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县公安局应县公安局一级网安大队建设设备单一来源公示
应县公安局一级网安大队建设设备单一来源专家论证
意见公示
应县公安局一级网安大队建设设备拟进行单一来源采购专家论证情况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5月15日起至2020年5月21日止。若对专家组论证意见存在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向采购人或应县财政局反馈,逾期不再受理。
采购单位:应县公安局
地址:朔州市应县金城西街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13994937868
邮政编码:036000
监督单位:应县财政局
地址:朔州市应县金城东街北50米
电话:0349-5022335
邮编:036000
单一来源专家论证意见公示
采购项目所属项目名称 |
应县公安局一级网安大队建设设备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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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金额 |
767.6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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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组织单位 |
应县公安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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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使用单位 |
应县公安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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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理由 |
1.中国境内无法获取:2.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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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证专家基本情况 |
姓名 |
性别 |
职称 |
工作单位 |
联系电话 |
王志钢 |
男 |
法律 |
朔州市检察院 |
186349027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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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继先 |
男 |
高工 |
朔州市质监站 |
180349186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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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太全 |
男 |
工程师 |
朔州市技培中心 |
139349951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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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晋权 |
男 |
工程师 |
朔州市政务服务中心 |
182349288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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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晋锋 |
男 |
工程师 |
朔州市城区二中 |
159354984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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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单一来源理由 |
应县网安大队建立一套相对完整的涉及人才、业务、实战、安全防护的综合体系,建设高效手段工具应用和技术支撑服务机制,以夯实网安业务基础,实现同朔州市局及各区县网安整体业务的信息化、规范化的管理。综合各种情况针对本次采购涉及的产品在国内外市场存在着唯一性、特殊性,并考虑同市局和其他各县网无缝对接,综合考虑只有北京华创网安科技有限公司符合项目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特申请采取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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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论证意见 |
本次项目采购的主要内容舆情管控系统、电子物证实验室、4G主被动融合定位系统、临侦系统、超融合实景指挥系统等存在与市级公安和其他区县公安的数据无缝对接情况,以及数据共享,考虑到建设要求中很多产品都由北京华创网安科技有限公司独自研发生产,目前市面只有北京华创网安科技有限公司能提供相对应产品,能够保证本次采购涉及的产品的唯一性、特殊性,符合单一来源采购的条件。拟采购的采购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不存在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情形。鉴于以上因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建议采取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由北京华创网安科技有限公司来承建本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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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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朔州市中天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0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