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云阳县建全抽蓄能源开发有限公司51%股权
金额
-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3/11/2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32023bj1000754
预算金额10700万元
招标公司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殷辰飞010-66295673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云阳县建全抽蓄能源开发有限公司51%股权
项目名称 | 云阳县建全抽蓄能源开发有限公司51%股权 | 项目编号 | G32023BJ100075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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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底价 | 10700.00万元 | 披露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不少于20个工作日 |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3-11-24 |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 2023-12-21 | |
所在地区 | 重庆市 | 所属行业 |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 |
委托会员 | 机构名称:北京华夏道和国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联系人:张愫 / 联系电话:13718428528 | |||
交易机构 | 项目负责人:殷辰飞 / 联系电话:010-66295673 | 部门负责人:陈列 / 联系电话:010-66295582 |
意向受让方须在信息披露公告期内,向北京产权交易所递交《受让申请书》及相关文件,并通过受托交易服务会员或自行与项目负责人确认已完成北交互联综合交易服务管理平台的意向受让方登记。逾期未登记,视为放弃受让。
- 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信息披露期
- 竞价方式
一、转让方承诺
-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点击查看承诺全文
二、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 云阳县建全抽蓄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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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重庆市云阳县(重庆市云阳县双江街道青龙路四巷17号门市(自主承诺)) | |||
法定代表人 | 何西平 | 成立日期 | 2021-09-14 | ||
注册资本 | 20000.00万元(人民币) | 实收资本 | 20000.00万元(人民币) |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所属行业 |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91500235MAAC00R24J | ||||
经营规模 | 中型 | ||||
经营范围 | 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水力发电(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 ||||
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是 | ||||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 否 | ||||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 否 | 职工人数 | 26人 | ||
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 是 |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 前十位股东名称 | 持有比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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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电建水电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 65 | |||
中国电建集团中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35 |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2022年度审计报告数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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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0 | 0 | 0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88053.67 | 67664.66 | 20389.01 | ||
审计机构 |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2023年09月30日财务报表 |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0 | 0 | 1.96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128761.04 | 108367.36 | 20393.68 |
其他披露的内容 | 1.本项目资产评估报告“特别事项说明”包含但不限于标的企业截至评估基准日存在租赁事项,提醒意向受让方关注。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内有权利和义务对标的企业进行尽职调查,全面了解标的企业状况。 2.本次产权转让导致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失去标的企业实际控制权,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再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3.其他详见北交所备查文件。 附件:招投标评分标准.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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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转让方基本情况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中电建水电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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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住所) | 四川省成都市(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139号) |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
法定代表人 | 吴旭良 | 成立日期 | 2006-10-19 | |
注册资本(万元) | 609189.853199万元(人民币) | 实收资本(万元) | 609189.853199万元(人民币)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所属行业 |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91510100793983624E | 经营规模 | 大型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65%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51%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
国资监管机构 | 国务院国资委监管 |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911100007178306183 | |||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 董事会决议 | |||
批准单位名称 |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 |||
批准日期 | 2023-11-02 | |||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 批复 | |||
决议文件名称 | 《关于电建水电开发公司变更重庆市云阳县建全抽水蓄能电站项目股权结构事项的批复》(中电建股投运【2023】174号) |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 标的名称 | 云阳县建全抽蓄能源开发有限公司51%股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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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底价 | 10700.00万元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在通过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3210万元交易保证金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2、信息披露期满(1)若只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其缴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 (2)若征集到两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评审方式确定受让方(参照《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招投标实施办法》),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自受让方被确定且北交所收到退还保证金申请原件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3)若征集到三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招投标方式确定受让方,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自受让方被确定且北交所收到退还保证金申请原件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3、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支付至北交所指定结算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4、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用于补偿相关方的各项费用,剩余部分作为对转让方的经济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有权按照实际损失继续追诉:(1)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2家及2家以上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交易程序的;(3)在竞价过程中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报价的;(4)成为受让方后未在规定时间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或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5)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北交所交易规则的。 5、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内有权利及义务对标的企业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通过受让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已详细阅读且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及的北交所备查文件的全部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不得以不了解产权交易标的现状及瑕疵为由逾期或拒绝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 6、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同时,须对以下事项进行书面承诺:(1)已经充分知晓、理解和接受本次产权转让公告及所有披露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内容,已经了解转让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在递交意向受让申请后,不以不了解标的情况或标的有瑕疵为由撤销受让申请、退还标的或拒付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2)本方同意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并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后5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3)本方同意北京产权交易所出具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一次性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4)认可并同意本次股权转让出具交易凭证后30个工作日内增加标的公司注册资本20000万元,其中意向受让方增资10200万元注册资本,转让方增资6400万元注册资本,中国电建集团中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增资3400万元注册资本,最终增资金额与方式以股权转让完毕后的股东会决议内容为准。(5)为维持标的企业正常经营,标的企业开展“电力生产准备及运维检项目”采购,采购金额超出标的企业管理权限,由转让方代为实施。意向受让方知悉并认可标的企业最终采购结果。 (6)已知悉并认可标的企业与转让方签署的《资金占用合同》(合同编号:202205)、《资金占用补充合同》(合同编号:2023004)(北交所备查),截至本披露日标的企业尚占用转让方资金66610.9843万元。本方同意并承诺在股权转让后协同各股东方确保标的企业按与转让方签订合同执行。(7)已知悉标的企业已签署的各项合同并同意继续履行。同意标的企业债权和债务由股权转让后的标的企业继续承继。(8)同意按照标的企业现状受让,自愿承担可能出现的交易风险。(9)同意保证标的企业现有管理团队维持稳定。(10)违反上述承诺之一,同意转让方单方面无条件解除《产权交易合同》,并同意扣除交易价款的30%违约金。 7、本次产权转让导致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失去标的企业实际控制权,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再继续使用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8、意向受让方应当按照披露的交易条件签署《产权交易合同》,若意向受让方违反前述任何交易条件并因此使转让方遭受损失,意向受让方应当赔偿转让方的相关损失。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注册且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及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4.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 |||
保证金设定 | 交纳保证金 | 是 | ||
交纳金额 | 3210万元 | |||
交纳时间 |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
五、信息披露期
信息披露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不少于20个工作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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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六、竞价方式
竞价方式 |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竞价方式: 招投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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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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