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无为市高沟镇2023年农村公路人行道修复工程设计成交结果公告
金额
22.85万元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3/11/1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abcg2023-044
预算金额22.85万元
招标公司无为县高沟镇人民政府
招标联系人-13866998025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邦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高工13905533426
中标公司安徽华运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22.85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ABCG2023-044
二、项目名称:无为市高沟镇2023年农村公路人行道修复工程设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华运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天智路33号
成交金额:2285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名单:
魏晓玉、许一友、秦逊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1)如成交价高于100万,则代理费=100 万元×1.2% +(成交
价-100万元)×0.66%;(2)如成交价低于100万,则代理费=成交价×1.2%
(3)如代理费计算低于3000元的按3000 元支付。
收费金额:3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二)是否中小微企业成交:
(三)成交供应商业绩:
(四)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无为市无城镇濡须路1号(安徽邦大工程咨询
有限公司),联系电话:13905533426
(五)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
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
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
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无为市高沟镇人民政府
地 址:无为市高沟镇
联系方式:138669980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邦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无为市无城镇濡须路1号
联系方式:1390553342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工
电 话:13905533426
十、附件
评审汇总表.pdf
业绩.pdf
二、项目名称:无为市高沟镇2023年农村公路人行道修复工程设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华运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天智路33号
成交金额:2285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无为市高沟镇2023年农村公路人行道修复工程设计 服务范围:设计范围为无为市高沟镇镇域内主要公路,全长共计约27Km,项目为现状道路沿线人行道修复工作,主要内容包括:对所设计项目现状人行道进行病害调查及分析,根据病害分析对现状病害人行道进行修复设计;对现状部分缺失人行道路段进行补铺设计;对沿线侧石进行更换设计;对人行道及侧石修复改建过程中所涉及的雨水口同步调整改造设计。 服务时间:30日历天 服务标准:具体详见磋商文件采购需求说明 |
五、评审专家名单:
魏晓玉、许一友、秦逊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1)如成交价高于100万,则代理费=100 万元×1.2% +(成交
价-100万元)×0.66%;(2)如成交价低于100万,则代理费=成交价×1.2%
(3)如代理费计算低于3000元的按3000 元支付。
收费金额:3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二)是否中小微企业成交:
(三)成交供应商业绩:
(四)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无为市无城镇濡须路1号(安徽邦大工程咨询
有限公司),联系电话:13905533426
(五)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
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
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
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无为市高沟镇人民政府
地 址:无为市高沟镇
联系方式:138669980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邦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无为市无城镇濡须路1号
联系方式:1390553342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工
电 话:13905533426
十、附件
评审汇总表.pdf
业绩.pdf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