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9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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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屏山县环境保护局关于2019年4月29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9 4 29 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 4 29 日-2019 5 7 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831 5881009 5722372

通讯地址:屏山县新县城行政中心2号楼7楼

编:64535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项目

概况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年产1.5万吨包覆纱及3000万米高档功能性运动面料生产线建设项目

四川省宜宾市屏山县王场工业园区

宜宾禾城纺织科技有限公司

汉中市环境工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目总投资29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5万元占总投资1.05%。主要建设内容:项目占地面积55754m2,新建多层生产厂房、原料及成品仓库等构筑物,总建筑面积68430.92m2,购置国内外先进的喷气织机、加弹包覆一体机、倍捻机、分条整经机等设备,形成年产1.5万吨包覆纱(其中3500吨用于高档功能性运动面料生产)和3000万米高档功能性运动面料的生产能力。其中,厂房一位于厂区南面,3F,占地面积1252.62m2,建筑面积3577.51m2。项目建成后,厂房一主要作办公和辅助用房:其中1楼主要布置员工食堂、员工更衣室、配件房、办公室;2楼主要为样片展示区和产品研发区;3楼布置值班人员倒班房和其余预留区域。厂房二、三、四依次向厂区北面布置,作生产用房。其中厂房二,3F,占地面积5914.88 m2,建筑面积17959.45m2;厂房三,3F,占地面积7568m2,建筑面积22704m2;厂房四,3F,占地面积7568m2,建筑面积22704m2。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所有生产厂房1楼均布置喷气织机、2楼布置加弹包覆一体机、3楼布置倍捻机。同时配套建设公用工程、辅助工程、环保工程、仓储及办公生活设施。

一、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一)废水:

1. 施工废水:设置简易隔油沉淀池等临时废水处理设施,进行隔油和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建筑或施工场地洒水等,不外排。

2. 生活污水:设置临时旱厕,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旱厕收集后用作周围农田施肥,不外排。

(二)废气:

1. 扬尘:施工场地扬尘采用场地洒水降尘;交通运输扬尘采用限速行驶及保持路面的清洁;堆场扬尘,施工过程全面督查建设工地现场管理“六必须”、“七不准”执行情况,工地不准裸露野蛮施工,在大于4级风时应停止挖、填土方作业,文明施工,施工作业时对地面洒水,并对撒落在路面的渣土及时清除,清理阶段做到先洒水后清扫,避免产生扬尘对周边住户正常生活造成影响。

2. 汽车尾气、燃油废气:选用符合燃油标准的油品,选择环保型施工机械,加强车辆和施工机械维护,确保正常使用;运输车辆按规定方向进出,减少怠速行驶,将尾气排放降到最低。

3. 装饰材料废气:选择环保型装修材料,提醒施工人员佩戴好口罩和手套,同时保证施工场地通风良好。

4. 本项目确定以厂房二、三、四为边界设置50m卫生防护距离。卫生防护距离之内不得新建居民住宅、医院、学校等民用设施和食品、医药等对大气环境质量要求较高企业。

(三)噪声:

主要为施工机械运输车辆、设备安装噪声采用低噪声机械,合理设计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合理安排工期,合理选择运输路线和运输时间,严禁夜间(22:006:00)进行可能产生噪声扰民问题的施工活动。

(四)固废:

1. 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2. 建筑垃圾:土石方就地平整,无弃方外运,施工现场应设置建筑废弃物临时堆场(树立标示牌)并进行防雨、防漏处理。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场内暂存至一定数量后运送至政府指定堆放场堆放

3. 废包装材料:收集后交废品回收站回收

营运期污染防治措施。

(一)废水:

生活废水:在食堂设置隔油池(5m3),在厂区建设污水预处理池(50m3)。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隔油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起进入厂区污水预处理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经王场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2311-2016)中工业园区集中式污水处理厂排放标准后排入牛鞍溪。

由于园区污水处理厂处于在建状态(预计201910月建成),若项目投产前园区污水处理厂未建成,建设单位须委托相关单位用槽车将预处理后的生活污水运送至屏山县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后排放。

(二)废气:

1. 纤维尘:在生产车间安装水帘墙降温除尘系统,在车间上方空间设置喷雾降尘装置。

2. 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入大气环境

(三)噪声:

设备运行、运输车辆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厂区平面布置,对高声源设备(喷气织机、空压设备等)应安装消音、减振装置;文明生产,减少碰撞,降低噪声污染;设备基础安装减震垫、厂房吸音隔声;厂内空闲地带及厂界周围植树种草等措施进行处理。

(四)固体废物:

1. 生活垃圾、收集的纤维尘:经生产车间垃圾桶收集后转运到厂区垃圾站,最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2. 废短纤维、废纱、废包装材料:收集后暂存于固废暂存区,再出售给废品收购站。

3. 隔油池浮油、餐厨垃圾:隔油池浮油、餐厨垃圾定期由相关有资质单位清掏、处置。

4. 危险废物:含油废棉布废手套、废油桶、废机油暂存于车间危废暂存区,粘贴危险废物标识,建立危废储运台账,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五地下水

1. 简单防渗区:本项目除危废暂存间、设备区外,其余区域作为简单防渗区。

2. 一般防渗区:本项目设备区、污水预处理池作为一般防渗区。

3. 重点防渗区:本项目重点防渗区主要为危险废物暂存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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