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ezb230110195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胡德昊
招标代理机构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浩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11/21
公告正文

 

 

 

第一章 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新疆公司红沙泉露天煤矿2024年至2025年剥离工程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30110195,招标人为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单位为:国能新疆红沙泉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  项目概况:红沙泉露天煤矿位于奇台县城北东直线距离78km处,公路距离120km。通往奇台县、吉木萨尔县、木垒县、乌鲁木齐市均为一级公路或高等级公路,外部交通条件方便顺畅,行政区划隶属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辖。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本次招标工程为露天煤矿剥离工程。施工包含但不限于:剥离物料的采装、运输、排弃、工作面修整、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达标、集水池开挖、防灭火、标段内抽排水、应急救援等作业,作业区域内运输道路洒水降尘、修整养护及招标方指定的道路养护等,剥离物料由剥离采装工作面运至指定排土作业区进行排弃作业。

2.2.1 本项目分为二个标段,第一标段剥离工程2024年预估工程量8000 m³2025年预估工程量6800 m³,共14800m³。第二标段剥离工程2024年预估工程量8000 m³2025年预估工程量6800 m³,共14800m³。在合同期内,各标段工程量按照招标方实际下达的生产作业量执行。(以上剥离工程量仅供招标使用,具体剥离工程量根据市场需求调整,投标单位应充分考虑煤炭生产政策、煤矿剥离设备自购、市场变化对剥离工程设备的数量和工期造成的影响,若上述因素导致剥离工程设备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相应减少、设备数量或工期减少以及煤矿剥离工程自营导致合同终止,投标人不得向招标人提出任何形式的民事主张,投标人须出具承诺函),本次招标剥离工程各标段不得兼中

2.2.2 标段(包)划分: 由于煤层底板每年降深约20米,合同签订后开工第一年:第一标段剥离工程位置包括:采场地表~+610水平间岩台阶标段剥离工程位置包括+610水平B1煤层顶板间岩台阶。合同签订后开工第二年:第一标段剥离工程位置包括:采场地表~+595水平间岩台阶标段剥离工程位置包括+595水平B1煤层顶板间岩台阶

2.3 工期要求计划开始时间为202411日最终开始日期以开工报告日期为准,总服务期为730个日历天或合同累计结算总金额达到但不超过合同约定的预估总金额达到合同约定的工程量,则合同终止执行,者先到为准。

2.4 其他:1)以上工程量仅供招标使用,具体的剥离量在合同期内以现场实际调整,但不得超过合同总价。(2)煤矿在合同期内将逐步实施剥离自营,投标单位自愿承担因剥离自营导致的招标工程量减少合同终止的风险3本项目两标段兼投不可兼中

 

    2.2 其他:/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1)申请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申请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证书;

    (3)申请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申请人业绩应满足下列要求之一:

        (1)近五年(2018年10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申请人须至少具有已完工的露天矿山剥离或开采合同业绩1份,且单个合同剥离或开采工程量(如单个合同同时包含剥离和开采,工程量为两项合计)不低于1000万m³。申请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付款发票(与合同对应的1张发票)及国家税务总局发票查验平台查验结果截图、用户证明扫描件(或竣工验收报告)。

        备注:①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工程范围、开采量/剥离量等信息(如合同中无开采量/剥离量,须在用户证明或竣工验收报告中予以体现;如开采量/剥离量计量单位为吨,须在证明文件中折算成立方,否则为无效业绩。合同或用户证明或竣工报告中描述的开采量/剥离量不一致时,优先认定顺序为竣工验收报告、合同、用户证明。);②付款发票须包含:项目名称、付款方、收款方;③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用户证明须包含:项目名称、承包人、开工和完工时间;竣工验收报告须包含甲方、乙方盖章。④如为长协分签合同,分签合同满足业绩要求的,优先按分签合同单独认定有效业绩数量(须按分签合同提供对应业绩证明材料),分签合同均不满足业绩要求的,按长协合同核定业绩有效性(须按长协合同提供对应业绩证明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2)申请人具有含土石方工程的抢险业绩,要求如下:近十年(2013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抢险任务书时间为准)承担过军级或以上单位派出的抢险任务,抢险土石方累计达到1000万m³或以上,抢险业绩须提供证明文件(须具有军级或以上单位公章)。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申请人须提供拟派项目经理的有效的一级建造师(矿业工程专业)电子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安B证),提供近一年内(2022年10月至投标截止日)至少连续6个月养老保险缴纳证明(须具有社保机构公章)。

