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库尔勒市农用地调查规范化管理与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680万元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12/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xytdzb-gk-2023475
预算金额680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星耀天都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芸15276553675
标书截止时间2024/01/08
投标截止时间2024/01/19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库尔勒市农用地调查规范化管理与信息化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1月19日 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YTDZB-GK-2023475

项目名称:库尔勒市农用地调查规范化管理与信息化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6800000

最高限价(元):68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库尔勒市农用地调查规范化管理与信息化建设项目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68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依据《库库尔勒市农用地调查规范化管理与信息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获取具备时效性的高清影像,完成库尔勒市国有农用地的基础信息调查,土地权属与来源,全面查清库尔勒市市域所有农用地开发、登记、缴费、流转、种植、水资源利用、井、电等详细情况,分类研判处置,查清农村土地历年来欠缴土地租赁金及水费情况,建立库尔勒市农用地调查数据库,利用自然资源业务专网研发库尔勒市农用地综合管理系统。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3月31日完成项目初步成果(最终期限以合同签订情况为准)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①、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②、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文);③、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文);④、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执行);⑤、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⑥、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证书(界线与不动产测绘专业、地理信息系统工程专业)。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2月29日2024年01月08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1月19日 11: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4年01月19日 11: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库尔勒市自然资源局

地 址: 库尔勒市香梨大道9号 

联系方式:135657630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星耀天都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光明路59号时代广场小区1栋24层A座24F

联系方式:1527655367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芸

电 话:15276553675









附件信息:

  • 12-28 公开招标文件-库尔勒市农用地调查规范化管理与信息化建设项目.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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