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南漳县苗圃路、玉印路西段人行道提档升级工程初步设计、工程概算编制服务
金额
11万元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3/11/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3cx--tp008
预算金额11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财旭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工0710-5232817
标书截止时间2023/11/23
投标截止时间2023/11/24
公告正文

南漳县市政设施维护中心南漳县苗圃路、玉印路西段人行道提档升级工程初步设计、工程概算编制服务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公告

发布日期:2023-11-20 15:18发布单位:湖北财旭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11-24项目监管地:南漳县|阅读次数:

【项目概况】

南漳县苗圃路、玉印路西段人行道提档升级工程初步设计、工程概算编制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北财旭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湖北省南漳县城关镇徐庶路57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1月24日16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2023CX--TP008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0624-2023-01899

3、项目名称:南漳县苗圃路、玉印路西段人行道提档升级工程初步设计、工程概算编制服务

4、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5、预算金额:11(万元)

6、最高限价:11(万元)

7、采购需求:

7.1项目概况:(1)南漳县苗圃路(水镜大道~凤凰大道),设计全长约655米;(2)南漳县玉印西路(苗圃路~玉凤路),设计全长约947米;
7.2服务要求:达到国家工程初步设计和工程概算编制服务规范合格标准,并通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查。
7.3采购内容及要求:南漳县苗圃路、玉印路西段人行道提档升级工程初步设计、工程概算编制服务。

8、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落实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落实政府采购合同融资等政策;落实政府采购关于支持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政策。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6.1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6.2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供应商自行提供网页截图)
6.3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6.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11月21日2023年11月23日,每天上午09:0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湖北财旭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湖北省南漳县城关镇徐庶路57号)

3、方式:

现场获取,领取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证明文件原件及加盖本单位公章复印件:
(1)法人资格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原件;
(2)谈判公告第二项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的条件;
(3)以上证明文件在购买文件时查验原件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装订成册。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3年11月24日15点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4日16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湖北财旭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湖北省南漳县城关镇徐庶路57号)

五、开启

1、时间:2023年11月24日16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湖北财旭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湖北省南漳县城关镇徐庶路57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漳县市政设施维护中心

地   址:湖北省南漳县城关镇卞和路140号

联系方式:0710-524576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财旭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南漳县城关镇徐庶路57号

联系方式:0710-52328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工

电   话:0710-5232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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