        (2)项目经理应具有至少1项担任项目经理的露天矿山剥离或开采合同业绩【单个合同剥离或开采工程量为500万m³(工程量认定同投标人业绩要求)或以上,如合同同时包含剥离和开采,工程量为两项合计】,须提供合同(如合同无法体现项目经理,须同时提供能体现项目经理的用户证明);如为抢险土石方业绩,抢险负责人应具有至少1项担任负责人的100万m³或以上土石方的抢险业绩,须提供相关证明。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申请人须提供拟派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安C证),提供近一年内(2022年10月至投标截止日)至少连续6个月养老保险缴纳证明(须具有社保机构公章)。

    质量负责人:/

    【7】其他要求:设备要求:每个标段主设备:挖掘机额定斗容为10m³及以上,数量不少于20台;运输车辆为额定载重为100t及以上自卸卡车,数量不少于180台。投标人配备的设备必须满足生产要求。

    申请人须在“申请人拟投入的主要施工设备清单”(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四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第十节)中填写设备的具体信息(此清单作为上述设备是否满足资格要求的审核依据),并出具“设备投入承诺函”(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四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第九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资格预审申请者,购标前必须在国家能源集团(https://www.ceic.com)首页网页底部查找“生态协作平台”图标,点击图标跳转至国家能源集团生态协作平台,点击“物资采购”图标,完成国家能源集团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申请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国家能源集团生态协作平台→帮助中心→“统一客商门户操作手册”。

    5.2 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申请人请登陆“国家能源招标网的投标人业务系统”,在线完成资格预审文件的购买。

    5.3 资格预审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11-10 21:00:00(北京时间),资格预审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11-16 16:30:00(北京时间)。

    5.4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包200元;第2包200元,售后不退。

    5.5 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资格预审。

    5.6 其他:/

6.资格预审文件的阅览及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编制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的方式进行招标,投标人必须从“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组件下载”中下载《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相关操作手册进行操作,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投标人自行登录到“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bidhy。

    2)点击右上方“帮助中心”按钮,下载《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

    3)点击右上方“组件下载”按钮,在弹出的页面中下载“国家能源招标网驱动安装包”及“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安装。

    注:本项目招标文件为专用格式,投标人须完成上述操作才可以浏览招标文件。

    4)投标人必须办理CA数字证书方可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及本项目的投标,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国家能源招标网首页→帮助中心→“国家能源招标网电子招投标项目数字证书办理流程及须知”。

    注:投标人需尽快办理CA数字证书,未办理CA数字证书或CA数字证书认证过期的,将导致后续投标事项无法办理。

    5)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具体操作详见《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其中以下章节为重点章节,请投标人务必详细阅读。

        1.1--1.7章节(系统前期准备)

        1.9章节 (CA锁绑定)

        2.5章节 (文件领取)

        2.9章节 (开标大厅)

        3.1章节 (安装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3.2章节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11-21 14:00:00(北京时间),申请人应在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递交电子申请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申请文件,“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将予以拒收。

    7.3 参加多个标段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需对每个标段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单独递交。

8.其他

    /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国家能源招标网(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长春南路1011号

        编:830000

    联 系 人:胡德昊

        话:18903412041

    电子邮箱:1303992530@qq.com

 

    招标代理机构: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6层

        编:100007

    联 系 人:刘浩

        话:010-57336310

    电子邮箱:20002957@chnenergy.com.cn

 

    国家能源招标网客服电话:010-58131370

    国家能源招标网客服工作时间:8:30-12:00;13:30-17:00(法定工作日)

    国家能源招标网登录网址: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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