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长春高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高新和府建设项目设计招标(一标段)
金额
447.06万元
项目地址
吉林省
发布时间
2021/03/1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djzb2021-sj21/1
预算金额447.06万元
招标公司长春高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联系人付阔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东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威0431-85543200
中标公司吉林省鼎佳建筑设计有限责任公司447.06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长春高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高新和府建设项目设计招标(一标段)
打印本页 发布时间:2021-03-19
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中标候选人和其他投标人相关信息公示表 项目信息
第一行
第二行
第三行
专家信息
中标候选人公示期 及 联系方式
投标人符合初步评审标准要求或纳入评审标准计分的工程业绩 First trial to reach the standard
拟任项目负责人纳入评审标准计分的工程业绩
拟任项目负责人
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
所有进入详细评审环节投标人技术标得分
注意事项
项目名称 | 长春高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高新和府建设项目设计招标(一标段) | 项目编号 | DJZB2021-SJ21/1 | |||||
建设单位 | 长春高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建设地点 | 长春市-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工程类别 | 设计 | 建筑面积 | 住宅面积174783.38平方米 | 投标最高限价 | - | |
开标日期 | 2021-03-18 | 开标地点 | 长春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大厅(龙湖大路5799号)2楼 B203 开标室。 | |||||
中标工程范围 | 完成长春高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高新和府建设项目设计招标(一标段)的设计工作,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配合完成施工现场出现的设计变更及其他相关内容等。 | |||||||
中标候选人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资格等级 | 质量 | 工期(交货期) | 投标报价 | 综合评标得分 | ||
第一名 | 吉林省鼎佳建筑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 | 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相关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 | 签订合同之日起90日内提交正式设计文件。 | 447.0612万元 | 附件下载 | ||
第二名 | 北京中外建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 | 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相关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 | 签订合同之日起90日内提交正式设计文件。 | 472.4685万元 | |||
第三名 | 吉林省吉规城市建筑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 | 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相关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 | 签订合同之日起90日内提交正式设计文件。 | 422.0128万元 |
中标候选人和其他投标人公示期 | 2021年03月19日 至 2021年03月23日 | ||||||
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长春高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联系人 | 付阔 | 联系电话 | 13843138787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吉林省东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联系人 | 李博 | 联系电话 | 13756150029 | ||
行政监督部门 | 长春高新区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 联系人 | 王威、赵丹 | 联系电话 | 0431-85543200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中标候选人符合初步评审标准要求或纳入评审标准计分的工程业绩 | |||||
项目名称 | 项目名称 | 项目名称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中标候选人拟任项目负责人纳入评审标准计分的工程业绩 | |||||
项目名称 | 项目名称 | 项目名称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中标候选人拟任项目负责人 | |||||
姓名 | 职称证书 | 注册执业资格 | 证书编号 | 纳入评审计分获奖情况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中标候选人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 | |||||
形式 | 承保银行或担保公司名称 | 经营地址 | 联系电话 |
详细评审环节中标候选人技术标得分 |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得分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得分 |
其他投标人符合初步评审标准要求或纳入评审标准计分的工程业绩 | 其他投标人进入详细评审环节投标人技术标得分 | ||||||
其他投标人拟任项目负责人 | 其他投标人拟任项目负责人纳入评审标准计分的工程业绩 | ||||||
其他投标人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 | 否决投标情况说明 |
1.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对填写的中标候选人和其他投标人相关信息公示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2.表中“拟任项目负责人”的证书编号只填写注册执业资格证书编号。
3.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和其他投标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4.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形式是指现金支票、保兑支票、银行汇票,银行保函、担保公司保函。
5.表中所填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