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lycg-2020071400242
预算金额61.96万元
招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湖南聚至工贸有限公司61.96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货物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LYCG-CS-202007140024-1

采购人(全称):  浏阳市职业中专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湖南聚至工贸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2)项目名称:  智能制造工业机器人实训室建设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 LYCG-202007140024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 型号规格 数量单位 数量 总价(元)
1 工业机器人基础教学工作站-桌面型 工业机器人 见附件 1 386950
2 工业机器人拆装工作站 工业机器人 见附件 1 199000
3 学生桌 木制台、桌类 见附件 9 20232
4 学生凳 其他椅凳类 见附件 59 5782
5 钢制讲台 钢台、桌类 见附件 1 1820
6 工作台 木制台、桌类 见附件 2 2816
7 技术报务、辅材施工 其他生产辅助用电器 见附件 1 3000
 合计金额小写: 619600
 合计金额大写:陆拾壹万玖仟陆佰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1

工业机器人基础教学工作站-桌面型

1

386950

386950

2

工业机器人拆装工作站

1

199000

199000

3

学生桌

9

2248

20232

4

学生凳

59

98

5782

5

钢制讲台

1

1820

1820

6

工作台

2

1408

2816

7

技术服务、安装辅材

1

3000

3000

合计

619600.00

合计金额大写:陆拾壹万玖仟陆佰元整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30日内交货并完成安装调试。


3.2 履行地点:交货地点:浏阳市职业中专(采购人指定地点)。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实施,供应商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及材料购置,以及产品运输保险保管、设备装卸、项目安装调试、试运行测试通过验收、培训、质保期免费保修维护等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但一旦成交,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视为已包含在中标价中,采购人不在支付任何费用。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58862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95,说明: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乙方出具正规发票给甲方,凭甲方开具的《政府采购合同验收报告单》办理合同款项结算手续。甲方在收到乙方验收款发票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95%,余款5%为质保金,一年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3098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5.00,说明:一年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

4.2 收款账户: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望城丁字支行(湖南聚至工贸有限公司:18047801040002525)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 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质保期为两年。超出厂家正常保修范围的,成交供应商须向厂家购买,费用已包含在采购预算中;未在响应成本价表中单列其费用的,视为已包含在报价中。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1 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后应当及时组织验收。

2 货物的表面瑕疵,甲方应在验收时当面提出;对质量问题有异议的应在安装调试后十个工作日内提出。

3 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乙方应负责按照甲方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

4 甲方在乙方按合同规定交货或安装、调试后,无正当理由而拖延接收、验收或拒绝接收、验收的,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直接损失。

5 甲方对货物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应当收取发票并在《交货验收单》上签署验收意见及加盖单位印章。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如果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而甲方在合同条款第9条或合同的其他条款规定的检验、安装、调试、验收和质量保证期内,根据法定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了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

①乙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甲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②根据货物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③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日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乙方应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基础上相应延长修补和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

2)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或者没收质量保证金,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

7.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迟延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

2)除本合同第19条规定情况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周(一周按七日计算,不足七日按一周计算)赔偿迟交货物的交货价或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可以终止合同。

3)如果乙方迟延交货,甲方有权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并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乙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2020年8月15日 生效

11.其他条款

本合同一式6份,采购人执2份,代理机构2份,供应商2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 浏阳市龙伏镇三里坪 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县丁字湾街道兴城社区北区14排1栋
法定代理人: 陈奎 法定代理人: 蔡言秀
委托代理人: 肖望龙 委托代理人: 蔡言秀
电话: 0731-83550003 电话: 0731-88524177
传真: 0731-83550003 传真: 0731-88524177





附件下载请到网址:http://changs.ccgp-hunan.gov.cn/gp/html/2/placard/municipal/after/contract/195586.html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