 造价咨询服务招标范围:
对本项目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预算(标底)进行审核,并出具审核报告(提供预算技术指标分析报告(包括平方造价、分部分项工程造价分析、对比等内容)),并跟概算技术指标进行对比分析。
2.5招标估算价:约 55.3392万元;
2.6 咨询服务期:标底审核日起至工程竣工结算审计完成日止,具体按项目施工的实际进度和招标人要求组织实施。
2.7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服务费报价及结算标准:
3.1 服务费收费标准:
3.1.1标底审核收费:按照《浙江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通知》(浙价服[2009]84号)收费标准×40%×60%×(1+浮动率)计取。收费基准价按标底送审价累计值【下浮前】(不含预备费)作为计费基础,按分档累进计费。如需标底修复,则标底修复审核费用不另计,总费用一次性包干。
3.1.2本次招标的代理费和评标期间产生的相关费用(包括餐费)由中标单位支付,各投标单位在报价时综合考虑。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企业资质要求:/
4.2业绩要求:企业自2018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过单项工程造价300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标底编制(或审核)或结算审核业绩。标底编制(或审核)或结算审核业绩:须同时提供咨询中标通知书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合同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业绩认定时间、认定造价金额以合同为准(上述资料须体现招标文件中所要求业绩特征,无法体现要求的,需提供建设单位或代建项目使用单位开具的证明材料(需加盖提供单位公章))。
公共建筑为供人们进行各种公共活动的建筑,一般包含办公建筑(包括写字楼、政府部门办公室等),商业建筑(如商场、金融建筑等),旅游建筑(如旅馆饭店、娱乐场所等),科教文卫建筑(包括文化、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体育建筑等),通信建筑(如邮电、通讯、广播用房)以及交通运输类建筑(如机场、车站建筑等)。
4.3 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2018年7月20日发布“建人【2018】67号”文件之前取得的造价工程师与一级等同),必须为投标人在职职工(不包括离退休返聘人员),须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3年4月至2023年6月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交纳清单或证明为准【缴费单位和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并加盖社保缴费证明专用章(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社保证明有效)】,以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盖有社保部门专用章(或电子专用章)的社保证明件为准;若项目负责人为事业编制的,须提供缴费期限包含 2023年4月至2023年6月由人事代理中心出具的社保证明(需加盖人事代理中心证明专用章)。
4.4 其他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企业具有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越城区分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有效的入库登记信息;
(3)企业在近二年内(2021年5月至2023年5月)无不良行为记录(指针对企业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
4.5 是否接受联合体报名:不接受。
4.6本次项目不接受绍兴综合保税区商务配套中心工程标底编制单位等前期提供咨询服务单位的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 7 月 21 日8:30 时至2023年 7 月 24 日17:00时,将以下材料加盖投标人公章后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1362456924@qq.com,材料如下: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社保证明、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越城区分中心工程建设项目年度会员证明材料、企业在近二年内(2021年5月至2023年5月)无不良行为记录(指针对企业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格式自拟、业绩证明材料等。并在邮箱内注明:单位全称、项目负责人姓名、法人姓名、联系人姓名、联系人电话、联系人QQ号码。如出现同一家投标单位重复报名的,以报名资料提交的时间领先者为准。
6. 其他有关内容
6.1 评标入围方法:入围10家。
6.2 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 8 月 1日9:30时,应即交即走,不参与后续开标会,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浙江中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绍兴市越城区元城大厦10楼1003-2室)。
6.3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不设技术标)。
7. 公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性
若本公告相关内容与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绍兴综合保税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中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绍兴市越城区越兴北路7号 地 址: 绍兴市越城区元城大厦10楼1003-2室
联系人:娄工 联系人:潘黎锦
电话:0575-85211757 电话:15257997637
招标人(盖章):绍兴综合保税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中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7 月 20 日
本招标项目绍兴综合保税区商务配套中心工程招标控制价审核(项目名称)已由绍兴滨海新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2208-330691-0401-397908(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绍兴综合保税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绍兴综合保税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造价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绍兴综合保税区。
