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埔(开发区)]广州开发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黄埔区分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穗规划资源埔(开)挂出告字〔2023〕27号
发布时间:2023-07-31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广州开发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黄埔区分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穗规划资源埔(开)挂出告字〔2023〕27号
经广州开发区管委会批准,广州开发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黄埔区分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中新广州知识城JLXC-F7-1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编号 |
JLXC-F7-1 |
总用地面积(㎡) |
124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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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地位置 |
中新广州知识城环九龙湖地区,开放大道以西,知识十二路以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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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年限(年) |
40 |
容积率 |
≤4.0 |
建筑密度(%) |
≤60 |
绿地率(%) |
≥20 |
建筑限高(m) |
120 |
用地性质 |
商务用地兼容商业用地 (B2/B1) |
起始价(万元) |
25652 |
增价幅度(万元) |
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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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万元) |
人民币 |
港币 |
美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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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30.4 |
5785 |
7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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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移交 |
按《地块配套条件》的交地标准进行移交,详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附件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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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1.地块总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49792㎡,其中商务部分≤34854.4㎡,占比 70%,商业部分≤14937.6㎡,占比 30%。 2.建筑密度:严控首层非24小时开放空间密度≤55%,以保障地段内的首层建筑开敞空间。 3.本次出让价格不含地下空间土地出让金,地块地下空间土地让金按申请补缴时点的政策计收。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一)竞得人须承诺,在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设立项目公司对竞得地块进行开发建设;
(二)竞得人须承诺,项目用地须用于建设集特色商业、现代化商务为一体的知识城企业服务社区;
(三)竞得人须承诺,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64149万元,投资强度不低于51500万元/公顷。于土地交付3年后投产,投产第一个完整会计年度实现营收不低于4.2亿元,缴纳税收不低于2998万元;投产后第四个完整会计年度达产,达产年实现营收不低于9.38亿元,缴纳税收不低于6783万元;
(四)竞得人须承诺,项目建成后,地块内商业设施物业(B1)全部自持,自持年限与土地出让年限一致,不得分割转让或出售;
(五)竞得人须承诺,按照商务用地兼容商业用地(B2/B1)持有该地块,用地出让年限40年,严格按照《关于核发知识城JLXC-F7-1地块规划条件的函》(穗规划资源业务函〔2023〕5963号)开发建设该地块;
(六)本项目不强制设定装配式建筑比例要求,鼓励竞得人采用装配式建筑的建造方式。若实施装配式建筑的,技术要求须符合国家或地方现行的装配式评价标准规定,接受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的监管;
(七)本地块兴建的民用建筑,绿色建筑星级按照《广州市绿色建筑发展专项规划(2021-2035年)》的要求执行;
(八)在地块建设施工过程中如发现文物遗存,须立即停止施工并报文物部门处理。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时间安排:
(一)公告期:2023年7月31日至2023年8月21日;
(二)网上申请时间:2023年7月31日至2023年8月21日17时;
(三)缴纳保证金时间:2023年7月31日至2023年8月21日17时;
(四)网上挂牌时间:2023年8月22日至2023年9月1日10时;
(五)资格预审时间:2023年8月22日至2023年8月26日17时;
(六)网上报价时间:2023年8月27日至2023年9月1日10时;
(七)限时竞价时间:2023年9月1日10时。
五、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限时竞价,通过限时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本次挂牌出让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www.gzggzy.cn/)进行。竞买申请人必须先行办理CA数字证书及企业信息登记,才能登录系统参加网上交易活动。
(三)《CA数字证书与电子签章办理指引》《土地使用权及矿业(其他自然资源)权类企业信息登记办理指引》《广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竞买须知》和《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用户操作手册(竞买人)》等相关资料,竞买申请人可以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gzggzy.cn/)服务指南栏目的办事指引中下载并认真阅读。
(四)竞买申请人应详尽了解本次出让宗地现状及所列条件,提交竞买申请视同对本次出让宗地的现状及所列条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包括同意接受《竞买须知》的约束,违反有关条款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本次挂牌出让不接受邮寄、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及口头竞买申请。
(六)本次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在网上交易系统全封闭进行,实行资格预审;申请人网上申请时应按照系统提示上传申请材料。申请人必须保证网上上传及填写资料的真实性。
(七)竞买人申请人按照公告要求按时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后,方可取得竞买人资格。竞买保证金须由竞买申请人支付,竞买保证金可以人民币、港币或美元支付。竞买保证金缴纳时间以实际到达系统提示的银行账号为准。(户名、账号及开户银行详见网上交易系统提示)
(八)本次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实行资格审核前置,竞买申请人网上申请时应按照系统提示上传申请材料,并于2023年8月21日12时前到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申请的书面资料。竞买申请人必须保证网上上传及填写资料的真实性,并保证书面申请材料与网上上传及填写资料一致。经审核,竞买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3年8月26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竞买申请人通过资格审核后才能取得网上报价权限。
(九)网上报价不可撤回。
(十)网上交易结束后,竞得人于2个工作日内与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签订《成交确认书》,我局将在竞得人签订《成交确认书》后发布交易结果公示,交易结果公示期为签订《成交确认书》次日起计共5日,竞得人于交易结果公示结束后6个工作日内到我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十一)竞买保证金及土地出让金支付要求:
受让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自动转为出让土地的定金,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于支付土地出让金时可抵作土地出让价款;外币竞买保证金则须在受让人缴清地价款后,按外汇管理的有关规定退还或作其它方式处理。
受让人须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付清土地出让金,并按相关规定缴交契税等费用。
(十二)建设期限:在土地交付后3个月内向规划部门报送符合本地块规划设计条件和相关规范的用地规划方案,土地交付后6个月内动工建设,土地交付后36个月内完成该项目的主体建筑工程建设。
(十三)有关出让宗地的详细资料及挂牌文件可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gzggzy.cn/)自然资源专栏及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http://ghzyj.gz.gov.cn/)的土地交易信息中浏览。
六、联系方式
(一)出让方
名称:广州开发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黄埔区分局)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亿创街1号人才大厦32楼
联系电话:(020)82110109;联系人:李小姐
名称:广州开发区土地开发储备交易中心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城揽月路66号3楼
联系电话:(020)82208656;联系人:侯小姐、郭小姐
(二)交易机构
名称: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邮编:510630
对外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服务热线:1.业务咨询:(020)28866000
2.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020)28866000
3.联系人:石小姐、李小姐,联系电话:(020)28866412、28866569
4.网上交易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20)28866000
广州开发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黄埔区分局
2023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