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雨花区社区为老服务信息平台运营
序号
标的名称
型号规格
数量
预算(万元)
备注
1.
大数据库
老年人数据完善,至少每季度更新一次
6万
4.8
按每人每次0.8元按实计算
2.
线上服务
紧急救援、生活帮助、主动关怀
10万次
12
按每次1.2元按实计算
3.
建立健康档案
12万人
按每次0.4元按实计算
4.
健康体检、健康讲座、就医咨询、中医坐诊、社区义诊等
30场
3
包括专家费、材料费等
5.
发放健康宣传资料
4万份
3.2
健康活动现场发放
6.
为社区特殊困难长者实现微心愿
40个
2
收集、整理、发布、认领、实现五个环节
7.
重大节日活动
重大节日活动,参与人数200人以上
4场
7.2
参与人数200人以上
8.
大中型社区活动
大中型社区活动,参与人数50人以上
8场
参与人数50人以上
9.
宣传报道
在红网、新湖南、湖南日报、长沙晚报、潇湘晨报、长沙市民政局、雨花区政府等媒体上宣传报道
4次
0.2
同一报道在不同媒体报道只计一次
合计
40.4
说明:线下服务资料包括七件套(方案+通知+图片+签到表+反馈表+总结+通讯稿),所有活动由街道、社区或民政局盖章确认方为有效。
(2)雨花区居家养老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项目
服务内容
居家养老服务
为居住在家中的老年人开展社会化服务,居家养老的服务内容主要是生活照料、医疗护理、康复护理、精神慰藉、紧急救援等。
1项
65
按照实际实施服务的人数为准按实结算。
说明:
1.服务费用为300元/月/人的老人服务次数不得低于4次,总服务时间不低于12小时;服务费用为400元/月/人的老人服务次数不得低于5次,总服务时间不低于16小时;服务费用为500元/月/人的老人服务次数不得低于7次,总服务时间不低于20小时。
2.甲方允许乙方按照文件要求新增服务人数,根据实际实施服务的人数为准按实结算,结算金额超过预算金额部分,由甲方向雨花区政府申请专项资金补足。
乙方亲自履行。
(1)付款人:长沙市雨花区民政局(国库集中支付)
(2)付款方式:
①为老服务信息平台运营项目按年按实结算;
②居家养老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按季度按实结算。
按合同标的中服务内容约定。
1.乙方不沿用甲方原有平台,在乙方承接运营期间免费使用自有平台,社区为老服务信息平台系统所有权归乙方,在社区为老服务信息平台运营过程中建立的老年人大数据归甲方所有。
2.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满足采购人需求并经考核合格的情况下续签合同,考核不合格可单方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