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大丰城镇污水管网建设工程(城区和镇区级污水管网维修改造工程、新丰等五座乡镇污水厂截污纳管工程、城镇污水
金额
10500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03/2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大丰城镇污水管网建设工程(城区和镇区级污水管网维修改造工程、新丰等五座乡镇污水厂截污纳管工程、城镇污水处理厂及泵站设施、设备技术改造工程)测绘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大丰城镇污水管网建设工程(城区和镇区级污水管网维修改造工程、新丰等五座乡镇污水厂截污纳管工程、城镇污水处理厂及泵站设施、设备技术改造工程)测绘服务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所需资金来源自筹并已落实。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报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二、符合本项目招标公告资格要求的投标申请人均可参加该项目投标。
三、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大丰城镇污水管网建设工程(城区和镇区级污水管网维修改造工程、新丰等五座乡镇污水厂截污纳管工程、城镇污水处理厂及泵站设施、设备技术改造工程)测绘服务项目。
2、项目地点:盐城市大丰区。
3、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包括但不限于现状地形测绘、项目的放线与验线、管线测量、建筑物竣工测量、土方测量、附属道路放线、绿化放线、勘界测绘及其他测绘等。具体测绘方案,依据招标人提供的招标资料和现场实地勘察情况,根据自身经验,在确保安全和满足相关规范及设计要求的前提下,编制出最经济、合理测绘方案。投标人须仔细核对图纸及有关材料、勘察现场,并核实必要的测绘项目内容和数量,充分考虑其所存在的风险因素。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暂定招标内容及范围适当调整的权利。
4、招标规模:大丰城镇污水管网建设工程(城区和镇区级污水管网维修改造工程、新丰等五座乡镇污水厂截污纳管工程、城镇污水处理厂及泵站设施、设备技术改造工程)所需的工程测绘服务,工程总投资约1.05亿元。如中标人对上述暂定招标内容及范围存在异议的,最终以正式施工图纸为准。
5、服务期:与施工工期同步,且接到招标人的通知后根据现场施工进度及招标人要求,完成服务项目的测绘服务工作及通过行业主管部门的批准,不得影响工程项目的其它审批事项。
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相关行业要求,服务报告符合相关规范要求。
四、投标申请人资格须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人须具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4、其他要求:项目负责人、委托代理人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投标时提供从2024年1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
5、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被盐城市城市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暂停参加本司招投标活动且在处罚期内。
(2)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
注:投标时无须提供上述3、5项证明材料,如有质疑或招标人要求,再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五、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全数入围的方法确定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报名单位名称发生变更的,开标前必须办理变更手续,否则作无效标书处理。
六、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元),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形式为投标人开具的有效银行本票或银行汇票(除华东三省一市的汇票外,其他汇票还须提供“解讫通知”联)或电汇、转账、支票等其他形式的保证金(现金除外),对信用服务机构依据《江苏省企业信用评价指引(试行)》(苏信用办〔2021]17号)评定为AA级及以上的投标人免交投标保证金,投标时需提供第三方信用报告原件复印件,且信用报告概述页等内容通过“信用盐城网”可查证,详见招标文件。
七、评标办法:
采用“合理低价法”。
八、招标文件领取:
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于2024年3月29日~4月3日前(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8:00时),凭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及邮箱)及领取人身份证到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盐城市盐都区恒荣世家24栋2单元3楼招标代理部;王工:15365653901)购买招标文件。
九、本项目严禁挂靠,一经核实挂靠,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招标人(公章):盐城市大丰区净水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515-80501532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系人:韦工
联系电话:18105105536
大丰城镇污水管网建设工程(城区和镇区级污水管网维修改造工程、新丰等五座乡镇污水厂截污纳管工程、城镇污水处理厂及泵站设施、设备技术改造工程)测绘服务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所需资金来源自筹并已落实。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报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二、符合本项目招标公告资格要求的投标申请人均可参加该项目投标。
三、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大丰城镇污水管网建设工程(城区和镇区级污水管网维修改造工程、新丰等五座乡镇污水厂截污纳管工程、城镇污水处理厂及泵站设施、设备技术改造工程)测绘服务项目。
2、项目地点:盐城市大丰区。
3、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包括但不限于现状地形测绘、项目的放线与验线、管线测量、建筑物竣工测量、土方测量、附属道路放线、绿化放线、勘界测绘及其他测绘等。具体测绘方案,依据招标人提供的招标资料和现场实地勘察情况,根据自身经验,在确保安全和满足相关规范及设计要求的前提下,编制出最经济、合理测绘方案。投标人须仔细核对图纸及有关材料、勘察现场,并核实必要的测绘项目内容和数量,充分考虑其所存在的风险因素。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暂定招标内容及范围适当调整的权利。
4、招标规模:大丰城镇污水管网建设工程(城区和镇区级污水管网维修改造工程、新丰等五座乡镇污水厂截污纳管工程、城镇污水处理厂及泵站设施、设备技术改造工程)所需的工程测绘服务,工程总投资约1.05亿元。如中标人对上述暂定招标内容及范围存在异议的,最终以正式施工图纸为准。
5、服务期:与施工工期同步,且接到招标人的通知后根据现场施工进度及招标人要求,完成服务项目的测绘服务工作及通过行业主管部门的批准,不得影响工程项目的其它审批事项。
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相关行业要求,服务报告符合相关规范要求。
四、投标申请人资格须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人须具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4、其他要求:项目负责人、委托代理人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投标时提供从2024年1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
5、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被盐城市城市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暂停参加本司招投标活动且在处罚期内。
(2)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
注:投标时无须提供上述3、5项证明材料,如有质疑或招标人要求,再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五、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全数入围的方法确定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报名单位名称发生变更的,开标前必须办理变更手续,否则作无效标书处理。
六、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元),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形式为投标人开具的有效银行本票或银行汇票(除华东三省一市的汇票外,其他汇票还须提供“解讫通知”联)或电汇、转账、支票等其他形式的保证金(现金除外),对信用服务机构依据《江苏省企业信用评价指引(试行)》(苏信用办〔2021]17号)评定为AA级及以上的投标人免交投标保证金,投标时需提供第三方信用报告原件复印件,且信用报告概述页等内容通过“信用盐城网”可查证,详见招标文件。
七、评标办法:
采用“合理低价法”。
八、招标文件领取:
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于2024年3月29日~4月3日前(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8:00时),凭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及邮箱)及领取人身份证到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盐城市盐都区恒荣世家24栋2单元3楼招标代理部;王工:15365653901)购买招标文件。
九、本项目严禁挂靠,一经核实挂靠,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招标人(公章):盐城市大丰区净水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515-80501532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系人:韦工
联系电话:18105105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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