2.2 建设规模:项目位于绍兴综合保税区,南至群贤路,西至海南路,北至马山闸西江,总用地面积约32660.72 ㎡。主要建设综保区办公总部、商品展示展销、酒店餐饮、商业配套服务及地下室工程等,总建筑面积约181713㎡,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30544㎡,地下建筑面积51169㎡。项目总投资约17.11亿元。
招标项目建安费(估算价):约125000万元。
2.3 工程类别:造价咨询。
2.4 造价咨询服务招标范围:
对本项目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预算(标底)进行审核,并出具审核报告(提供预算技术指标分析报告(包括平方造价、分部分项工程造价分析、对比等内容)),并跟概算技术指标进行对比分析。
2.5招标估算价:约 55.3392万元;
2.6 咨询服务期:标底审核日起至工程竣工结算审计完成日止,具体按项目施工的实际进度和招标人要求组织实施。
2.7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服务费报价及结算标准:
3.1 服务费收费标准:
3.1.1标底审核收费:按照《浙江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通知》(浙价服[2009]84号)收费标准×40%×60%×(1+浮动率)计取。收费基准价按标底送审价累计值【下浮前】(不含预备费)作为计费基础,按分档累进计费。如需标底修复,则标底修复审核费用不另计,总费用一次性包干。
3.1.2本次招标的代理费和评标期间产生的相关费用(包括餐费)由中标单位支付,各投标单位在报价时综合考虑。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企业资质要求:/
4.2业绩要求:企业自2018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过单项工程造价300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标底编制(或审核)或结算审核业绩。标底编制(或审核)或结算审核业绩:须同时提供咨询中标通知书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合同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业绩认定时间、认定造价金额以合同为准(上述资料须体现招标文件中所要求业绩特征,无法体现要求的,需提供建设单位或代建项目使用单位开具的证明材料(需加盖提供单位公章))。
公共建筑为供人们进行各种公共活动的建筑,一般包含办公建筑(包括写字楼、政府部门办公室等),商业建筑(如商场、金融建筑等),旅游建筑(如旅馆饭店、娱乐场所等),科教文卫建筑(包括文化、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体育建筑等),通信建筑(如邮电、通讯、广播用房)以及交通运输类建筑(如机场、车站建筑等)。
4.3 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2018年7月20日发布“建人【2018】67号”文件之前取得的造价工程师与一级等同),必须为投标人在职职工(不包括离退休返聘人员),须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3年4月至2023年6月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交纳清单或证明为准【缴费单位和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并加盖社保缴费证明专用章(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社保证明有效)】,以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盖有社保部门专用章(或电子专用章)的社保证明件为准;若项目负责人为事业编制的,须提供缴费期限包含 2023年4月至2023年6月由人事代理中心出具的社保证明(需加盖人事代理中心证明专用章)。
4.4 其他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企业具有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越城区分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有效的入库登记信息;
(3)企业在近二年内(2021年5月至2023年5月)无不良行为记录(指针对企业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
4.5 是否接受联合体报名:不接受。
4.6本次项目不接受绍兴综合保税区商务配套中心工程标底编制单位等前期提供咨询服务单位的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 7 月 21 日8:30 时至2023年 7 月 24 日17:00时,将以下材料加盖投标人公章后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1362456924@qq.com,材料如下: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社保证明、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越城区分中心工程建设项目年度会员证明材料、企业在近二年内(2021年5月至2023年5月)无不良行为记录(指针对企业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格式自拟、业绩证明材料等。并在邮箱内注明:单位全称、项目负责人姓名、法人姓名、联系人姓名、联系人电话、联系人QQ号码。如出现同一家投标单位重复报名的,以报名资料提交的时间领先者为准。
6. 其他有关内容
6.1 评标入围方法:入围10家。
6.2 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 8 月 1日9:30时,应即交即走,不参与后续开标会,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浙江中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绍兴市越城区元城大厦10楼1003-2室)。
6.3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不设技术标)。
7. 公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性
若本公告相关内容与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绍兴综合保税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中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绍兴市越城区越兴北路7号 地 址: 绍兴市越城区元城大厦10楼1003-2室
联系人:娄工 联系人:潘黎锦
电话:0575-85211757 电话:15257997637
招标人(盖章):绍兴综合保税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中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7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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