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乐山市营商环境服务管理局食堂劳务服务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金额
39.8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3/02/1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5111012023000021
预算金额39.8万元
招标公司乐山市营商环境服务管理局
招标联系人-0833-2425303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盛世同晖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方女士0833-2306237
中标公司沐川金穗丰贸易有限公司39.8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N5111012023000021
二、项目名称:食堂劳务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沐川金穗丰贸易有限公司 | 四川省乐山市沐川县沐溪镇交通街竹林巷 | 398,00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
服务类(沐川金穗丰贸易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1 | 餐饮服务 | 乐山市营商环境服务管理局食堂劳务服务 | (一)按照采购人要求提供食堂早中晚工作餐制作服务。(二)负责做好食堂卫生、就餐垃圾及厨余垃圾清运、食品卫生安全等相关工作。(三)负责做好食堂设施设备和用品用具的管理维护和清理清洁,厨具餐具清洗消毒等。(四)采购人交办的其他工作。 | 详见本项目磋商文件。 | 合同约定的进场之日起36个月。合同一年一签。 | 详见本项目磋商文件。 | 398,000.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罗中群(采购人代表)、邓刚、张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规定收取。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5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成交金额为39.8万元/年;
2、服务期限:合同约定的进场之日起36个月。合同一年一签。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乐山市营商环境服务管理局
地址:乐山市市中区凤凰路中段548号
联系方式:0833-24253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盛世同晖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乐山市市中区乐青路520号(乐山万达一号2号楼22楼2220号)
联系方式:0833-230623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方女士
电话:0833-2306237
四川盛世同晖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0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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