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乐山市营商环境服务管理局食堂劳务服务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金额
39.8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3/02/1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5111012023000021
预算金额39.8万元
招标联系人-0833-2425303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盛世同晖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方女士0833-2306237
中标公司沐川金穗丰贸易有限公司39.8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N5111012023000021

二、项目名称:食堂劳务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沐川金穗丰贸易有限公司 四川省乐山市沐川县沐溪镇交通街竹林巷 398,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

服务类(沐川金穗丰贸易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 餐饮服务 乐山市营商环境服务管理局食堂劳务服务 (一)按照采购人要求提供食堂早中晚工作餐制作服务。(二)负责做好食堂卫生、就餐垃圾及厨余垃圾清运、食品卫生安全等相关工作。(三)负责做好食堂设施设备和用品用具的管理维护和清理清洁,厨具餐具清洗消毒等。(四)采购人交办的其他工作。 详见本项目磋商文件。 合同约定的进场之日起36个月。合同一年一签。 详见本项目磋商文件。 398,0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罗中群(采购人代表)邓刚张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规定收取。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5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成交金额为39.8万元/年;

2、服务期限:合同约定的进场之日起36个月。合同一年一签。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乐山市营商环境服务管理局

地址:乐山市市中区凤凰路中段548号

联系方式:0833-24253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盛世同晖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乐山市市中区乐青路520号(乐山万达一号2号楼22楼2220号)

联系方式:0833-230623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方女士

电话:0833-2306237

四川盛世同晖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0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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