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滨湖新区道路清扫保洁、生活垃圾收运及骆岗公园周边道路三位一体管养项目更正公告3[2024]
金额
-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4/05/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4abbfz00040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合肥包河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工0551-62990646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滨湖新区道路清扫保洁、生活垃圾收运及骆岗公园周边道路三位一体管养项目更正公告3[2024]

2024年05月30日 10:00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滨湖新区道路清扫保洁、生活垃圾收运及骆岗公园周边道路三位一体管养
品目

采购单位合肥市包河区城市管理局
行政区域安徽省公告时间2024年05月30日 10:00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5月09日更正日期2024年05月29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项目联系电话0551-62990646
采购单位合肥市包河区城市管理局
采购单位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骆岗街道包河大道11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551-62990646
代理机构名称合肥包河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与吉林路交口以南滨湖卓越城文华园一期七号楼5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551-66220386

滨湖新区道路清扫保洁、生活垃圾收运及骆岗公园周边道路三位一体管养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4ABBFZ00040

项目名称:滨湖新区道路清扫保洁、生活垃圾收运及骆岗公园周边道路三位一体管养

首次公告日期:20240510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问:2024年05月20日发布的项目更正公告二、更正信息第3项更正内容“招标文件第5包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二、评标方法2.3详细审查2.3.2具体评分细则“人员荣誉或奖项”中,投标人(或投标人分公司)为本项目拟配备的团队人员指的是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二、评标方法2.3详细审查2.3.2具体评分细则“人员配备”中的人员”,我公司认为具有一定的倾向性和排他性,不利于潜在的投标人,建议修改为:除对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第二款评标方法2.3详细审查2.3.2具体评分细则“人员配备”中的人员予以认可外,对投标人按本招标文件要求拟为本项目配备的其他人员获得的荣誉或奖项也应予以认可。

答:本项现更正为:招标文件第5包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二、评标方法2.3详细审查2.3.2具体评分细则“人员荣誉或奖项”中,“投标人(或投标人分公司)为本项目拟配备的团队人员”指的是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为本项目拟配备的任意团队人员即可(不要求必须是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二、评标方法2.3详细审查2.3.2具体评分细则“人员配备”中列明的拟配备人员)。

2、问:根据2024年05月20日发布的项目更正公告二、更正信息第4项更正内容中采购人回复“要求投标人拟配备市政主管应具有技术标准化、服务标准化等各类标准的制定和审查能力,从而能够满足骆岗公园周边道路高标准管理要求”,经我公司咨询国家相关部门,具有技术标准化、服务标准化等各类标准的制定和审查能力的人目前全国各地名称叫法和安徽的标准化专业专业技术资格证不一致,外省颁发的具有技术标准化、服务标准化等各类标准的制定和审查能力的标准体系内审员资格证、标准化检查员资格证(培训考试的内容和安徽差不多)是否符合?

答:若为政府部门颁发的标准化类证书,均予以认可。

3、问: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二、评标方法2.3详细审查2.3.2具体评分细则“设备配置”中,租赁车辆提供的租赁合同(或租赁协议)中无法体现车辆参数,投标文件中除提供租赁合同(或租赁协议)和车辆制造厂商证明外,是否可以另外提供车辆行驶证扫描件进行证明?

答:可以,但车辆行驶证中的车辆信息须与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车辆一致。

4、问: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政策性费用测算”中小规模纳税人税金写的是一般纳税人税金,是否描述有误?

答:小规模纳税人税金写的是一般纳税人税金为文字表述有误,现文字表述更正为“小规模纳税人税金”。但政策性费用测算无误,不影响投标人测算政策性费用。

5、问: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二、评标方法2.3详细审查2.3.2具体评分细则“设备配置”中洒水车,我公司提供符合要求的清洗车(具备洒水功能),是否予以认可?

答:予以认可。清洗车须是前双高压喷嘴、后双高压喷头并带有后喷雾降尘设备的车辆,此要求由采购人在合同签订后进场服务前核查配备情况,如未按要求配备到位或中标人无法提供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上报合肥市包河区财政局依规处理。

更正日期:2024年05月29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投标文件实施云上开标大厅解密,投标人无需前往开标现场

2、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合肥市包河区城市管理局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骆岗街道包河大道118号

联系方式:0551-6299064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合肥包河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与吉林路交口以南滨湖卓越城文华园一期7号楼

联系方式:0551-66220394、6622038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鲍工

联系方式:0551-66220394、66220387

附件信息:

  • 滨湖新区道路清扫保洁、生活垃圾收运及骆岗公园周边道路三位一体管养项目更正公告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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