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连航道二级航道整治工程宿迁段土地类服务项目SLEJ-SQ-TDFW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宿连航道二级航道整治工程宿迁段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宿迁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现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土地类服务项目SLEJ-SQ-TDFW标段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单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和时间要求,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航道起于京杭运河宿迁城区段(刘老涧船闸上游4.4km处),通过陆运河船闸进入陆运河,顺着建成后的宿连航道(陆运河段)向北16km后接入东民便河,北行5km后转向东北沿建成后的宿连航道约4km接入路北河,然后顺着路北河向东北方向约20km通过军屯河船闸接入军屯河,再沿军屯河向东接入柴沂河,再向北跨越新沂河沿新开河至沭新南船闸下游锚地,沿淮沭新河向北17公里后向东通过古泊河船闸接入古泊河航道,全长102.2km(包含船闸段共15.5km)。
对宿连航道宿迁段全线按照二级航道进行研究,研究内容主要包括新建4座船闸,分别为宿豫复线船闸(陆运河复线船闸)、枣林复线船闸(军屯河复线船闸)、明庄复线船闸(沭新河南复线船闸)、元兴复线船闸(古泊河复线船闸);改建桥梁3座,分别为:S245古泊河桥,汤圩桥,陆庄桥;对全线航道不达到二级标准部分进行整治。工程投资(匡算)约为57.7亿元,工程费用(匡算)约为37.8亿元。
2.2招标范围
本次宿连航道二级航道整治工程宿迁段土地类服务项目招标共设一个标段,即SLEJ-SQ-TDFW标段,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上述工程的:
(1)用地预审服务:
工作内容(含资料搜集、现状调查与监测、组织专家论证等) 包括但不限于:
1)预审勘测定界;
2)编制规划选址论证报告;
3)编制项目立项稳评报告;
4)编制生态红线论证报告;
5)编制永久基本农田占用补划方案;
6)编制生态管控区域不可避让论证报告;
7)编制占用湿地不可避让方案论证报告;
8)节地专章;
9)开展项目用地预审意见书的组卷申报工作并获得相关自然资源部门用地预审意见。
(2)用地报批服务
工作内容(含资料搜集、现状调查与监测、组织专家论证等) 包括但不限于:
1)编制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
2)压覆矿产资源情况查询(不含压矿评估及分割报告);
3)编制临时用地复垦方案;
4)土地勘测定界(含权属调查、勘测定界报告制作、成果复核确认等);
5)边桩放样(直线段至少50米一根桩,曲线段至少25米一根桩);
6)征前调查;
7)编制生态红线论证报告(如有);
8)编制永久基本农田占用补划方案(如有);
9)编制建设项目占用湿地保护与恢复方案;
10)编制生态管控区域不可避让论证报告(如有);
11)编制征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
12)用地报批材料组卷上报,取得用地批复文件并配合完成供地手续。
(3)林地报批服务
1)按照招标人要求完成工程永久用地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 (包括资料搜集、外业调查林地调整方案、组织专家论证等工作) ;
2)工程永久用地使用林地材料组卷上报,取得林业主管部门的批复并配合完成林木采伐许可手续等。
(4)协助招标人取得不动产权证
确认土地权属,报相关部门核准登记注册,领取不动产权证。
(5)招标人要求的与本项目相关的其他工作。
2.3 服务周期:
(1)招标人提供工可方案后2个月内完成上述工程的用地预审申报并取得相关部门的用地预审意见。
(2)初步设计批复后10个月内完成上述工程的用地报批并取得批复。
实际工作期可能会发生相应调整,中标人应服从招标人的统一工作安排。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条件:
1)投标人为中国大陆境内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书;具有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2)投标人具备土地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资质因国家机构改革,证书有效期过期未予补办,依旧视为资质有效)或投标人已进入江苏省土地整治项目规划设计一级机构推荐名录。
(2)业绩条件: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系统备案的交/竣工时间为准)完成交通运输类(公路、水运、铁路) 用地报批项目;
(3)项目负责人条件: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具备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系统备案的交/竣工时间为准) 担任过交通运输类(公路、水运、铁路) 用地报批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4)信誉条件:
(a)在最近一期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信用等级(以投标文件递交当日等级为准)为C级及以上级别;在江苏省无信用评价记录且上年度无失信行为记录的,其信用等级按暂定A处理;
(b)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c)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其他要求:
(a)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b)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参考资料(如有)的提供方式:/。
4.3联合体投标的,有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工作。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踏勘现场由投标人自行进行,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在踏勘现场过程中,投标人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他损失,不论何种原因所造成,招标人均不负责。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发布,同时链接至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宿迁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宿迁市宿城区洪泽湖路151号
联 系 人:马翔宇、胡学辉
电 话:0527-84355062
传 真:0527-84355062
招标代理: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8号新城科技园国际研发总部园02幢7层
联 系 人:翟墨、李学山
电 话:025-86602545-8004(分机号)
工 作QQ :2578779464
8、其它
8.1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公路水运项目招投标和信用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苏交建〔2020〕5 号)及《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19〕2 号附件1)的规定,投标人应采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编制生成的《投标报表》作为投标文件中资格审查和评标资料(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作为补充证明材料,并须保证所提供的网页截图与相关系统查询内容保持一致,否则补充证明材料无效。“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未载明的信用信息不予认定。《投标报表》中的相关信息已能完整体现其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或评标办法中相关评分项目的,无需重复提交补充证明材料。
8.2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双信封)。
8.3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建议投标人自行考察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8.4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参加现场开标,自行远程解密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前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概不负责。
本项目预约开始时间:2023年11月22日20:00,预约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9日23:59。下载招标文件时不收文件费用,但须缴纳平台服务费。
开标时间即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13日14:00,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13日14:30。
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开标。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或逾期解密的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8.5本项目采用网上预约,不接受其他形式的预约。具体预约程序及注意事项:
(1)拟预约单位仔细阅读网上公布的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
(2)拟预约单位应进入http://jsggzy.jszwfw.gov.cn/ 网站首页,依次点击“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交通工程”,经CA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后进行网上预约操作。
(3)网上预约时在联系人信息中请务必留上手机号码,以便联系。
(4)预约单位通过系统完成网上预约操作后,可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核实是否已预约成功。预约成功的单位,请自行网上购买招标文件。预约单位务必自行检查是否已成功预约,否则后果自行承担。
8.6未在江苏交通运输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拟预约单位应及时注册建立信用档案,注册程序详见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登录区中的说明。在注册和预约中若对系统操作有咨询事宜,可联系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25-85902430。
8.7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根据苏交建〔2015〕25 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5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注:本公告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2023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