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关于金华市“浙林碳汇”项目减排量开发编制中标(成交)结果公告[金华市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07/3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hhx2023-fw05130-zfcg44
预算金额48.5万元
招标公司金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招标联系人沈女士0579-8246801
招标代理机构金华市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诸葛慧0579-83223007
中标公司浙江华东林业工程咨询设计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浙江省林业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JHHX2023-FW05130-ZFCG44
二、项目名称:金华市“浙林碳汇”项目减排量开发编制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2.废标结果: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标专家抽取 评审专家抽取规则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沈佩婷(采购人代表),章晶,李明
七、开标情况
标项1
八、资格审查情况
标项1
九、符合性审查情况
标项1
十、技术评分明细表
标项1
十一、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标项1
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服务费为成交价的0.8175%,低于2000元的,按2000元收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3964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无
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金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 址:金华市双龙南街818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沈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9-8246801
质疑联系人:沈女士
质疑联系方式:0579-824680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金华市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金华市婺城区东莱路799弄23号
传 真:0579-83223038
项目联系人(询问):诸葛慧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9-83223007
质疑联系人:郑晓春
质疑联系方式:0579-83223007
3.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金华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地 址:金华市双龙南街801号财政局510办公室
传 真:
联系人:徐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9-82468735
附件信息:
定稿。金华市“浙林碳汇”项目减排量开发采购文件.doc
335.5K
报价要求响应文件.pdf
228.3K
二、项目名称:金华市“浙林碳汇”项目减排量开发编制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
1 | 报价:485000(元) | 浙江省林业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 凯旋街道凤起东路71号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 / |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金华市“浙林碳汇”项目减排量开发编制 | 金华市“浙林碳汇”项目 减排量开发编制 | 详见投标文件 | 详见投标文件 | 详见投标文件 | 详见投标文件 |
五、评标专家抽取 评审专家抽取规则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沈佩婷(采购人代表),章晶,李明
七、开标情况
标项1
八、资格审查情况
标项1
九、符合性审查情况
标项1
十、技术评分明细表
标项 | 供应商名称 | 专家1 | 专家2 | 专家3 | 商务技术得分 | 报价得分 | 总分 |
---|---|---|---|---|---|---|---|
1 | 浙江省林业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 71.0 | 60.0 | 80.0 | 70.33 | 10.0 | 80.33 |
1 | 浙江华东林业工程咨询设计有限公司 | 53.5 | 41.5 | 62.5 | 52.5 | 9.9 | 62.4 |
1 | 浙江林信林业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51.0 | 39.0 | 62.0 | 50.67 | 9.98 | 60.65 |
标项1
十一、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标项1
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服务费为成交价的0.8175%,低于2000元的,按2000元收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3964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无
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金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 址:金华市双龙南街818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沈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9-8246801
质疑联系人:沈女士
质疑联系方式:0579-824680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金华市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金华市婺城区东莱路799弄23号
传 真:0579-83223038
项目联系人(询问):诸葛慧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9-83223007
质疑联系人:郑晓春
质疑联系方式:0579-83223007
3.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金华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地 址:金华市双龙南街801号财政局510办公室
传 真:
联系人:徐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9-82468735
附件信息:
定稿。金华市“浙林碳汇”项目减排量开发采购文件.doc
335.5K
报价要求响应文件.pdf
228.3K
返回顶部